清洁能源汽车2022年我国新能源车发展政策分析
    政策的扶持是新能源汽车得以快速进展的重要因素,其中,财税政策是政府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化进展的主要政策手段。在财政政策方面,对新能源汽车企业的研发活动进行资助,对于新能源汽车消费者赐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加大政府对于新能源汽车的强制性选购,形成消费示范效应,扶持新能源汽车的示范运行等;在税收政策方面,对新能源汽车及相关零部件企业赐予减免税优待,降低其生产成本,对消费者赐予肯定的购置税减让,降低购买成本。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22年12月,国家及地方共出台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152项,其中国家出台17项,北京、上海等省市出台135项。截止到2022年10月,国家及地方共出台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83项,其中国家出台10项,地方出台73项。
 
    一、对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政策
    日前,国家财政部发布了《关于2022-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指出在2022-2022年,对消费者购买的进入国家新能源车名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
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连续赐予购车补贴。本次通知与2022-2022年新能源车补贴政策相比,对补助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做了新的规定,其中纯电动乘用车的续驶里程由大于等于80km提升至100km,同时在行驶速度方面,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应不低于100km/h。此外,在补贴标准方面,2022年新能源乘用车补贴金额在2.50-20.00万元,其中电动车和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的补贴为2.50万元-5.50万元,对比2022-2022年新能源车补贴标准,2022年的新补贴标准针对续驶里程大于等于80km小于150km的电动车和增程式在内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补贴金额分别降低了6500元和1500元,而续驶里程大于等于250km的电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补贴金额分别提高了1000元和2.00万元;2022-2022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其中:2022-2022年补助标准在2022年基础上下降20%,2022-2022年补助标准在2022年基础上下降40%。
    二、对新能源汽车的政府选购政策
    2022年8月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新购公务车应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并要求把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选购清单。
    2022年11月,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大规模推广应用工程首站在重庆启动,重庆市政府领先釆购10辆长安混合动力杰勋作为公务用车。
    2022年5月,2022年-2022年中央国家机关汽车协议供货对新能源汽车单独打包且未设淘汰率,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选购支持力度,比亚迪的F3DM双模电动车、长安混合动力汽车杰励、一汽丰田混合动力汽车普锐斯中标。
    202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方法》,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应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对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可以实行政府优先选购。配备享受财政补助的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以补助后的价格为计价标准。进一步强调和明确了政府釆购对新能源汽车的优先釆购态度。
    2022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出台《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名目管理细则》,明确要求党政机关选购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新能源轿车扣除财政补助后价格不超过18万元。同时,国家预备将符合条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品列入有关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选购清单(名目),享受国家关于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等政府优先选购的政策。
    扶持政策。各级政府及公共机构将实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强制性釆购,逐步扩大选购规模,至2022年新能源汽车釆购比例不得低于10%,节能汽车不得低于50%。在中央政府的要求和导向指引下,各地方政府也依据本地区状况紧锣密鼓地制定、出台新能源汽车相关政府选购政策。
    三、对新能源汽车的税收优待政策
    目前,在新能源汽车方面,我国还没有制定特地的税收政策,其详细措施包含在一般汽车消费的税收政策中。从生产端来看,在研发投入、科技创新等新能源汽车相关生产性活动都得到了降低税率等优待政策。从消费端来看,作为节能汽车的混合动力车型,2022-2022年,中重度混合动力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消费税和车船税;2022-2022年,凡购买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
    增值税:实施先征后退等政策,鼓舞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科技创新及产品生产。自2022年起,对国家批准的定点企业生产销售的变性燃料乙醇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2022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2022-2022年,企业销售新能源汽
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
    所得税:鼓舞企业开发核心技术项目和新产品生产。依据2022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发[2022]116号下发的《企业讨论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方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符合国家新技术企业条件的,规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另外,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根据讨论开发费用的100%加计扣除。
    消费税:乐观鼓舞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其配套产业的进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33号)中明确规定汽车(税目)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国家将电动汽车从小汽车的消费税税目中进行剥离,更加明确地体现了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税收激励。
    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节省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19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节省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同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联合发布《节省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船舶)减免车船税的车型(船型)名目》,其中对节能型乘用车和新能源汽车做出了明确的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