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细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集的交通违法行为图像证据的技术要求、关键细节和试验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
本标准第15章仅适用于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未被定义为“应急车道”的路肩;第22章仅适用于运用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视频监控设备采取自动或手动抓拍方式,对机动车乱停放违法行为进行采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1488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 51038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3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证据要素
3.1路口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图片证据要素
3.1.1证据图片质量及有关信息要求
3.1.1.1系统所记录或抓拍的图片应清晰记录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过程,应能在不需要任何技术手段的前提下,清晰辨别机动车车型、车身颜、机动车行驶特征、机动车行驶方向上或区域内的交通标志或标线、机动车后部全貌的全景特征等信息,并且至少一张图片能清晰分辨车辆品牌标志、号牌号码。
3.1.1.2单个证据的每张图片至少为24位真彩图像,目测不能有明显差,单幅图片分辨率应与所应用的采集设备的有效分辨率相匹配,基于模拟视频的图片分辨率应不小于(768×576)像素点;基于数字成像设备的图片分辨率不小于(1280×720)像素点。
3.1.1.3图像文件应采用JPEG格式编码,以JFIF或JPEG文件格式存贮;图像编码应符合ISO/IEC 15444:2000的要求,压缩因子低于70。
3.1.1.4单个证据的每张图片在不影响景物的位置应叠加有交通违法日期、时间、地点、方向、图像取证设备编号、防伪、违法行为、违法代码等信息。违法时间应精确到0.01s,时间的格式为:年—月—日—时—分—秒—毫秒(YYYY/MM/DD  hh:mm:ss:ms)。单个证据的每张图片的时间显示应精确、格
式正确清晰。
3.1.1.5单个证据的每张图片都应能清晰地目测辨认出停止线。
3.1.1.6单个证据的每张图片都应能清晰地辨认是红信号灯,且信号灯颜不应引起歧义。
3.1.1.7单个证据的每张图片应在图片属性中记录下图片的拍摄时间、拍摄设备以及可交换图像文件(EXIF)等信息。
3.1.1.8单个证据的组图应能清晰地辨认违法地点的标志性参照物,标志性参照物应为能唯一反映违法地点特征的地物、地貌、标志性建筑物、交通标志等具有标志和参照能力的固定物体。
3.1.1.9 单个证据的每张图片拍摄位置和拍摄角度不应发生明显变化。
3.1.1.10 单个证据的每张图片都应清晰地记录下机动车行驶方向上的各种标志、标线,并能目测清晰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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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且标志、标线无残缺、污损、模糊等影响辨识的现象。
3.1.1.11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安装应符合GB 14886的相关要求。
3.1.1.12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应符合GB 5768的相关要求。
3.1.1.13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应符合GB 51038的相关要求。
3.1.2 证据图片中车辆位置及有关信息要求
3.1.2.1单个证据应具有三张图片。
3.1.2.2单个证据的第一个位置图片应清晰地记录到在行驶方向交通信号灯红灯时,机动车车身(前保险杠)未到达停止线的情况。
3.1.2.3单个证据的第二个位置图片应清晰地记录到在行驶方向交通信号灯红灯时,机动车车身已越过停止线的情况,并能清晰辨认机动车号牌号码。
3.1.2.4单个证据的第三个位置图片应清晰地记录到在行驶方向交通信号灯红灯时,机动车整个车身已越过停止线并在相应红灯相位继续行驶的情况,且足以显示违法机动车的行驶方向。
所有车的标志3.1.2.5单个证据的组图中,应清晰的记录到机动车的完整运动轨迹,各个位置间应保持适宜的距离以反映机动车的违法过程,不应出现因间距太大或太小影响对违法机动车及其运动轨迹进行认定的情形。
3.2违反车道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图片证据要素
3.2.1证据图片质量及有关信息要求
3.2.1.1系统所记录或抓拍的图片应清晰记录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过程,应能在不需要任何技术手段的前提下,清晰辨别机动车车型、车身颜、机动车行驶特征、机动车行驶方向上或区域内的交通标志或标线、机动车后部全貌的全景特征等信息,并且至少一张图片能清晰分辨车辆品牌标志、号牌号码。
3.2.1.2 单个证据的每张图片至少为24 位真彩图像,目测不能有明显差,单幅图片分辨率应与所应用的采集设备的有效分辨率相匹配。
