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加快全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节能减排,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是顺应发展趋势、把握发展先机的必然选择。近年来,面对越来越突出的能源问题,许多国家纷纷将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的利用作为能源发展的重点,并将新能源的开发应用与产业发展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从法律、政策、机制等多个层面加以推动,新能源产业呈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和良好的发展态势,顺势加快我市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成为今后尤其是“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兴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
(二)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是抢抓政策机遇、实现率先发展的迫切要求。在当前转方式、调结
构的宏观背景下,国家、省围绕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借助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有利于我市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超常规跨越发展,为早日建成区域经济文化高地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是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客观需要。近年来,我市新兴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着产业链发展不协调、产业集聚不明显、企业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进一步提高装备水平,形成支撑全市长远发展的战略主导产业,有利于带动我市工业的转型升级,培育形成能够支撑全市长远发展的战略主导产业。
(四)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是破解瓶颈制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能源的可持续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我市是能源消费大市,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能源资源瓶颈制约日益突出。加快新能源产业化进程,可以从根本上优化能源结构、缓解能源约束,保障我市能源和经济社会的长久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区域经济文化高地的总体要求,科学
把握国内外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先导、以人才为支撑,集中全市力量加快培育龙头企业,拉长产业链条,促进产业集聚,将我市打造成为世界级新能源应用示范城市和国家级新能源产业发展基地。
(二)基本原则
1、解放思想,创新发展。以解放思想促进发展观念转变,不断创新思维,拓宽发展思路,抢抓发展机遇,实现新能源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2、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考虑各类资源的特点、区域分布、利用条件等因素,科学规划,有序开发,实现多能互补,形成新能源产业有机集聚的合理布局。
3、突出重点、协调推进。发挥比较优势,在重点领域和企业实施突破,培育优势产品,培植龙头企业。同时,积极延伸产业链条,带动装备制造、原材料生产、中介服务等相关产业发展。
4、市场导向、政府推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投资新能源产业,加强政府的组织领导,配套完善政策体系,为新能源产业快
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5、科技先导、人才支撑。逐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人才为支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实施人才开发与培养工程,着力培养和引进创新人才,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三)任务目标。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新能源产业规模明显扩大,产业结构明显优化,技术研发能力明显增强,新能源产品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特别是在太阳能利用、地热能利用、生物质能利用和新能源汽车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将我市建设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新能源之都”和“中国”。到2015年,全市新能源产业销售收入突破1000亿元,其中:光热产业300亿元,光伏产业200亿元,风电产业200亿元,生物质能产业100亿元,新能源汽车及地源热泵等产业200亿元。培植1-2家年销售收入过200亿元、2-3家年销售收入过100亿元、8-10家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新能源企业,创建一批中国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
三、重点领域和发展方向
(一)太阳能利用领域。围绕太阳能光热、光伏两大产业,依托皇明、亿家能、中立、腾龙
、晶威特、宇影等骨干企业,延伸产业链,加快推广成熟适用光热产品,大力研发光伏技术产品,实现光热、光伏产业协调发展。在太阳能热利用方面,以大型化、集成化、智能化为发展方向,加快太阳能光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步伐,大力推广与建筑有机结合的太阳能供热、制冷技术,积极开发标准化、通用型太阳能热水系统组件,提升太阳能空调生产能力和水平,扩大光热应用领域。重点发展热管型集热器、平板型集热器、内置金属流道玻璃真空集热管、真空管太阳能热水器等产品。到2015年,全市太阳能热水器产量达到800万台(套),集热面积1600万平方米。着力在太阳能高温发电、太阳能海水淡化设备、太阳能环保干燥设备等高端技术开发上取得突破,加快开发建设太阳能中高温热发电示范项目。在太阳能光伏产业方面,鼓励自主研发高效单(多)晶硅生产、应用及配套产品生产技术,重点发展单(多)晶硅切片、太阳能电池片、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建筑用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发电控制系统、太阳能空调、太阳能灯具、石英坩埚等。建设一批太阳能地面电站、光电建筑一体化和景观照明示范工程。到2015年,全市光伏晶硅电池及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的产量达到500兆瓦以上。
(二)生物质利用领域。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快乐陵、宁津、临邑、平原等县(市、区)生物质能直燃发电项目建设。到2015年,新增生物质能发电装机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20万千瓦。依
托禹城龙力、禹城福田、武城古贝春、夏津三融、宁津百奥等企业,加快实现非粮燃料乙醇及生物柴油的规模化生产。支持农村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到2015年,全市农村沼气用户达到16万户,大中型沼气工程达到65处。
