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业务及收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
(一)、办理注册登记所须资料,流程及办结时限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属单位的需《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3)机动车的来历证明原件;(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出具的调拨证明原件);
(4)属于国产机动车的,收存合格证原件;
(5)属于进口机动车的,收存进口凭证原件。其中,挂车、半挂车、轮式专用机械收存进口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通过全国进口机动车计算机核查系统比对的,收存《全国进口机动车计算机核查系统核对无误证明书》。通过发证机关查询的,收存发证机关出具的鉴定证明或者传真查询证明原件;
(6)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收存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原件;
(7)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副联原件;
(8)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收存其他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9)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免检车除外);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11)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的业务用小型客车车的<<;定编小汽车指标使用许可证>>。
(12)机动车车架码、发动机码拓印各三份;机动车标准相片2张;
流程:持申请资料──新圩检测线过线(免检车除外)———检验岗验车──取号──机动车业务受理窗办理───选号——交款———领取牌证。
收费依据:按粤价(2004)332号规定收反光号牌费用(汽车100元、摩托车70元)、行驶证工本费15元、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临时号牌5元;其中汽车类:(十选一125元自编自选130元)、摩托车类:95元。
办理时限: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办理转移登记(辖区内转移、转出、转入)所须资料,流程及办结时限。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机动
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属单位的需《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3)二手车销售交易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4)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收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
(5)属于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收存行驶证原件;
(6)机动车使用性质属非营运的,需收回机动车原号牌。
(7)机动车车架码、发动机码拓印各三份、书、行驶证;机动车标准相片2张;
(8)转入的机动车需带原机动车档案。
(9)对转入的汽车,属汽油燃料的机动车必须符合国四排放标准;属柴油燃料的机动车必须符合国三排放标准,则否不能办理转入手续。
流程:持申请资料─────机动车交易──查档———检验岗验车————取号──机动车业务受理窗办理──选号──交款——领取牌证。
收费依据:按粤价(2004)332号规定收反光号牌费用(汽车100元、摩托车70元)、行驶证工本费15元、号牌固封1元/粒、临时号牌5元。
辖区内转移登记:其中汽车类:十选一119元自编自选124元;摩托车类:转移选号89元;辖区内转移不选号的,汽车、摩托车只收行驶证工本费15元。
转入登记:其中汽车类:(十选一:119元自编自选:124元);摩托车类:89元。
转出登记:收取临时号牌工本费:5元。
办理时限:辖区内转移登记: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
转入、转出登记: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三)、办理变更登记所需资料,流程及办理时限。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属单位的需《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3)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变更整车的,提交整车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6)变更发动机的,车身或者车架的,提交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来历凭证复印件;
(7)变更使用性质,提交申请事项发生变更的证明;
(8)两人以上共同所有机动车变更所有人的,提交公证证明或者《居民户簿》;
(9)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车身颜被改变的,提交有关技术鉴
定证明;
汽车类(1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变更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
(11)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机动车标准照片2张;车架拓印膜1份;
(12)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流程:持申请资料──查档———检验岗验车————取号———机动车业务受理窗口办理──交款———领取牌证。
收费依据:按粤价(2004)332号收取行驶证工本费15元
受理时限: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办理抵押登记、解除抵押登记所需资料、流程及办结时限。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2)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3)《书》。
(4)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合同和抵押合同(如解除抵押登记则提供解除抵押合同)
流程:持申请资料——-查档──取号──机动车业务受理窗办理──交款———领取牌证。
收费依据:按粤价(2004)332号规定收抵押登记费100元,解除抵押登记不收费。
受理时限: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办理注销登记所资料、流程及办结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