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驾驶员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车辆使用维护与修理
第一条  驾驶员必须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包括:车辆的清洁、轮胎检视、GPS系统和计价器性能、座垫套整洁等。
第二条 驾驶员在使用车辆发生的车辆或零部件损坏,由驾驶员负责维修,( GPS、计价器由公司修理,材料费由驾驶员负责)。
第三条 驾驶员不得私自改装车辆,尤其是把大灯改成疝气大灯。
营运管理
第一条 公司成立营运检查组,每天上路对所有驾驶员及车辆进行检查,对检查到违章的车辆进行批评教育,查到三次,停运三天;查到四次以上,取消营运资格。
第二条 驾驶员遵守客运管理有关规定和交通法规,服从各级有关部门的管理。
第三条 所有车辆设有出租车标志和服务卡,车内卫生,车况良好。驾驶员仪表整洁,用语文明,行车时系安全带、不打手机、不吸烟、不吃食物。计价器完好,按标准收费,主动出具发票,无斩客现象。
第四条 驾驶员营运中不得无故拒载、甩客、卖客,不得无故中断运输,未经车上第一乘客同意不得招揽其他乘客同乘。
第五条 乘客下车时,提醒乘客不要遗忘东西,如发现乘客的遗忘物品,应设法归还失主或及时上交公司。
第六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绕道或过路、过桥、过渡费等发生需乘客额外支出的费用必须向乘客说明。
第六条 必须在核定的区域从事客运服务,不得异地经营。
事故报告
第一条 凡发生交通事故(伤者没有生命危险不得移动车辆,如需移动必须做好记号)出租汽
车驾驶员应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所属保险公司,并在1小时内上报公司,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必须要等事故处理完才能驾驶出租车参加营运。 
第二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三条 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事故,否则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
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营运违章的违约处理
第一条 对交通违法、营运违章行为,驾驶员除承担有关部门处罚的金额外,还须按处罚金额的50%承担违约金。
第二条 如发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款以外的其他一切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并根据保险理赔金额承担违约金。
1、保险理赔额在20000元以下,承担理赔额5%的违约金,最低100元。
      2、保险理赔额在20000元以上,承担理赔额4%的违约金,最低1000元。
      3、保险理赔额在50000(含)元以上100000以下,承担理赔额3%的违约金,最低2000元。
      4、保险理赔额在100000(含)元以上,承担理赔额2.5%的违约金,最低3000元。
      5、如发生同责以上交通死亡事故的,公司将终止《车辆租赁合同》或要求驾驶员解聘肇事者
行车严禁超速、超载
第一条  驾驶员必须按车辆准载5人以下标准搭载旅客,严禁超载行驶。 
第二条  驾驶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速在道路上行驶,严禁超速行驶。 
第三条  超速、超载的出租汽车驾驶员除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外,公司将在每月的安全学习会议上给予通报批评。 
第四条  所有汽车标志对超速20%未到50%或超载20%以上的出租汽车驾驶员给予停运学习三天;对超速50%以上或超载50%以上的出租汽车驾驶员给予停运学习七天;情节严重将取消营运资格或
终止合同。 
第三条 凡因超速、超载造成交通事故的,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加重处罚,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驾驶员安全活动
第一条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学习。(无特殊情况每个月的27-28日) 
第二条  对无故不到者,严格按《出租汽车租赁合同》相关条款给予处罚,扣除50元违约金。 
第三条  为了使出租汽车驾驶员100%都受到教育,实行签到制度,一律不得代签。 
第四条  如确实有事或生病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要提前向车队长请假,批准后可于三天内到公司进行补课。既不请假,又不按时参加学习的视为无故不到。 
第五条  对违章多、事故多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定期举办学习班,要求其写出书面检查,通过事故案例分析,总结安全行车经验,使其从中吸取教训。 
第七条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全体出租汽车驾驶员开展安全活动。
第八条 驾驶员不得把车辆交给无本车有效服务卡的人驾驶,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全部由驾驶员承担,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
票据管理
第一条 所有车辆统一到公司领取发票,公司票据管理人应注明发票起讫号,并由驾驶员签字。
第二条 发票不准私自出售,如发现严肃处理。
培训人:_____
被培训驾驶员:______ FBQ____
培训时间:2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