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GA802—2008机动车类型 术语和定义
表1 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
分 类 | 说 明 | ||
载客汽车a | 大型 | ||
中型 | |||
小型 | 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客汽车。 | ||
微型 | 车长小于等于3500mm且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 1000 mL 的载客汽车。 | ||
汽车 | 载货汽车 | 重型 | 总质量大于等于 12000kg 的载货汽车。 |
中型 | 车长大于等于6000mm 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 12000kg 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低速货车。 | ||
轻型 | 车长小于6000mm 且总质量小于45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 ||
微型 | 车长小于等于 3500mm 且总质量小于等于 1800kg 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 ||
三轮 (三轮汽车) | 以柴油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总质量小于等于2000kg,长小于等于4600mm,宽小于等于1600mm,高小于等于2000mm,具有三个车轮的货车。其中,采用方向盘转向、由传递轴传递动力、有驾驶室且驾驶人座椅后有物品放置空间的,总质量小于等于3000kg,车长小于等于5200mm,宽小于等于1800mm,高小于等于2200mm。 | ||
低速 (低速货车) | 以柴油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小于70km/h,总质量小于等于4500kg,长小于等于6000mm,宽小于等于2000mm,高小于等于2500m,具有四个车轮的货车。 | ||
专项作业车 | 专项作业车的规格术语分为重型、中型、轻型、微型,具体参照载货汽车的相关规定确定。 | ||
有轨电车 | 有轨电车的规格术语参照载客汽车的相关规定确定。 | ||
摩托车 | 普通 | 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者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mL 的摩托车。 | |
轻便 | 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且若使用发动机驱动,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50mL的摩托车。 | ||
挂车 b | 重型 | 总质量大于等于 12000kg 的挂车。 | |
中型 | 总质量大于等于 4500kg 且小于 12000kg 的挂车。 | ||
轻型 | 总质量小于 4500kg 的挂车。 | ||
a 对《公告》记载的乘坐人数为区间的载客汽车(包括以载运人员为主要目的的专用汽车),以上限确定其规格术语。乘坐人数包括驾驶人。 b不适用于设计和技术特性上需由拖拉机牵引的挂车。 | |||
分 类 | 说 明 | ||
汽车 | 载客汽车 | 普通客车 | 车身为长方体或近似长方体,单层地板,一厢或两厢式结构,安装座椅的载客汽车。 |
双层客车 | 车身为长方体或近似长方体,双层地板,一厢或两厢式结构,安装座椅的载客汽车。 | ||
卧铺客车 | 车身为长方体或近似长方体,单层地板,一厢或两厢式结构,安装卧铺的载客汽车。 | ||
铰接客车 | 车身为长方体或近似长方体,单层地板,由铰接装置连接两个车厢且连通,安装座椅的载客汽车。 | ||
轿 车 | 车身结构为两厢式且乘坐人数不超过5人,或者车身结构为三厢式且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 | ||
专用客车 | 需经特殊布置安排后才能载运人员(通常为特定人员)的载客汽车,如囚车、殡仪车、救护车、专用校车等,包括旅居车和乘坐人数大于9人的专用汽车(如电力工程车)。 | ||
无轨电车a | 以电动机驱动,与电力线相连,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道路车辆。 | ||
越野客车a | 车身结构为一厢式或者两厢式,所有车轮能够同时驱动,接近角、离去角、纵向通过角、最小离地间隙等技术参数按照高通过性设计的载客汽车。 | ||
汽车 | 载货汽车 b | 普通货车 | 载货部位的结构为栏板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具有自动倾卸装置的载货汽车。 |
厢式货车 | 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封闭厢体且与驾驶室各自独立的载货汽车。 | ||
仓栅式货车 | 载货部位的结构为仓笼式或栅栏式且与驾驶室各自独立的载货汽车。 | ||
封闭货车 | 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封闭厢体且与驾驶室联成一体,车身结构为一厢式的载货汽车。 | ||
罐式货车 | 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封闭罐体的载货汽车。 | ||
平板货车 | 载货部位的地板为平板结构且无栏板的载货汽车。 | ||
集装箱车 | 载货部位为框架结构或者地板,专门运输集装箱的载货汽车。 | ||
自卸货车 | 载货部位具有自动倾卸装置的载货汽车。 | ||
特殊结构货车 | 载货部位为特殊结构,专门运输特定物品的载货汽车。如:运输小轿车的双层结构载货汽车、运输活禽畜的多层结构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 | ||
半挂牵引车 | 不具有载货结构,专门用于牵引半挂车的载货汽车。 | ||
全挂牵引车 | 汽车驾驶室不具有载货结构,专门用于牵引全挂车的载货汽车。 | ||
专项作业车 | 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用于专项作业的汽车,如汽车起重机、消防车、混凝土泵车、清障车、高空作业车、洒水车、扫路车、吸污车、钻机车、仪器车、检测车、监测车、电源车、通信车、电视车、采血车等。但不包括以载运人员或货物为主要目的的专用汽车。 | ||
摩托车 | 二轮摩托车 | 装有两个车轮的摩托车。 | |
正三轮载客摩托车 | 装有与前轮对称分布的两个后轮,具有载客装置的摩托车。 | ||
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 装有与前轮对称分布的两个后轮,具有载货装置的摩托车。 | ||
侧三轮摩托车 | 在二轮摩托车的右侧装有边车的摩托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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