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三年滚动战略规划制定原则 (1)
第三章职责分工 (2)
第四章三年滚动战略规划的内容 (2)
第五章三年滚动战略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4)宝马集团
第六章附则 (5)
HC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三
年滚动战略规划编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HC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简称“集团公司”)三年滚动战略规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有效,指导公司各项工作开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三年滚动战略规划包括集团整体战略规划、各专项战略规划、子公司战略规划。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其中所属子公司包括:一级利润中心(上市公司集团,集团项下投资公司)、二级利润中心(HC金杯整车,HC宝马整车,金杯车辆整车,绵阳华瑞整车,核心零部件控股企业,其它控股企业,参股企业、平台和壳公司)。
第二章三年滚动战略规划制定原则
第四条集团公司三年滚动战略规划的编制应遵循及时性、协作性和可行性等三项原则:
及时性:集团公司三年滚动战略规划的调整与编制应按期进行,并能够及时反应出集团公司、子公司整体经营状况和经营环境的变化;
协作性:各部门之间在集团公司、子公司三年滚动战略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应紧密合作,加强沟通,以保证集团公司、子公司和集团各
部门三年滚动发展计划的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可行性:集团公司、子公司三年滚动战略规划的制定应遵循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原则,不要盲目追求过快、过大、不切合实际的发展目标。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集团公司董事会是集团三年滚动战略规划编制工作的决策机构;战略规划部是集团公司规划编制的职能管理部门。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
(一)战略规划部:负责集团公司三年滚动战略规划制定的组织、编制工作;统筹专项战略规划的制定工作,指导各部门完成专项战略规划;指导、检查和监督子公司三年滚动战略规划制定工作。
(二)各子公司:负责制定本公司的三年滚动战略规划,并协助集团战略规划部及各集团职能部门制定三年滚动战略规划。
(三)集团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各专项三年滚动战略规划,协助战略规划部、各子公司编制三年滚动战略规划。
第四章三年滚动战略规划的内容
第七条集团公司三年滚动整体战略规划是指导集团公司近、中期发展的指导性规划,其重点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一)集团公司上年滚动发展计划完成情况;
(二)集团公司当年发展思路、目标和发展重点;
(三)集团公司当年重点投资项目框架;
(四)集团公司当年资金估算和资金筹措计划等;
(五)集团公司三年发展思路、目标和发展重点;
(六)集团公司三年重点投资项目框架;
(七)集团公司三年资金估算和资金筹措计划等。
集团公司三年滚动发展计划按照“近细远粗”的原则编制,并根据集团公司经营状况和目标调整计划重点,非重点内容可以适当简化。
第八条专项战略规划:指集团公司指导专项领域近、中期发展的指导性规划,其重点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一)该专项领域内,上年滚动发展计划完成情况;
(二)该专项领域内,三年发展思路、目标和发展重点;
(三)该专项领域内,为实现集团公司三年滚动整体战略规划所采取的措施、方法、路径等。
第九条子公司三年滚动发展计划是指导子公司近、中期发展的指导性规划,其重点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一)子公司上年滚动发展计划完成情况;
(二)子公司当年发展思路、目标和发展重点;
(三)子公司当年重点投资项目框架;
(四)子公司当年资金估算和资金筹措计划等;
(五)子公司三年发展思路、目标和发展重点;
(六)子公司三年重点投资项目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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