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违法乱象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动员部署大会,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违法乱象治理工作作出总动员、总部署、总安排。我到×一个月
一是车辆保有数量大。据初步统计,全县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达到×辆,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数据。按动力装置分类来看,其中燃油三轮车×辆、电动三轮车×辆、电动四轮车×辆;
按使用性质分类来看,其中自用×辆、快递物流×辆、非法营运×辆、其他类×辆;
从区域分布来看,×辆以上的乡镇×个(新政镇×辆),×辆-×辆的乡镇(街道)×个,×辆-×辆的乡镇×个,×辆以下的乡镇×个。
二是安全风险隐患大。当前生产、销售的一部分电动三、四轮车设计时速都很高(在×km/h-×km/h),加之我县属山区丘陵过渡地带,特别是乡村道路面窄、弯急、坡陡、沟深,而如此体积小、稳定性差的车辆上路行驶,极易发生侧翻、坠崖等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往往都比较严重,轻则车损人伤、重则车毁人亡,给自己、家庭和他人带来不幸,甚至危及道路安全、对不特定的多人造成伤害,社会危害性非常严重。据统计,×年以来,涉及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造成的亡人交通事故×起,死亡×人,×人事故×起。
特别是今年,我县就已发生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死人事故×起,死亡×人,伤×人。
三是驾驶人安全意识弱。由于多数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驾驶人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未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对交通法规知之甚少,且大多数是老年人,文明交通意识淡薄,判断、反应能力差,对车辆机械性能更是难以掌握,在路上往往不按规则、不按规定行驶,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据统计,×岁以下×人,占比×%;
×至×岁×人,占比×%;三轮汽车
×岁至×岁×人,占比×%;
×岁以上×人,占比×%。大家在开车的时候,或多或少都有过这种体会,遇到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都会有意识的避开,就是为了防范一些超乎估计、超乎预料的事故发生,因为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车辆本身来讲,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相对于小汽车,都是处于弱势一
方,也是容易受伤且需要保护的一方,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很被动。
四是事故赔付能力低。据初步筛查,全县×%以上的现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不在目录范围内,这些车辆既不能取得机动车牌证,也不能购买机动车相关保险,加之驾驶人员中有很大部分属于老年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体,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其赔偿能力十分有限,甚至无赔偿能力,造成本人和他人利
益都很难得到保障,极易引发社会纠纷,影响社会稳定。
五是规范管理难度大。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经常停放在交通繁忙的要道或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在乡镇(街道)表现得尤为明显,如医院、学校、车站、市场等,并在各个路口经常性见缝插针、乱挤乱穿、争道强行、随意掉头、逆向行驶,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影响道路安全畅通。加之多数车辆车体破旧、车身遍布广告,行驶途中既损害城市文明形象,又增加交通负担,导致管理难度大。
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历史和现实条件,也有主观和客观因素,经过深入剖析问题症结,我认为主要有三大原因。
一是成本低廉,操作简单。根据现在的市场行情,购买一辆电动三轮车约需×元至×元左右,购买一辆电动四轮车约需×元至×万元不等,加之未办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等方面手续,参加正规考试考证。而购置一辆普通小汽车,需花费数万至十万元,还要考试考证,接受正规培训教育,购买机动车保险,相比之下,部分众选择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优势不言而喻,具有较大的吸引力。
二是选择受限,需求驱动。就以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载人载客来说,近几年,城乡公交车虽然发展迅速,数量不断增多,线路日趋密集,但还没有达到广大众特别是农村地区众出行便利、实惠的要求。这些载人载客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相比公交车运营
三是机制不畅,难管长久。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管理是涉及到公安、交通、市监、综合执法、残联、运管等多个部门,也是牵一发而动全局的大事,过去我们几乎都是针对县城区进行专项整治,乡镇(街道)更多的是警告提醒、批评教育和个案查处,同时受政策、法规等种种因素制约,造成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何实现长治久安?如何防止乱象反弹?是我们开展此次专项整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县长也是多次强调,要实现长效管理、长治久安。
我们常说,事物存在就有它一定的合理性,可能不合法、不合规。站在当下的环境中来看,这些问题的存在,既给我县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带来了极大挑战,更给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确切的说,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为此,县委、县政府站在坚持人民至上、防范交通事故、规范道路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作出开展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这一重大决策部署,各乡镇(街道)、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直面问题,勇于担当,务求实效。下面,我就抓好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讲八个方面意见。稍后×县长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狠抓落实。
一、整治内容要“清”。一要清楚整治原则和目标。按照“以人为本、安全至上,依法治理、疏堵结合,分类处置、规范管理”的原则,通过综合施策、集中整治、长效管理,实现“一遏制、两减少、三提升”目标。一遏制是非法改(拼)装、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的行为得到遏制;
两减少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三提升是驾驶人交通安全法律意识明显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升,人民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二要清楚整治对象和重点。覆盖全县范围内人力、电动、燃油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的生产、销售、使用等活动。整治重点包括:未获得许可生产、未取得国家强制性认证或未列入目录内的车辆;
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
超员超载、酒后驾驶、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非法改(拼)装及销售改(拼)装车辆的行为。三要清楚整治区域和步骤。此次整治与以往不一样的是,整治区域更广,整治力度更大,过去我们强调县城区域内的整治,这次是全县整体推进,县城和乡镇(街道)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共分成三个阶段,为期×个月,要在春节前全面完成集中整治,并实现预期目标。其中:2020年×月×日至2020年×月×日为宣传教育、排查摸底阶段;
