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承接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抚顺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04.02
【字 号】抚政发〔2022〕2号 ?
【施行日期】2022.04.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承接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22年承接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第十七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抚顺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日
 
2022年承接省《政府工作报告》 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
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我市承接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制定分工方案如下:
  一、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左右。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左右。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以上。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4.粮食产量稳定在480亿斤左右。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左右,进出口总额增长6%左右。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6.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全年控制在5.5%以内。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7.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8.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9.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10.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虑,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全力以赴稳增长,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一)狠抓宏观政策落地见效。
  11.保证财政支出力度,优先投向重点工程,加大市政管网、老旧小区改造、水利工程、交通能源、产业升级、民生工程等领域支持力度。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12.强化对企业精准帮扶,全力稳住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冶金三大产业,抓好要素保障、产业链保供和市场开拓。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发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3.落实好更大力度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风险化解等支持力度。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发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4.持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获得性和便利度。
  牵头单位:市金融发展局
抚顺汽车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营商局、人民银行抚顺市中心支行、抚顺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