(三)风能利用领域。加强风能资源开发的统筹规划,支持华能山东新能源公司对我市风力资源丰富地区进行集中连片开发,到2015年,力争新增风电装机规模30万千瓦。依托通裕、世纪威能、中南等企业,积极引进先进的风电设备制造技术,提升风电主轴、塔筒、叶片、齿轮箱等配套产品生产能力,重点发展1.5兆瓦级及以上大容量风电机组及配套风力发电机、机械传动、运行控制、变频器等高端产品,不断提升风电制造业水平,尽快实现风电整机的本地化制造。到2015年,全市1.5兆瓦级及以上风电整机配套生产能力达到750台(套)。
(四)地热能利用领域。以中大、亚太、奇威特等企业为重点,积极研发推广地源和水源热泵技术,大力开发应用能满足环保和水资源保护要求的地热供暖、供热水技术和热泵技术,开发热泵空调、无机超导热管和地热测评等产品。积极发展地热种植、养殖,地热温泉、洗浴、医疗保健、休闲度假等现代服务业,优化地热资源的梯级利用。到2015年,全市应用地源热泵技术的建筑面积达到200万平米以上。
(五)新能源汽车领域。鼓励和支持齐鲁客车、富路车业、福兴电动汽车等企业进行纯电动、混合动力汽车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创新,加速汽车传统技术的更新改造,加大新能源汽车的应用与示范推广扶持力度,培育一批整车和配套产业的自主化品牌,逐步形成技术优势、品牌优势和市场优势。到201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达到2万辆。
四、推进措施
(一)打造优势企业和产业基地
1、加快建设特产业基地。以基地建设促进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基地聚集带动作用,推进和带动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和优势产品向基地集中。积极引导和鼓励基地围绕主导产业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尽快形成优势产业集和优势产品集,成为特鲜明、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基地。
2、培育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实施大集团带动战略,筛选一批产业特突出、产品链条较长、规模较大、带动能力较强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通过上市、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
3、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大对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引导中小型新能源企业向专业化方向发展,为大企业提供专业化配套服务。逐步形成产业内适度集中,企业间充分竞争,大企业为主导、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格局。
4、支持重大新能源项目建设。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示范推广意义的重大新能源项目,发改、经信、环保、规划等部门要主动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帮助办理立项、环评、选址等有关要件。符合高新技术条件的,科技部门要积极推荐申报高新技术项目。
(二)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1、加大政府资金的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省扶持资金,优先安排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的新能源项目。发挥市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重点支持新能源示范工程建设。
2、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新能源产业。鼓励各类投资主体进入新能源产业,设立创业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对新能源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积极探索利用贴息、小额贷款等方式,加大有效信贷投入。
3、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新能源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
以及利用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进行融资。
(三)鼓励自主创新和人才培养
1、提高科技开发水平。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课题,力争在关键领域取得突破。加强产学研结合,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中介服务机构和企业联合,形成多方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2、实施品牌带动战略。鼓励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快开发与国外先进水平差距较大或国内空白、急需的技术和产品,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品牌产品,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鼓励人才培养和引进工程。支持市内有实力的院校加强新能源学科专业的建设力度,鼓励科研机构、企业与高校联合建立新能源科技人才培养基地,积极吸引国内外新能源领域的知名专家或科技领军人才,为在短期内突破技术瓶颈、提高科研水平提供人才支撑。
(四)积极开拓新能源市场
1、加快推行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做到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和施工。支持学校和宾馆安装太阳能集热系统,对热能消耗大、占地面积大的公益建筑、大型工业厂房和商业建筑,逐步实行强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加快实施城市光伏屋顶计划,扩大光伏在城市景观照明等方面的应用,鼓励和支持公益性建筑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稳步推进燃料乙醇汽油的推广试点和示范项目建设,尽快实现燃料乙醇的本地化供应。
2、鼓励和引导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要的前提下,优先购买本市企业生产的新能源产品。
3、加强产业交流与合作。鼓励新能源产业基地定期举办产业发展研讨会、论坛等,搭建产业交流和市场平台,扩大影响力。积极探索和拓展加强投资贸易与国际合作的的新形式,定期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新能源产业博览会、项目洽谈会等活动,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五)扶持政策
(一)资金和价格扶持政策
1、设立扶持新能源发展的专项资金。在积极争取国家、省现有资金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市
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通过贷款贴息、补助和奖励等形式,加大对重点新能源生产、推广应用和技术研发等环节的资金扶持。
2、积极争取落实国家、省对于太阳能电站、风电、光热电、生物质发电及其他新能源产品的价格补贴政策,对未能列入补贴目录的产品和项目,市里给予适当补贴。
(二)税费和土地扶持政策
1、新能源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