2020年×月×日至2021年×月×日为集中整治、分类处置阶段;
2021年×月×日至2021年×月×日为巩固成效、建章立制阶段。
二、排查摸底要“准”。一要摸准人员。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发动镇、村(社区)力量,逐户上门排查登记,详细摸清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所有人及驾驶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户籍、性别、年龄、驾驶证类别
、健康状况、是否适合驾驶、等)。二要
查准车辆。各乡镇(街道)要全面掌握辖区内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含残疾人使用车辆)基本信息(包括购买
三、宣传引导要“广”。一要聚焦对象全覆盖。从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驾驶人员到普通民众,乃至各行各业、方方面面,都要纳入到本次宣传教育的范畴,确保全覆盖、无遗漏。二要突出方式多样性。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所有人及驾驶人开展正面教育引导,将《加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和《致广大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驾驶人的公开信》发放到每位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手中,让整治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县教科体局要以学校为阵地,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督促家长、学生尽量不使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接送学生,并引导不乘坐三轮车、电动四轮车;
各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及其亲属不购买、不使用、不乘坐三轮车、电动四轮车;
县市监局要对销售、改(拼)装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商家进行清理登记和宣传教育引导,告知不得销售不在目录范围内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
宣传部、融媒体中心要及时采访报道整治过程、整治成果,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拒绝阻碍执法等公开曝光,邀请民警走进电台、电视台直播间以案说法。三要确保效果最大化。在宣传过程中,要充分讲明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方式及处罚标准等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明白政府的底线。比如,对搭载×人及以上的(含驾驶人在内),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从重处理,该拘留的要拘留,该的要,该扣车的要扣车,该报废的坚决一律报废。又如,对明显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和驾驶人,一律不准驾车上路等等。通过这些举措,不仅要让广大众明白整治初衷,更要赢得支持,获得鼓励。这里强调一点,虽然前期大家或多或少都做了一些宣传工作,实施步骤也明确提出本月为集中宣传教育,但宣传教育工作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时时处处都要坚持,要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
四、职能职责要“明”。一要明晰部门职责。公安部门负责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办理车辆登记,制定自用车辆、残疾人专用机动轮椅车规范标识,依法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优化、完善县域公共交通网络,加强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道路运输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商务经信部门
负责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产品生产许可、销售准入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准入擅自生产和销售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生产销售环节中的产品质量、强制认证、销售行为以及非法改(拼)装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各类违规经营、违规宣传行为,严禁销售“三
无产品”。政法、宣传、综合行政执法、税务、民政、残联等部门要按照各自权责,依法做好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及驾驶人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二要明晰乡镇(街道)职责。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的管理工作,摸清车辆底数,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督促车辆所有人注册登记、喷涂标识、申请报废。这里强调三点:①要明确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责任,不得从事非法营运;
②对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全覆盖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③在原有车辆数量锁定后,自2020年×月×日起,辖区内仍持续新增不在目录的电动三、四轮车,严格逗硬考核。三要明晰商户职责。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要督促各销售商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符合国家标准并准予登记的电动车产品目录,在出售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时,应当真实、全面地告知购买者车辆的质量、性能、用途、限制性使用规定、有效期限等信息,向购买者提供属于目录范围内的车辆,并提供可供查验的产品合格证明及发票等凭证。同时,销售商要建立销售台账,登记购车人的身份、等信息,出具销售发票、合格证等手续。
五、违法查处要“严”。一要严查源头管控。控制源头是关键,商务经信、市监部门要充分结合各自职能,严格查处擅自生产、销售未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非法改(拼)装和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严查非法营运。运管局、公安局、片区联合执法中队、乡
镇(街道)要通力配合,采取固定设点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从严查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从事非法营运和不按规定搭载人员的行为,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三要严查交通违法。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严肃查处酒驾、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取得合格证、不遵守限时限行规定等行为;
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依法处置利用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在城市禁止区域和
六、兼顾民生要“实”。一要政策激励。针对普通体,在《管理办法》出台后两个月内,也就是2021年×月×日前,凡目录外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由车辆所有人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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