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说明
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29750.6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2715.2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6.35%;建设期利息548.6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84%;流动资金6486.7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1.80%。
项目正常运营每年营业收入63500.00万元,综合总成本费用52182.11万元,净利润8274.59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20.91%,财务净现值10402.34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5.99年。本期项目具有较强的财务盈利能力,其财务净现值良好,投资回收期合理。
通过分析,该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从发展来看公司将面向市场调整产品结构,改变工艺条件以高附加值的产品代替目前产品的产业结构。
目录
一、市场分析 (4)
二、公司基本信息 (8)
三、项目概述 (8)
四、项目提出的理由 (9)
五、研究结论 (9)
六、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 (9)
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 (9)
七、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0)
八、建筑工程建设指标 (11)
建筑工程投资一览表 (11)
九、公司发展规划 (12)
十、劣势分析(W) (17)
十一、股东权利及义务 (18)
十二、节能综合评价 (21)
十三、企业技术研发分析 (21)
十四、环境保护综述 (24)
十五、项目进度安排 (24)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 (24)
十六、预期效果评价 (25)
十七、项目总投资 (26)
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 (26)
十八、资金筹措与投资计划 (27)
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 (27)
十九、经济评价财务测算 (28)
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 (28)
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30)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32)
二十、项目盈利能力分析 (32)
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 (34)
二十一、财务生存能力分析 (35)汽车尾气处理
二十二、偿债能力分析 (35)
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 (37)
二十三、经济评价结论 (37)
二十四、招标组织方式 (38)
二十五、项目总结 (38)
二十六、附表 (39)
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 (39)
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40)
固定资产折旧费估算表 (41)
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摊销估算表 (42)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42)
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 (43)
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 (44)
建设投资估算表 (45)
建设期利息估算表 (46)
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 (47)
流动资金估算表 (47)
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 (48)
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 (49)
一、市场分析
近年来我国各地频现以PM2.5为代表的新型污染物导致的雾霾天气,我国约有1/7的面积遭遇此类生态灾难。北京市环保局公布,在
北京的PM2.5(直径小于2.5微米的颗粒物)总体污染源中汽车尾气占比最高为31%,重型柴油车更是排放了大约60%的氮氧化物。因此,控
制汽车尾气对我国空气质量控制至关重要。汽柴油排放法规标准升级
和机动车排放治理是我国环保最紧迫的任务之一。
提高排放标准需要大幅降低颗粒物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从
国III排放标准升级至国IV排放标准,能推动颗粒物和氮氧化物的排
放量下降80%和60%。
在国IV及以上排放标准下,柴油车需要加装发动机优化和后处理
装置以适应新标准要求。目前,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SCR技术)是中、重型卡车和大、中型客车为符合国IV排放标准采取的主流改进技术方
案之一。SCR技术能将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在高温下与发动机排放的尾气(以氮氧化物为主)在催化剂的作用下还原为氮气和水。柴油发
动机尾气处理液用于配有SCR系统的轿车、卡车、客车和重型非道路
用车等柴油发动机车辆,与SCR催化剂一起将柴油发动机排放的有害
氮氧化物还原为氮气和水,是SCR技术中必须要用到的消耗品。
作为国IV排放标准下尾气处理不可或缺的还原剂,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在中、重型卡车和大、中型客车的尾气处理中的应用将不断扩大,逐渐成为汽车精细化学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受我国柴油车国IV排放标准全面实施时间影响,我国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产品开发和市场规模起步时间较晚。
2013年以前,仅有北京、上海等试点地区的公交、环卫、邮政车辆提前实施国IV标准,国内只有少数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批量生产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2011年全国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市场年销量约1万吨。2013年7月1日,依据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92号)《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要求,自该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必须符合国四标准的要求。2015年1月1日,依据国家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7号公告》,自该日起国Ⅲ及以下柴油车产品将不得销售,适用于国家第三阶段汽车排放标准柴油车产品于2014年12月31日废止。
由于SCR技术路线是国IV阶段中、重型柴油机和大、中型客车的首选技术路线,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成了上述汽车排放达标的必备产品。目前已经有多项政策出台推进包括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供应体系建设、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研发、尿素加注站网络建设等各个环
节的实施与建设,例如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指出要“加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提出“加快发展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将“环保催化剂和助剂等新型精细化学品”列为鼓励类产品;《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提出要“推进配套尿素加注站建设,2015年底前全面建成尿素加注网络,确保柴油车SCR装置正常运转”等。
因此,随着柴油发动机国IV排放标准实施时间的确定,激发了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市场需求迅速增长。2014年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的市场规模和生产能力较上年有较大幅度提升,市场需求量由2013年3.3万吨增长到20万吨。
虽然我国已全面实施国IV排放标准,但与欧洲目前实施的欧VI
标准还相差两个排放等级,在未来的5-10年内汽车的排放标准将进入持续升级阶段,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的市场发展空间广阔,预计2018年将达到232.95万吨。
随着我国大气治理雾霾等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我国政府近年来不断强化对于大气污染的治理力度,并加快了机动车排放法规标准的升级进程。我国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法规,是环保部门在充分吸收欧美的经验后,全面等效采用了欧盟(EU)指令、ECE技术内容和部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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