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背门设计规范
汽车背门设计规范
83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背门的设计要点及其评判标准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汽车背门设计。
84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741  汽车和挂车号牌板(架)及其位置
GB 11566-2009  乘用车外部凸出物
GB 15086-2013  汽车门锁及车门保持件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15086-2013  汽车门锁及车门保持件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4780-2000  汽车车身术语
Q/BQB 403-2009  冷连轧低碳钢板及钢带
Q/ZTB 05.059-2014  汽车行李箱盖背门尾灯盒设计规范
Q/CS 05.012-2012  四门两盖包边设计规范
Q/CS 05 011-2015 后背门气弹簧设计计算方法
85 术语和定义
3.1  背门
位于车身后背部的门,是提供乘员取放行李、工具及其他备用物品的必要通道。
3.2  断面
断面是反映整车性能、结构、配合、法规等方面要求的截面。主要规定了白车身主要部位的结构形式、搭接关系、间隙设定、主要控制尺寸及公差、装配、人机工程、法规等各方面信息,是车身设计工程可行性分析的重要手段和车身结构设计的重要依据
86 概念设计
4.1  结构类型
根据造型风格,现车型使用的背门结构形式按照开启方式可分为为上掀式(图1)、侧开式(图2)和对开式(图3)。
    图1 上掀式                  图2 侧开式                      图3  对开式
按照背门材料可分为金属背门(图4)、玻璃背门(图5)和复合材料背门(图6)。
          图4 金属背门                图5 玻璃背门            图6复合材料背门
其中上掀式钣金背门由于其结构成熟、制造成本控制较好而广泛应用于两厢轿车、SUV、MPV等车型,本文主要针对上掀式钣金背门设计要点进行介绍。
4.2  背门法规要求
1)乘用车外观凸出物(GB11566-2009/ECE R26)
a)车身外表面不得有朝外的尖锐零件;
b)车身外表面不应有可能刮到行人等的朝外零件;
c)车身外表面凸出零件的圆角半径R≥2.5mm(这一要求不适用于凸出高度h<1.5mm的零件以及凸出高度1.5mm≤h<5mm但零件朝外的部分圆滑的零件);
d)若材料硬度不超过SHORE A60时,R可以小于2.5mm;
e)针对装饰件、商用符号、商用标记的字母和数字需满足表1要求
表1 装饰件、商用符号、商用标记的字母和数字要求
汽车铰链
凸出表面高度
圆角半径
h<1.5mm
不做考虑
1.5mm≤h<5mm
表面圆滑即可
5mm≤h<10mm
R≥2.5mm
h>10mm
R≥2.5mm
在大致平行于其安装面的平面内,从任何方向对其凸出最高点施加100N的外力时,其应能收缩、脱落或者弯曲(如果装饰件安装在一个基板上,则认为基板属于装饰件,而不属于支撑面)
2)后号码牌架位置(GB15741)
a)对于号码牌架安装在后背门外板上,需满足《GB15741-1995汽车和挂车号牌板(架)及其位置》要求。
b)安装于后号牌板(架)上的号牌应垂直或近似垂直于车辆纵向对称平面。后号牌的中点不得处于车辆纵向对称平面的右方;后号牌及号牌架不得超出车辆后端左边缘。
c)安装于后号牌板(架)上的号牌应基本垂直于水平面。当后号牌上边缘离地高度(空载测量)不大于1.2m时,后号牌正面允许上仰不大于30°;当后号牌上边缘离地高度大于1.2m时,后号牌正面允许下俯不大于15°。
d)安装于后号牌(架)上的号牌下边缘离地高度应不小于0.3m,上边缘离地高度一般应不大于1.2m。若后号牌上边缘离地高度不可能符合上述规定时,离地高度可超过1.2m,但必须按车辆结构特征要求精良接近该限值,且不得超过2.0m。
e)可视范围
安装于号牌板(架)上的号牌应在如下空间范围内可视,该空间范围由以下四个平面组成:通过号牌两侧边并向外呈30°的两个铅垂平面;通过号牌上边缘与水平面呈向上15°的平面;通过号牌下边缘与水平面(若号牌上边缘离地高度大于1.2m,该平面应与水平面呈向下15°)号牌架不得遮挡号牌上的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