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农用车违法载人引发的死伤事故,不断夯实农村道路安全基础,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在全镇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维护人民众的生命安全为目标,以“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集中查处在本镇辖区行驶,用于农业生产、经营、运输以及各类施工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三轮电动车等车辆(以下简称“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一批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提升我镇众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我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镇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镇派出所所长
成员:镇政府办主任
镇交管办主任
镇场管办主任
镇应急办主任
镇农业服务中心站长
镇中学校长
镇中心小学校长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交管办。XX任主任,XX为成员。
三、重点任务
(一)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3月10日-3月20日)
三轮汽车1.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源头无人管等问题。各村(社区)要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落实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劝导责任。每个村(社区)要设立农用车专管员,实行机动车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切实掌握本村农用车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并建立基础台账。3月10日前,各村(社区)要与辖区、农用车车主宣传到位,推动落实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防控责任。
2.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上路问题。镇、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两站两员”源头防控作用,建立健全农村劝导站、劝导员管理考核机制,保障落实劝导站建设和劝导经费,配齐劝导装备。要检查考核劝导员工作,确保劝导员每天上路开展劝导。要完善劝导站布局,对车流相对集中的路口设立劝导站,消除管控盲区。要加强劝导工作安全防护,对拒不听从劝导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3.集中整治道路上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镇政府要组织、协调公安、交警、农业等部门围绕农用车违法载人进行专项整
治,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迅速形成严管高压态势。对查处的农用车违法载人要追本溯源,并向相关部门通报,督促加强源头管理。
4.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搭乘农用车通行问题。镇、村(社区)要严防农田作业、农贸市场、公路施工等场所从业人员违法搭乘农用车、货车通行,凡发现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要及时予以处理。
5.集中整改农用车底数不清的问题。村(社区)全面开展农用车底数摸排,切实掌握有牌、无牌车辆。各行政村(社区)要建立农用车基础台账,切实做到底清数明。
6.集中整治违规农用车生产、销售问题。镇政府要协调经信、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持续深入开展违规农用车联合治理,全面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农用车生产、销售,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引导农村众购买使用合规车辆,从源头上防止隐患车辆新增。
7.集中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镇、村(社区)要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临水临崖、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及城郊接合部路段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帐。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3月21日至3月26日)
各村(社区)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经验以及发现的深层次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开展整治情况“回头看”,对效果不明显、问题突出的地方予以督促,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一盯到底,确保整治到位。
(三)建章立制(2023年3月27日至3月31日)
各村(社区)要总结和推广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注重解决深层次性、根本性问题。要建立农用车交通安全隐患常态化、闭环式排查治理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
效。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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