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企业轮胎管理办法及程序
一、营运轮胎的管理
轮胎是营运车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车辆安全行驶、降低运输成本的重要因素。
(一)实行定车、定人、定胎的责任制度
(1)公司实行定车、定人、定胎.各车轮胎不允许司机不经过管理人员同意私自更换轮胎。
(2)换装车上备胎或借用备胎应及时记录换装地点,损坏情况。途中更换备胎或修理轮胎,需提前征求公司维修部同意方可进行修理。司机途中修车白条需在自修车完毕后两日内送达维修部,超期不予受理并将白条作废(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通报):白条应包括日期具体时间、更换地点、轮胎编号、主副司机签字。
(3)途中司机需不定时检查车辆轮胎情况,如发现轮胎有异常情况需尽快做出处理。公司不允许在外修补轮胎更换内胎,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征得主管领导意见。
(4)司机为规避处罚擅自更改公里数,如经发现必将从重处罚。
(二)轮胎的使用与维护
(1)本车轮胎司机可以在本年内自行支配.司机须根据子午线钢丝胎的技术标准,进行轮胎定期更换位置、气压检测等日常维护.
(2)驾驶员或轮胎维修工,如发现轮胎有异常损伤或磨损等情况,应及时报告维修部,共同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以防损伤扩大。
(三)轮胎的更换与借用
(1)牵引车轮胎花纹最低深度低于6.00mm,拖车最低低于2。00mm,可进行更换。
(2)当车辆轮胎需火补时,司机需用本车备胎替补暂时缺失轮胎,并借取公司备用轮胎作为本车备胎,原车轮胎火补结束后司机需尽快归还备用胎。
(四)轮胎责任事故处理
(1)驾驶员或轮胎修理工,如发现轮胎有异常损伤或磨损等情况,应及时报告维修部,共同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以防损伤扩大。
(2)轮胎早期损坏,经鉴定属厂方(包括翻胎厂)责任者,送原厂,按规定或合同,由厂方责任赔偿处理。属管理失职,使用不当,保养不良而造成损坏者,一律按责任事故处理。翻新轮胎
(3)凡属责任事故造成轮胎损坏或丢失,可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有关人员一定的经济处罚。如果因司机操作不当造成轮胎如下列(卡车轮胎常见使用问题故障)所列情况,致使轮胎提前报废,司机除按轮胎考核办法赔偿外胎外,还需要赔偿内胎及维修费用.
(4)因司机疏于对车辆轮胎管理,致使轮胎磨损低于轮胎磨耗标志下方而使轮胎失去翻新价值,公司将按新轮胎价值的50%进行处罚.
(五)事故轮胎鉴定处理
(1)事故轮胎处理认定,依据xx轮胎三包技术服务手册处理认定.
(2)处理程序:维修部根据事故轮胎的受损情况,报道运输部进行处理,运输部受理后通知事故胎所在车辆管理部门,与维修部、公司办共同 处理.所属车辆管理部门需把最终处理一件报请主管领导。
二、营运轮胎的考核(考核范围为装入的新轮胎,翻新轮胎)
轮胎考核办法:把轮胎成本按车辆规定摊入营运车辆中,以便于车辆轮胎量化管理.
(1)①醋酸车、甲醇车及DMF、液氨车和危险品类车新轮胎轮胎规定平均行驶里程为140000公里(需先装入牵引车使用);翻新胎70000公里(装入拖车中使用)
②盐车新轮胎轮胎规定平均行驶里程为100000公里(需先装入牵引车使用);翻新胎50000公里(装入拖车中使用)
(2)轮胎考核相关计算公式及考核办法说明:相关计算公式为:单胎摊提率=(外胎成本(时价)—轮胎残值(时价))/平均公里数
实际使用费用:超亏=(单胎提摊率*超亏公里数+内胎(垫圈)成本+维修本胎费用)*50%(处罚)
超盈=(单胎提摊率*超盈公里数)*60%(奖励)
处罚:
①新轮胎(翻新胎)未使用够规定的里程数,因司机原因造成爆胎或轮胎因司机原因不能使用,
按公式 超亏=(单胎提摊率*超亏公里数+内胎(垫圈)成本+维修本胎费用)*50%,进行处罚。
②新轮胎(翻新胎)未使用达到规定里程数,轮胎已经到达翻新标准(最低花纹深度低于2.00mm),将按公式超亏=((单胎提摊率*超亏公里数)*50%
奖励:新轮胎(翻新胎)使用达到规定里程数,将按超盈=(单胎提摊率*超盈公里数)*60%(奖励)
(3)车辆轮胎考核过程中,更换主司机的情况处理办法及计算公式。
剩余里程合算(新胎)=140000—新轮胎每毫米的平均行驶里程*(剩余轮胎平均花纹深度—2。00mm)
剩余里程合算(翻新胎)=70000-翻新胎每毫米的平均行驶里程*(剩余轮胎平均花纹深度-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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