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汽车销售管理制度内容范文
宝马汽车销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宝马集团的发展战略,为加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升销售业绩和客户满意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宝马汽车销售部门的工作人员,包括销售人员、销售顾问、销售经理等。
第三条 管理制度的目标是规范销售行为,优化销售流程,提高销售效率和客户服务质量,推动销售业绩的稳步增长。
第四条 宝马汽车销售管理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宝马集团的制度、规章制度相衔接。
第五条 宝马汽车销售管理制度的相关解释和修改由宝马汽车销售部门负责,并报宝马集团总部审核并批准。
第二章 销售流程
第六条 销售流程包括线上销售和线下销售两个方面,线上销售主要通过宝马和官方授权电商平台进行,线下销售主要通过宝马授权经销商完成。
第七条 销售线上咨询:销售人员接听客户在或官方授权电商平台上提交的咨询,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相应的产品信息和解答客户疑问。
第八条 销售线上预约试驾:客户在或官方授权电商平台上提交试驾申请,销售人员根据客户的预约时间和地点安排试驾。
第九条 销售线下接待:客户到达宝马授权经销商进行车辆咨询和试驾,销售顾问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相应的车辆信息和解答客户疑问。
第十条 销售线下洽谈:销售顾问与客户进行详细的需求分析,向客户提供适合的产品方案和购车方案,达成购车意向。
第十一条 销售线下售前服务:销售人员协助客户完成购车手续、提供金融方案和保险方案、安排交车。
第十二条 销售线下售后服务:销售顾问向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包括维修保养、配件订购、保修政策解答等。
第三章 销售行为规范
第十三条 销售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产品知识和销售技能,了解宝马汽车产品的特点和竞争对手相比的优势,能够准确介绍宝马汽车的性能、配置、价格等信息。
第十四条 销售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形象,对待客户要真诚、热情,尊重客户的需求和意见,不得诱导客户做出不利于客户的决策。
第十五条 销售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销售行为,如虚假宣传、强制搭售、变相涨价等。
第十六条 销售人员应当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客户的隐私信息,不得利用客户的商业秘密谋取不当利益。
第十七条 销售人员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的销售技能和产品知识,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提高专业竞争力。
宝马集团
第四章 销售绩效考核
第十八条 宝马汽车销售绩效考核主要以销售业绩和客户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准,销售人员根据完成销售任务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客户评价的满意度,获得相应的奖励和晋升。
第十九条 销售绩效考核周期为以月为单位,销售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销售报表、客户满意度调查问卷等。
第二十条 销售绩效考核结合个人绩效和团队绩效,对销售团队的配合和协作也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 销售绩效考核结果要及时通知销售人员,并进行绩效面谈,对于达标者进行奖励,对于未达标者进行指导和改进。
第五章 客户投诉处理
第二十二条 客户投诉是客户对销售行为或服务质量不满意的表达,销售人员应当积极引导客户提出投诉,并及时处理。
第二十三条 销售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客户的投诉,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意见,并积极协调解决。
第二十四条 对于未能及时解决的投诉,销售人员应当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上报,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五条 销售人员应当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做好投诉记录,并及时跟进投诉处理结果,向客户解释处理的原因和措施,以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六章 安全风险防范
第二十六条 销售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宝马汽车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不得进行违规操作,如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
第二十七条 销售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宝马汽车的安全培训,了解车辆的安全功能和操作要求,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二十八条 销售人员应当主动关注车辆的安全问题,及时向客户提供相关安全提示和建议,并向公司报告危险隐患和意外事件。
第二十九条 销售人员应当保护车辆的安全,不得私自改装和调整车辆,在二手车销售环节应当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测和手续办理。
第三十条 销售人员应当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严禁以任何方式危害客户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七章 法律责任与违纪处分
第三十一条 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销售人员如有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如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第三十三条 销售人员如涉嫌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事销售工作。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对本管理制度进行修改的,应当提出修改意见并报宝马汽车销售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宝马集团总部审核并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