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机动车登记规定164号令心得体会
《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经过多次修改,近些年在讨论汽车改、加装注意事项时所引用的参考多为公安部令第102号和124号令;而最新修订的第164号令已经在2021年末完成审议并通过,并且于2022.05.01日起,已经开始正式实施。
所以之前讲解过的相关内容,或者网络搜寻到的相关解读都已经不能再作为参考了,下面对新规里几个重点进行解读,卡友和汽车改装爱好者一定要注意细节。
日前看到了一则颇有争议的交通事故案例,某卡车在行驶中发生故障,车辆抛锚后,司机打开双闪随即下车进行检查;后方快速驶来一辆轿车,迎头追尾了故障卡车,结果造成轿车司机死亡。检查的结果为轿车司机达到了醉驾标准,那么结果是不是轿车司机承担全部责任呢?
可是结果却是轿车司机占主要责任,卡车司机占次要责任。这个结果相当合理。
原因首先是卡车司机没有在行车道停车后于车尾要求位置防止反光三脚架,其次是车辆没有在车位安装防护装置;如果按照规定放置警示牌且车辆有防护装置,醉驾车辆的司机也许就不会死了,虽然醉酒驾驶汽车是死有余辜。通过这起案例需要注意到一点:
164号《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七十八条,第三款明确规定,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及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或未黏贴车身反光标识的,可以处警告或两百元处罚。
卡车一定要按照规定安装后方防撞装置,否则轻则要面对处罚,重则被追尾也要担责哦。「78-2」也需要注意: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并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处罚标准同上。
卡车一般不会有这个问题,该问题多见于家用代步车;有些私营业主为了给自己的商铺做广告,会把广告粘贴在车身或者后挡风玻璃上,这两种操作都有可能违反交通法规。
车身小范围粘贴车贴或者改是不用备案的,但面积不能超过覆盖件(车身)的30%,尺寸太大就有可能违规;其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里有明确的解释,用于观察道路的车窗时不能够悬挂或遮挡的,吊坠太大了都不行,会挡住后车窗的车贴就更不行了,除非是单向车贴、从内部可以看到外部的车贴还行。
最后要解读的是常规改装项目的要求的变化,概述包括以下几类。
侧踏板,行李架,保险杠,防风罩,轮毂轮胎,这是车辆允许改、加装的类目,与曾经的要求有所不同。
老标准允许小、微型载客车加装保险杠,车内装饰以及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和备胎架,并且不需要去办理变更等级,所以很多SUV和越野车都会自行加装各种装饰用或防撞用的保险杠。
但是,新规要求加装保险杠、不同样式的散热器面罩后轮毂的操作,都必须进行变更登记才行;也就是要在安装后的30天内到车辆管理所进行审验,合格之后重新拍摄行驶证照片才行。
有所改变是侧踏板,SUV、MPV,皮卡和轻客等车型加装侧踏板不需要变更登记,但是宽度不能超过车身最宽的位置;车身的宽度是以两侧最边缘测量,不过并不包括后视镜,一般都是轮眉的最外沿,踏板不能超过这个标准,否则不仅无法备案,同时还可以被定义为违法改装。
车顶行李架是可以加装的,可是却不能改变车身主体结构的安全性,说白了就是不能在车顶
横纵梁的位置打孔安装;可以打孔的是车身的钢板,覆盖件的钢板完全没有问题,因其作用只是美观、导流以及碰撞时防止飞溅造成二次损伤等,1毫米作用厚的钢板起不到对结构整体强度的影响的效果,但却能保证行李架不脱落,打孔安装是没有问题的。
“轮毂”可以换!可是只能换样式……新规则23-7有明确说明,属于换装轮毂的,不得改变轮胎的规格。汽车行李架
轮胎的尺寸保持一直的前提是轮毂尺寸不变,所以轮毂只能换样式,以及小幅改变J值,ET值可改动的幅度大一些,只是轮胎无法加宽,断面也无法加大了;所以换大轮毂的车辆如果被认定为违法改装不要反驳,处罚是有理有据的。
汽车升级改装只能从发动机行车电脑的参数进行,底盘可以加强,外饰部分可以改动的比较多,大致就是这样子了。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