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的认定标准
机动车的认定标准如下:
1.大型载客汽车车长大于6m或者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含驾驶员)。
2.中型载客汽车:车长小于6m,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
3.小型载客汽车:车长小于6m,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
4.微型载客汽车:车长小于等于3.5m,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1升。
三轮汽车
5.重型载货汽车:车长大于等于6m,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
6.中型载货汽车:车长大于等于6m,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
7.轻型载货汽车:车长小于6m,总质量小于4500kg。
8.微型载货汽车:车长小于等于3.5m,总质量小于等于1800kg。
9.三轮汽车:以三轮摩托车为原型,方向盘式,装有前车轮,最高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装有充气轮胎的车辆。
10.低速载货汽车:以四轮农用运输车为原型,方头方车身,最高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装有充气轮胎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