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最新5篇)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筑地点:
本工程有开挖工作量,需使用工程机械,需发生开挖回填机械使用费15000元本工程设计面积500m2、根据工程情况,本工程采用大放坡开挖,挖土方量大部分采用反铲挖掘机机械开挖,挖方量少部分采用人工开挖。
二、土方开挖
1、基坑开挖程序:测量放线、降水、切线分层开挖、修坡、留足预留土层。
2、挖土要点:相邻基坑开挖时,遵循先深后浅或同时进行的施工程序。挖土自上而下水平分段分层进行,每层0.05m左右,边挖边检查坑底宽度及坡度,不够时及时修整,每2m左右修一次坡,至设计标高,再统一进行一次修坡清底,检查坑底宽和标高,要求坑度凹凸不超
过0.8m。
基坑开挖时尽量防止对地基土的扰动。人工挖土部分,如基坑挖好后不能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时,则预留一层20~30cm土不挖,待下道工序开始再挖至设计标高。
机械开挖部分,为避免破坏基底土,采取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一层20cm人工清理。
雨期施工时,基坑槽采取分段开挖,挖好一段浇筑一段垫层,同时经常检查边坡情况,防止坑壁受水浸泡造成塌方。
弃土及时运出,在基坑槽边缘上侧临时堆土或堆放材料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与基坑边缘保持1m以上的距离,以保证坑边直立壁或边坡的稳定。
挖土至坑底设计标高后及时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组织基槽验收,做好记录,如发现地基土质与地质勘察报告、设计要求不符时,与有关人员研究及时处理。
达到设计要求后,及时进行垫层施工,每一块坑底的无垫层暴露时间严格控制在24h以内。
3、挖土注意事项:为防止超挖,配备专职测量人员进行标高监测控制。挖土时在桩周边留
三角土,必须采用人工挖土,以确保桩身质量。挖土时注意检查基坑底是否有古墓、洞穴、暗沟等,如发现迹象及时汇报,并进行探查处理。
三、土方回填
为了保证地基不受侵扰,在基础工程施工完成经隐蔽工程验收后应及时回填,但在回填前应做好输电(强、弱)电缆、上下水管等预埋工程。
1.基坑回填的前提:基坑回填时,基础、地下水池工程应已经过验收,且已达到优良质量等级标准。近基坑的一些地下的室外工程已经完工,在地面以上工程施工期内不致产生开挖土方的可能,影响主体结构施工。
基坑内无明显积水(积水和有机质物体如模板、纸袋等残留物,应清除干净)。做好临基坑四周的排水工作,不使基坑外的地面水流入基坑。
2.施工方法:回填土从场地最低部分开始,由一端向另一端自下而上分层铺填。每层虚铺厚度,用打夯机械夯实时不大于30cm。
深浅坑(槽)相连时,先填深坑槽,相平后与浅坑全面分层填夯。墙基与管道部分回填采用在两侧用细土同时均匀回填、夯实,以防止墙基及管道中心线位移。
采用自卸式汽车运输土料。回填土较少部分采用人工填土,用手推车送土,以人工用铁锹、耙、锄等工具进行回填土。
在夯实或压实后,对每层回填土的质量检查检验,采用小轻便触控仪直接通过锤击数来检验密实度,或采用环刀法取样测定土的干密度,求出土的密实度。
3.回填土施工的注意事项:回填土应考虑天气对回填土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暂停回填土或采取防水覆盖措施。
要控制好回填土土料的质量,严禁使用淤泥或含水量过大甚至达到饱和及被雨水淋湿的土料进入基坑。
当回填土的表层被雨水浸、淋时,回填前应将其表层铲去,方可填筑。回填时发现有机质杂质应随时清除,大块土块应先敲碎,再填筑。
碾压回填土时,应注意保护基础结构或外墙防水层不受破坏。
一、编制依据:
1、结构施工图纸;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南县洞庭华天综合楼,建设地点位于南县兴盛东路商业街B地块,总建筑面积28960m2,地下主体一层;地上主体十七层,1-4层为商业用房,5-17层为宾馆;地下层设电梯机房、水箱间及锅炉房等;建筑高度为61.1m,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耐火等级为一级。本工程地下层层高为3.9m;一层层高为6.900m;二~四层层高为4.20m;五~十七层层高均为3.20m;屋顶层:屋顶层高3.40m,屋面构架层高6.60m。南县洞庭华天综合楼梁最大跨度为10.10m,梁截面最大高度为1300×2500,1200×2000;楼板最大厚度180㎜厚。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耐火等级为一级,工程设计建筑耐久年限为50年。
三、施工组织:
本工程基础为桩基承台基础,基础埋深-5.500m、工程±0.000相当的绝对标高为61.1m。根据现场情况,拟采用反铲式挖土机进行整体开挖,开挖时由东向西进行施工开挖,开挖长度及宽度为基础承台边向外1m,坡比为1:0.3,以便做排水明沟和埋设轴线龙门桩。如有特殊情况再加大放坡。根据设计基底标高以及施工范围内的土方平衡严格控制其土方的超挖与少挖,把基础回填的土方堆放场地内,其余多的土方采用泥头车外运出去。为方便施工,我施工方将这部分进行大开挖至-5.4m后再按龙门桩定位轴线进行承台,基础的基槽开挖。在基槽开挖期间,测量人员密切配合,随时施测基坑边线及基底标高,确保土方到位和不超挖,预留20cm待人工清理,防止挖机撞击管桩与扰动基底持力层。在深基坑旁挖设集水井,井内集水用泥浆泵抽至周围排水沟。在基坑四周用红白花钢管扎栏杆一圈做安全围护,以防行人跌入坑内,基础工程施工期间,扎路架供人员上下作业。大开挖土方6天完成,基坑基槽5天完成。基坑排水采用明沟排水、集水坑积水、潜水泵抽水,保证基坑底部无明水,以防基坑被水浸泡。
挖土机开挖至桩顶面设计标高,向上20cm处后,人工开挖余土,开挖的土方就近堆放于基坑内的空地,以便于以后的基坑回填。多余的土方采用泥头车外运出去。
机械开挖时,人工跟进清理基坑底及边坡、开挖排水沟。
基坑开挖后,安排专人负责排水。
四、施工要点:
1、机械挖土前先绘制详细的土方开挖图,规定开挖路线、顺序、范围、排水沟、集水井位置及流向、弃土堆放位置等,避免混乱,造成超挖、乱挖、应尽可能的使机械多挖,减少人工挖方。
2、机械开挖土方时设有专人负责指挥,严格控制挖土标高,因该建筑物是由桩承载;机械开挖深度控制在距桩顶100mm处,不得超挖。待桩施工结束在由人工清土地。人工清土应与机械挖土同时进行,以便利用挖土机将清理出的土方清出基坑,减少人工清工的工作量。
3、测量人员必须在坑底设置标高控制桩,以控制坑底标高,防止超挖。清土时坑底标高控制桩采用短木方,要求每隔2m×2m设置一个标高控制桩。同时要求测量人员及时将边轴线放出,以便清土人员开挖排水沟、集水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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