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集团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
经营行为准则
目的
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是富有责任感的企业公民,为了在经营行为中永远坚持正直
的原则,特制定了“本经营行为准则”。公司希望广大员工严格遵守法律和公司政策的内容和精神。只有员工坚持正直的原则时,公司对正直的承诺才具有实质意义。公司的正直原则永远始于个人,并止于个人。员工不仅应当避免非道德的经营行为,而且应当避免容易引起他人误解和怀疑的行为。员工不得进行任何可能被认为是行贿或受贿,或涉及利益冲突的行为。
本准则适用给予或接受礼品或好处、社交活动、申报某些财务利益和其他关系事宜。
A:给予或接受礼品或好处
∙任何员工不得为了公司或个人的利益直接或间接地向政府、政府官员、立法者或其他政府人员、或政党成员或声称代表政府机构或政党的人员提供不当钱款或其他好处,或对其进行不当的索求。
∙任何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与公司有业务往来或欲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的组织或个人索要礼品或好处。
∙因为公司非常重视同供应商、经销商和顾客的关系,在特定的情况下,如果不会引起他人的无端误解并能促进公司的业务,可接受某些礼品。这些礼品必须是:(1)自愿馈赠的;(2)非贵重的;(3)是正常的促销行为。
∙不符合上述标准的礼物应尽量退回或上交人力资源部做适当处理。
显然不能接受的礼品:
∙非正常的促销行为的且价值超过200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礼品。
∙对公司聚会,包括告别聚会的捐赠或对任何公司活动或娱乐活动(如高尔夫、垒球或保龄球等)的赞助。
∙与业务无关的出行的交通费、旅行费或住宿费。
∙现金或贷款。
∙不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或公众的折扣。
B:社交活动
与业务有关的社交关系如果能在有限的基础上适当开展对公司是最有利的。员工应尽一切努力保证不给第三方丝毫理由怀疑这种关系。需要员工的经理事先批准。根据前句所述,公司政策可接受的适当的社交活动的例子如下:
∙业务会谈前后的点心或餐食
∙与业务有关的餐食
∙由供应商、经销商或顾客陪同的娱乐活动
没有供应商、经销商或顾客陪同,不得接受有关活动门票。
C:申报某些财务利益
任何员工不得在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组织直接或间接地拥有财务利益,执行委员会批准的特殊情况例外。为了解情况,每个员工都要在所附的申报表上申明员工自己或其家人在与公司业务往来中是否直接或间接拥有任何财务利益关系以及其详细情况。
D: 其他关系
未经授权披露保密资料将会对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造成损害。因此,任何员工未经事先正当授权不得对公司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披露保密资料。该资料包括供应商报价、规格、下一步生产计划、产品特性、产品定价以及财务状况等有关资料。
任何员工未经执行委员会事先书面批准不得向与公司存在业务往来或意欲与公司建立业务关系的其他组织提供劳务或服务。任何员工未经执行委员会书面批准不得作为任何其他商业组织的董事、工作人员或是顾问,不管该组织是否与公司存在业务往来。
任何员工不得利用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或盈利机会为自己牟利而使公司丧失盈利机会。一般情况下,应当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或执行委员会决定公司是否将利用预计可能从中获利的商业机会。
管理
所有领取工资的员工必须签署以下所附的《经营行为准则声明表》,明示以下事项:
1) 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公司有关经营行为的政策;
2) 他们或他们的任一家庭成员同公司的业务伙伴不存在经济利益联系。
所有上述经济利益联系必须汇报并经公司执行委员会审查是否适当。任何员工对本政策明知故犯都将受到纪律惩处,甚至被辞退。
例外情况
对本政策的更改或修正必须经执行委员会事先批准。当某一行为的适当性可能遭受质疑或是当例外情况出现并导致其他适用时,员工应当咨询其主管(经营管理层的员工应当咨询执行委员会)并对该行动或例外情况做出书面记录,以应对今后可能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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