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
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指南三轮汽车
 
备案项目范围
1、现有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车用发动机生产企业自筹资金扩大同类别产品生产能力增加品种,包括异地新建同类别产品的非独立法人生产单位,由省级政府(计划单列市)工业主管部门或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直属企业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2、投资生产专用汽车的项目由省级政府(计划单列市)工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准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3、资生产摩托车及其发动机,投资生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摩托车的零部件,由企业报送省级政府(计划单列市)工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备案。
 
备案文件要求
备案文件标题为:“关于××××××项目备案的报告”,文件内容包括:投资项目情况、本单位对项目备案意见、经办人姓名及。备案文件应附备案报告和备案表。
1、备案报告内容
(1)汽车生产企业或项目投资者的基本情况、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姓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三年企业经营业绩和银行资信。
(2)投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国内外市场分析;产品技术水平分析和技术来源(产品知识产权说明);发动机和主要总成、系统、电子控制单元的产品来源;项目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和资金来源;生产(营业)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方式、建设进度安排。
(3)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方合资、合作者基本情况,包括外商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国籍。外方在华投资情况及经营业绩。本投资项目中外各方股份比例,投资方式和资金来源,合资期限,国际、国内采购计划和发动机及主要总成、部件的配套规划。
(4)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5)省级政府(计划单列市)工业主管部门核准后申请备案的项目,应出具环境评价报告及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6)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证;需新征用土地的,出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预审意见。
(7)产品涉及技术引进的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合作合同。
(8)自筹资金出具资金落实证明,贷款出具银行承诺文件。
(9)其中第五-七条及贷款需银行出具承诺文件的,要求提供正式文件或其复印件,复印件上的公章、日期必须清楚,光盘中提供PDF文件。
(10)项目单位对备案报告内容及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2、备案表格式
(1)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企业基本情况表.xls
(2)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xls
备案程序
1、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的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文件由省级政府(计划单列市)工业主管部门或计划单列集团、中央直属企业报送。备案文件及附件需同时报送纸制和电子文档(光盘)各一式三份。
2、符合备案条件的投资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书面通知报送部门。
备案参考文件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