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根据国家《汽车环境管理政策》,为了大力推动节能减排、改善空气质量、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促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现决定对国二汽油车和国三柴油车实施淘汰补贴政策。
一、政策目的
为了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环境的污染,降低机动车燃油消耗,推动我国汽车行业的结构性调整和技术进步,促进交通运输的绿发展,特制定本通告。
二、实施对象
国内注册登记的国二排放标准及以下汽油机动车和国三排放标准及以下柴油机动车。
三、政策内容
1.国二排放标准及以下汽油机动车一次性淘汰补贴标准为4000元/辆。
汽车节能补贴什么时候结束2.国三排放标准及以下柴油机动车一次性淘汰补贴标准为6000元/辆。
3.政府按实际报废的车辆数量来拨付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合法合规的车辆回收单位。未通过合法合规审核的车辆回收单位不得接受补贴资金。
4.在淘汰补贴政策范围内,不得再享受其他国家和地方的机动车淘汰更新政策。
四、程序要求
1.申请补贴的单位需提供相关的车辆报废手续及报废证明,并在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2.车辆报废回收单位收到车辆报废手续后,按照要求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符合条件后由环境保护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补贴资金。
五、补贴资金来源
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回收单位直接拨付。
六、其他规定
1.政策执行期为3年,即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期满后政策执行情况将进行评估,如情况良好可继续执行;
2.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3.本通告解释权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
为了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按照国家《汽车环境管理政策》的要求,特发布此通告,希望广大车主积极响应,自觉淘汰国二汽油车和国三柴油车,共同为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环境做出贡献。根据通告内容,相关部门将对国二排放标准及以下汽油机动车和国三排放标准及以下柴油机动车实施淘汰补贴政策。这项政策的实施旨在通过淘汰高排放车辆,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降低机动车燃油消耗,推动汽车行业的结构性调整和技术进步,促进交通运输的绿发展。
对于国内注册登记的国二排放标准及以下汽油机动车和国三排放标准及以下柴油机动车,政府将分别提供4000元/辆和6000元/辆的一次性淘汰补贴。期望通过这一政策,可以逐步淘汰老旧、高排放的机动车,推动我国汽车行业向更加环保、高效的发展方向转型。
申请补贴的单位需要提供相关的车辆报废手续及报废证明,并在环保部门备案,车辆报废回收单位也需要按照要求向环保部门申报,符合条件后才能获得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将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直接拨付给符合条件的车辆回收单位。
通告中还明确了政策执行期限为3年,期满后将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是否继续执行的建议。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
在这项政策的背景下,期望广大车主能够积极响应,自觉淘汰国二汽油车和国三柴油车,共同努力为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环境做出贡献。不仅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补贴,更重要的是能够为未来的绿、可持续的交通运输环境做出贡献。政府部门也将会加大对淘汰车辆的审核力度,确保补贴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对全社会产生积极影响,不仅能够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环境的污染,也将推动我国汽车行业技术的进步,促进交通运输的绿发展。希望借助这一政策的实施,我国的交通运输能够迈入更加环保、高效的发展道路,为建设美丽我国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