3.2.1.3图像文件应采用JPEG 格式编码,以JFIF或JPEG文件格式存贮;图像编码应符合ISO/IEC 15444:2000的要求,压缩因子低于70。
3.2.1.4单个证据的每张图片在不影响景物的位置应叠加有交通违法日期、时间、地点、方向、图像取证设备编号、防伪、违法行为等信息。违法时间应精确到0.01s,时间的格式为:年—月—日—时—分—秒—毫秒(YYYY/MM/DD  hh:mm:ss:ms)。单个证据的每张图片的时间显示应精确、格式正确清晰。
3.2.1.5单个证据的每张图片都应能清晰地目测辨认出停止线。
3.2.1.6单个证据的每张图片都应能清晰地辨认是红信号灯,且信号灯颜不应引起歧义。
3.2.1.7单个证据的每张图片应在图片属性中记录下图片的拍摄时间、拍摄设备以及可交换图像文件(EXIF)等信息。
3.2.1.8单个证据的组图应能清晰地辨认违法地点的标志性参照物,标志性参照物应为能唯一反映违法地点特征的地物、地貌、标志性建筑物、交通标志等具有标志和参照能力的固定物体。
3.2.1.9 单个证据的每张图片拍摄位置和拍摄角度不应发生明显变化。
3.2.1.10单个证据的每张图片都应清晰地记录下机动车行驶方向上的各种标志、标线,并能目测清晰辨认,且标志、标线无残缺、污损、模糊等影响辨识的现象。
3.2.1.11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安装应符合GB 14886的相关要求。
3.2.1.12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应符合GB 5768的相关要求。
3.2.1.13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应符合GB 51038的相关要求。
3.2.2证据图片中车辆位置及有关信息要求
3.2.2.1单个证据应具有三张图片。
3.2.2.2单个证据的第一个位置图片应清晰的记录到车道信号灯呈红交叉形信号图案时,机动车已驶2
入或正要驶入该车道信号灯对应的车道时的位置,且机动车未通过车道信号灯设置点。3.2.2.3单个证据的第二个或第三个位置图片应清晰的记录到车道信号灯呈红交叉形信号图案时,机动车在该车道信号灯对应的车道内继续行驶,并通过车道信号灯设置点的位置,且能清晰辨认机动车号牌号码。3.2.2.4单个证据的组图中,应清晰的记录到机动车的完整运动轨迹,各个位置间应保持适宜的距离以反映机动车的违法过程,不应出现因间距太大或3太小影响对违法机动车及其运动轨迹进行认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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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证据要素
4.1证据图片质量及有关信息要求
4.1.1 系统所记录或抓拍的图片应清晰记录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过程,应能在不需要任何技术手段的前提下,清晰辨别机动车车型、车身颜、机动车行驶特征、机动车行驶方向上或区域内的交通标志或标线、机动车后部全貌的全景特征等信息。并且至少一张图片能清晰分辨车辆品牌标志、号牌号码。4.1.2 单个证据的每张图片至少为24位真彩图像,目测不能有明显差,单幅图片分辨率应与所应用的采集设备的有效分辨率相匹配。4.1.3图像文件应采用JPEG 格式编码,以JFIF 或JPEG 文件格式存贮;
图像编码应符合ISO/IEC 15444:2000的要求,压缩因子不高于70。4.1.4单个证据的每张图片在不影响景物的位置应叠加有交通违法日期、时间、地点、方向、图像取证设备编号、防伪、违法行为等信息。违法时间应精确到0.01s ,时间的格式为:年—月—日—时—分—秒—毫秒(YYYY/MM/DD  hh :mm :ss :ms )。单个证据的每张图片的时间显示应精确、格式正确清晰。4.1.5单个证据的每张图片应在图片属性中记录下图片的拍摄时间、拍摄设备以及可交换图像文件  (EXIF )等信息。4.1.6单个证据的组图应能清晰地辨认违法行为地点的标志性参照物,标志性参照物应为能唯一反映违法行为地点特征的地物、地貌、标志性建筑物、交通标志等具有标志和参照能力的固定物体。4.1.7单个证据的组图应清楚显示该违法地点为路口,图片中应能反映该路口的类型:如T 型、十字型、X 型、Y 型、错位型和环型等。4.1.8单个证据的每张图片都应记录到该路口具有交通灯控设施,并能反映灯控设施的类型和当时的灯。4.1.9单个证据至少有一张图片应记录下违法机动车所在车道内有不影响辨识的导向箭头。4.1.10单个证据的每张图片拍摄位置和拍摄角度不应发生明显变化。4.1.11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安装应符合GB 14886的相关要求。4.1.12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应符合GB 5768的相关要求。4.1.13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应符合GB 51038的相关要求。4.2 证据图片中车辆位置及有关信息要求4.2.1 单个证据应不少于两张图片。4.2.2单个证据的第一个位置图片应清晰地记录到机动车行驶的车道,且机动车整车在该车道内,车身
(前保险杠)未到达停止线的情况;4.2.3单个证据的其他位置图片应清晰地反映机动车行驶方向的运动
轨迹,即机动车已完成转弯的动作或已完全通过路口的中心点。4.2.4单个证据的组图中,应清晰的记录到机动车的完整运动轨迹,各个位置间应保持适宜的距离以反映机动车的违法过程,不应出现因间距太大或太小影响对违法机动车及其运动轨迹进行认定的情形。5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违法行为证据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