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 29058-92
          载货汽车车箱技术条件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载货汽车全钢和钢木(竹、塑)混合结构车箱技术要求、试验
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储存及运输。
汽车铰链  本标准适用于载货汽车全钢和钢木(竹、塑)混合结构车箱。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用汽车。
2 引用标准
  GB 1.3 标准化导则 产品标准编写规定
  GB 1332 载货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GB 1720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 1730 漆膜硬度测定法——摆杆阻尼试验
  GB 1764 漆膜厚度测定法
  GB 4819 载货汽车锯材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JB 3677 汽车用螺纹紧固件拧紧扭矩规范
  JB/Z 111 汽车油漆涂层
3 技术要求
3.1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3.2 产品结构应满足使用及安全可靠性能要求。
3.2.1 载货汽车车箱需按GB1332进行道路试验,其纵梁、横梁及主要件不得
损坏。
3.2.2 车箱总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用期一年或行驶25000km,其间由于制
造质量出现的损坏由制造厂负责修理或更换。
3.2.3 栓杆调整到合适紧度后将其锁紧,保证安全可靠。
3.2.4 车箱前板应具有安全可靠的保险架,并符合GB 7258规定。
3.2.5 车箱结构应具有防渗水性能。
3.2.6 车箱各部位装配尺寸正确,调整适当,不使用任何工具能顺利打开和
合上车箱板。
3.2.7 车箱总成所有螺栓应拧紧,拧紧力矩除特殊规定外应符合JB 3677规定。
3.2.8 边板开合可靠性能试验:轻型车车箱、中型车车箱不得少于4×103次;
重型车车箱不得少于3×103次。其铰链部分不得出现损坏和影响开关的变形。
3.2.9 扭转疲劳次数不得少于105次,其纵梁、横梁等主要件不得损坏。
3.3 载货汽车车箱所用钢材以普通碳素钢(σb≥295N/mm2)和高强度低合金
钢(σb≥490N/mm2)为主。
3.4 热轧钢板需经除锈、去氧化皮处理后使用。
3.5 车箱用木材应符合GB 4819的规定。
3.6 所有木质零件含水率不得高于18%。
3.7 采用竹材、塑料材等新材料时,应保证原设计结构强度及使用寿命要求。
3.8 点焊焊点应均匀,并符合图样要求。各总成未熔合焊点不得多于焊点总数
的3%。在1m范围以内未熔合焊点不得超过2个,且不得有连续2个未熔合焊点。毛
刺必须清理。
  手工电弧焊、CO2气体保护焊焊缝应连续、平整;无烧穿、未熔合、漏焊;
咬边深度不得大于板厚的20%。焊渣、飞溅必须清理。除起弧与收弧处允许有气
孔和凹陷外,其余处不得有密集性气孔和裂纹存在。
3.9 铆接时铆成头不应压歪和压裂,其直径不得低于铆钉直径的1.4倍。铆钉
头应紧贴于零件表面,铆接牢固。被铆件之间,在3倍铆钉直径范围内,其间隙
不得大于0.2mm。被铆件表面铆成头压痕深度不得大于0.2mm。
3.10 油漆涂层按JB/Z 111 TQ 3规定。油漆综合耐盐雾性能不得低于120h。
  油漆涂层应平整、光滑,允许有轻微“桔皮”。外表面不允许缺漆,允许有
轻微流痕;涂层总厚度不得低于45μm。内表面允许有流痕,涂层总厚度不得低
于35μm。
底板下表面油漆涂层外观和漆膜厚度不作考核,但不允许缺漆。木底板允许有轻
微发花,边角、端头处允许缺漆。车箱底板下表面及纵梁、横梁允许有点状杂漆
和两种漆的过渡带。
3.11 车箱外表面涂层划伤必须打磨后补漆,补漆面与原涂层不得存在明显
差。
3.12 竹底板、塑料底板等新材料如具有防腐性能可不涂漆,
3.13 车箱底板总成对角线之差不大于对角线长的0.5%。
3.14 边板与后板之间、边板与前板之间、边板与中立柱(指分段边板车箱)
之间,前板、边板、后板与底板之间各间隙:车箱长度小于或等于5m时,不得大
于5mm;车箱长度大于5m时不得大于6mm。
3.15 边板与后板、边板与中立柱(指分段边板车箱)的高度差不得大于6mm。
4 试验方法
4.1 可靠性试验
  按GB 1332的有关规定。
4.2 扭转疲劳试验
4.2.1 扭转疲劳试验在扭转疲劳试验台上进行。
4.2.2 被试车箱必须按实车状态安装在车架上。
4.2.3 载荷为本车型额定装载质量(个别试验项目可另行规定)。载荷物应
在车箱内均匀分布。
4.2.4 试验时,中型车、重型车前桥倾斜角为8°;轻型车前桥倾斜角为6°。
频率为20~60min-1
4.3 防渗水性能试验
4.3.1 本试验用于检查载货汽车车箱防止雨水从边板、后板与底板之间的间
隙渗入车箱内部的性能。
4.3.2 本试验在淋雨试验室内进行。
  试验前将防雨蓬布严密覆盖于车箱上方至边板、后板高度约1/2处。
  淋雨面积应大于车箱垂直投影面积。淋雨强度为4~6mm/min。喷头应距车
箱上方500~1300mm。
  淋雨方向:在车箱垂直投影范围内,淋雨为垂直方向;在车箱水平边缘沿周
外侧,淋雨方向应向内与边板、后板成15°~30°夹角。
  淋雨强度用雨量量盘(或雨量计)测定。测量点不少于5处,并均匀置于车
箱上边框所形成的平面内。
  淋雨时间为15min,试验后,边板、后板与底板之间的间隙应未见渗水。
4.4 边板开合可靠性能试验
4.4.1 本试验用于检查边板在开合一定次数后其变形与铰链部分耐用性能。
4.4.2 试验方法:将边板从关闭位置翻转45°角,然后使其自然落下。反复进
行。
4.5 油漆涂层性能试验
  按JB/Z 111规定进行。
5 检验规则
5.1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进行出厂检验,为全数检验。
  出厂检验按本标准3.2.3、3.2.6、3.2.7、3.8(检验外观),3.9、3.10(检
验外观)3.11、3.14、3.15项目进行。
5.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应符合GB 1.3中6.6.1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