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标准(总17页)
目 次
4车辆类型
1
2前 言
本标准由卫生部医政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传柱、李远建、武秀昆、王铁民、冯伯庆、张执玉、赵明钢、焦雅辉、王健。
3救护车
3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能够至少救治及转运1个人的救护车。
所有汽车标志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84 汽车油漆涂层
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8108 车用电子警报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 8410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 13094 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GB 13554 高效空气过滤器
GB 14166 汽车安全带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2819 交流工频移动电站通用技术条件
GB/T 4970 汽车平顺性随机输入行驶试验方法
GB/T 12539 汽车爬陡坡试验方法
GB/T 12543 汽车加速性能试验方法
GB/T 12544 汽车最高车速试验方法
GB/T 13954 特种车辆标志灯具
GB/T 18411 道路车辆产品标牌
QC/T 57 汽车匀速行驶车内噪声测量方法
QC/T 252 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QC/T 474 客车平顺性评价指标及限值
QC/T 475 客车密封性限值
QC/T 476 客车防雨密封性限值
消毒技术规范
3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3.1 救护车 Ambulance
救护车是用于紧急医疗服务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的机动车辆。它有驾驶室、医疗舱、双向无线通讯装置,以及必要的基本的抢救、抢险、防疫或转运设备。
33.2 整备质量 Total Mass of Veh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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