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民事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1.03.12
【案件字号】(2021)粤01民终2070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刘庆国
【审理法官】刘庆国
【文书类型】判决书
【当事人】九州(广州)汽车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欧逸夫
【当事人】九州(广州)汽车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欧逸夫
【当事人-个人】欧逸夫
【当事人-公司】九州(广州)汽车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律所】黄汇琳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律所】黄汇琳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黄汇琳
【代理律所】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九州(广州)汽车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欧逸夫
【本院观点】九州公司与欧逸夫对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均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本案争议焦点为九州公司是否应当向欧逸夫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广州汽车网【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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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查明】对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九州公司与欧逸夫对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均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本案争议焦点为九州公司是否应当向欧逸夫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九州公司未与欧逸夫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九州公司虽主张欧逸夫填写的《面试登记表》《员工入职登记表》《员工转正审批表》可视为双方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但欧逸夫在《面试登记表》《员工入职登记表》中仅填写了个人基本信息、教育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信息,在《员工转正审批表》中仅填写了个人信息、试用期岗位及工资、自我评价等内容,并不涉及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亦没有双方的签名和盖章确认,故《面试登记表》《员工入职登记
表》《员工转正审批表》不能视为双方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九州公司以此为由主张无需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没有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一审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提交的证据对本案事实进行了认定,并在此基础上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合法合理,且理由阐述充分,本院予以确认。 综上所述,一审认定事实清楚,判决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九州(广州)汽车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2-08-22 22:42:37
【一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一、入职时间:2019年6月24日。 二、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有为欧逸夫参加社会保险。 三、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九州公司主张欧逸夫填写了《面试登记表》《员工入职登记表》及《员工转正审批表》等文件,上述文件已经具备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视同双方已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欧逸夫则认为双方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四、劳动关系解除时间:2020年3月6日。 五、仲裁立案时间:2020年3月18日。
六、仲裁请求:1.确认欧逸夫自2019年6月24日起至2020年3月6日止与九州公司存在劳动关系;2.九州公司向欧逸夫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40539.48元;3.九州公司向欧逸夫支付2020年1月工资差额4253.15元、2月工资2100元、3月1日至6日工资1609.2元。 七、仲裁结果:穗从劳人仲案〔2020〕163-1号仲裁裁决书非终局裁决确认欧逸夫自2019年6月24日起至2020年3月6日止与九州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九州公司支付欧逸夫2019年7月24日至2020年3月6日期间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40458.59元。穗从劳人仲案〔2020〕163-2号仲裁裁决书终局裁决九州公司支付欧逸夫2020年1月工资差额3799.13元、2月工资2100元、3月工资1494.25元。 八、九州公司不服〔2020〕163-2号仲裁裁决书终局裁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01民特60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九州公司撤销广州市从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穗从劳人仲案〔2020〕163-2号仲裁裁决的申请。双方确认九州公司已经履行了〔2020〕163-2号仲裁裁决书确定的支付义务。 九、九州公司不服穗从劳人仲案〔2020〕163-1号仲裁裁决,诉至一审法院。 十、穗从劳人仲案〔2020〕163-1号其他仲裁事项:关于欧逸夫自2019年6月24日起至2020年3月6日止存在劳动关系的问题,双方均无异议,一审法院予以确认。 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为第三项,其他事项双方无争议。
【一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为,九州公司、欧逸夫双方依法建立了劳动关系,双方的劳动权益均受法律保护。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九州公司提交的《面试登记表》《员工入职登记表》及《员工转正审批表》并不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故一审法院认定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及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结合欧逸夫在职期间的工资发放情况及穗从劳人仲案〔2020〕163-2号仲裁裁决确定的金额,九州公司应向欧逸夫支付2019年7月24日至2020年3月6日期间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即40458.59元[(6480元÷21.75天×6天)+5659.44元+6009.72元+5870.04元+6079.72元+5555.53元+2103.17元+3799.13元+2100元+1494.25元]。
【二审上诉人诉称】九州公司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九州公司无需向欧逸夫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诉讼费用由欧逸夫承担。事实和理由:关于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问题,九州公司认为一审判决查明事实不清,应当依法改判。一审法院以九州公司提交的《面试登记表》《员工入职登记表》《员工转正审批表》并不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为由,认定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认定事实不清。九州公司在一审庭审过程中向法院提交证据资料已经可以明确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明确劳动者的岗位及工作内容、明确劳动者的岗位工资待遇、缴纳社保、并记录劳动者清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员工培训手册、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劳动保护等用工事宜。且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实际已经按照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双方并未提出任何异议,用人单位也遵纪守法,按时足额向劳动者发放工资、给予应有休息日、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等尽到最大限度维护劳动者自身权益,并未有任何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若干问题的解答意见,九州公司认为九州公司与欧逸夫签订的文书资料已经具备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可以视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无需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九州(广州)汽车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欧逸夫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粤01民终2070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九州(广州)汽车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工业大道1号1112房。
法定代表人:吴翠英,职务: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瑶,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生豪,该公司员工。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欧逸夫。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汇琳,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 上诉人九州(广州)汽车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公司)因与被上诉
人欧逸夫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2020)粤0117民初338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1月25日立案受理后,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上诉人九州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生豪,被上诉人欧逸夫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汇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审上诉人诉称 九州公司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九州公司无需向欧逸夫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诉讼费用由欧逸夫承担。事实和理由:关于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问题,九州公司认为一审判决查明事实不清,应当依法改判。一审法院以九州公司提交的《面试登记表》《员工入职登记表》《员工转正审批表》并不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为由,认定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认定事实不清。九州公司在一审庭审过程中向法院提交证据资料已经可以明确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明确劳动者的岗位及工作内容、明确劳动者的岗位工资待遇、缴纳社保、并记录劳动者清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员工培训手册、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劳动保护等用工事宜。且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实际已经按照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双方并未提出任何异议,用人单位也遵纪守法,按时足额向劳动者发放工资、给予应有休息日、为劳动者
购买社保等尽到最大限度维护劳动者自身权益,并未有任何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若干问题的解答意见,九州公司认为九州公司与欧逸夫签订的文书资料已经具备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可以视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无需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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