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小车辆安全通知书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小”车辆和面包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办)有关单位:
  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和公安部召开的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场会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农村“五小”车辆(即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拖拉机)和面包车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管理责任,认真履行职责。
  各村、镇直(办)有关单位要以贯彻落实《关于上杭县深化乡镇基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进一步提升“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基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格局,明确各村和镇直(办)相关职能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镇派出所、交管站、农机站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力军作用,主动履职、积极配合抓好农村“五小”车辆和面包车管理,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二、建立分类台账,督促登记检验业务。
  各村、镇直(办)有关单位要进村入户开展无牌无证车辆排查。对排查出的无牌无证车辆,应分门别类按要求填报,登记造册。凡符合注册条件的应督促及时办理上牌业务;农村面包车(指核载人数为6至8人,机动车所有人住址在本镇的小型载客和微型载客国产汽车),要健全农村面包车驾驶人、车辆基础台帐,镇派出所要对农村面包车实行“户籍化”管理,确保辖区农村面包车不漏管、不失管,对未年检、未报废的农村面包车要逐一核发书面通知书,告知车主及时办理车管相关业务。要督促在册的车辆车主按时参加机动车安全性能检验,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动员车主将已达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及时交售当地有报废机动车资质的回收公司报废拆解。
  三、加快推进落实农村面包车粘贴提示牌工作。
  镇道安办要主动牵头,组织派出所、交管站、农机站等部门,采取领导分片包干,派出所民警、交管站干部、农机站干部及各村交通协管员包村(路段)等方式,进村入户开展粘贴核载提示牌工作。今年年底前务必全面完成此项工作,实现全镇农村面包车核载提示牌粘贴率达到100%。
  四、强化路面监管,严查交通违法。
  镇道安办要根据农村“五小”车辆和面包车事故特点,组织镇派出所、交管站、农机站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镇派出所要结合日常执勤检查、定点执勤与机动巡逻检查形结合、严管重处与说服教育相结合,以农忙季节、民俗活动、农村圩天日期间为重点,严查严处酒驾毒驾、超员、不戴头盔、涉牌涉证以及低速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对路面查获无牌无证车辆符合登记条件的,镇派出所、农机站要将其纳入管理范围,并告知车主到县公安、农机部门依法办理登记,补其牌证;对于不符合登记条件,依法扣留车辆,对非法改装、拼装的,依法予以收缴和强制报废。对车辆逾期未检验和驾驶人逾期未审验的,要督促补办检验和审验,对车辆达到强制报废条件和驾驶人达到注销条件的要及时办理手续。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村、镇直(办)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通贤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贤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以“五小车辆”和面包车驾驶人为重点,利用圩天、庙会、节假日等有利时机,深入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简明易懂的农村安全行车知识、温馨提示、事故案例警示等内容,充分利用“电影下乡”
、“农家书屋”等活动载体,广泛开展农村“五小”车辆和面包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向农村众传递及时有效的交通安全防范信息,不断提高农村宣教的普及率和覆盖率,不断提升农村“五小”车辆和面包车驾驶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通贤镇人民政府面包车改装
 2021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