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两轮类摩托车交通事故中,因为受力复杂以及法医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限制,往往难以准确判断。此时结合痕迹鉴定将能够发挥出良好的效果。在文中就痕迹鉴定在识别两轮类摩托车驾乘关系中的作用进行探討。
汽车类 关键词 痕迹鉴定;摩托车驾乘关系;交通事故
车辆在高速运行中相互碰撞是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的基本要件。两轮类摩托车与汽车类车辆行驶性能相比,既有行驶速度高、快捷和变向灵活(如高速行驶状态下轻松完成原地掉头等高难度动作等)等优良行驶特性,也存在两轮车行驶不稳定性,特别是把手式转向装置碰撞瞬间折变导致的轨迹不可预见等先天性缺陷在交通事故中体现得尤为突出,驾乘人员抛物方向在整个道路交通环境空间中不易被定位等等。
车辆痕迹司法鉴定人拥有的运动学、力学、车辆行驶理论、交通工程学、法医学等相关汽
车专业知识和痕迹检验科学手段,恰与法医互补,车辆痕迹鉴定通过应用以上基础理论对车辆特殊结构痕迹、驾乘人员特定部位伤情进行检验,对两车碰撞形态和案发后交通事故现场两轮类摩托车、驾乘人员静止时所处的相对位置和散落物分布情况等其他现场物证信息进行分析,判断碰撞瞬间被检验人在两轮类摩托车类车辆所处位置,以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获取的痕迹物证和车辆人体分布方位为主,论证车辆碰撞痕迹、人体碰撞痕迹形成机理和相互印证关系,在甄别两轮类摩托车驾乘关系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案例剖析:
简要案情。某中型自卸货车行驶至普通公路某右转弯路段时与某两轮普通摩托车会车过程中发生侧面碰撞,造成摩托车乘员1人死亡、1人受伤的交通事故,货车驾驶人和伤者均指认死者为两轮类摩托车驾驶人。
1 确认事故形态
1.1 痕迹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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