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如何认定车速
在现实社会中随着⼈们物质⽔平的提升,买车是⼀件很平常的事情。但是开车是要遵守交通规章的,⼀旦出现交通事故的话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了,道路是有车速规定的,那么交通事故车速是如何认定的呢?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答。
⼀、交通事故如何认定车速
交通事故车速鉴定⽅法⼀般是通过路⼝的监控来进⾏测算或者是根据地上的刹车痕迹进⾏计算出交通事故的时候的⾏车速度。
《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五条机动车在道路上⾏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驶速度:
(⼀)没有道路中⼼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时30公⾥,公路为每⼩时40公⾥;
(⼆)同⽅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时50公⾥,公路为每⼩时70公⾥。
⼆、道路安全法中车辆的⾏驶速度规定
1、没有道路中⼼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时30公⾥,公路为每⼩时40公⾥;
2、同⽅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时50公⾥,公路为每⼩时70公⾥。
3、机动车⾏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的,最⾼⾏驶速度不得超过每⼩时30公⾥,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机械车不得超过每⼩时15公⾥:
(1)、进出⾮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2)、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3)、遇雾、⾬、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以内时;
(4)、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驶时;
(5)、牵引发⽣故障的机动车时。
4、⾼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时速不得超过⼀百⼆⼗公⾥。
⾼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驶速度,最⾼车速不得超过每⼩时120公⾥,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时60公⾥。
5、在⾼速公路上⾏驶的⼩型载客汽车最⾼车速不得超过每⼩时120公⾥,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时100公⾥,摩托车不得超过每⼩时80公⾥。
6、同⽅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时100公⾥;同⽅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时110公⾥,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时90公⾥。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驶车速的规定不⼀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驶。
机动车上道路⾏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同⽅向划有⼆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城市道路最⾼时速为70公⾥,封闭的机动车专⽤道路和公路最⾼时速为80公⾥。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机械车、正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在道路上⾏驶时最⾼时速为30公⾥。
附载作业⼈员的货运汽车、全挂拖⽃车、运载危险化学品的货运汽车、⼆轮摩托车、侧三轮摩托车和铰接式客车、电车在城市道路上⾏驶时最⾼时速为50公⾥,在封闭的机动车专⽤道路和公路上⾏驶时最⾼时速为60公⾥。三轮汽车
以上就是⼩编整理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交通事故车速鉴定⽅法⼀般是通过路⼝的监控来进⾏测算,如果有超速的⾏为那么驾驶员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严重的话是会被吊销驾驶证的。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