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和产业发展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襄阳市人民政府(原襄樊市政府)
【公布日期】2012.06.06
【字 号】襄阳政办发[2012]80号
【施行日期】2012.06.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和产业发展工作的通知
(襄阳政办发〔2012〕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完成我市作为国家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的示范运营任务,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现就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和产业发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定不移推进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和产业发展
  我市作为国家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汽车产业)以及国家动力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和产业发展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是我市完成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任务的攻坚之年,也是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关键之年。但是,目前我市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的层面和数量还远未达到国家试点方案的要求,示范推广工作任务还很重;产业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一个支柱产业培育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各地各部门既要看到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成绩和方向,增强加快发展的信心;也要客观分析形势,保持清醒头脑,
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大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力度,加快推进产业发展,着力把新能源汽车产业打造成千亿级的支柱产业,把襄阳建设成为中国新能源汽车之都。
  二、扎实做好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工作
  (一)确保完成示范运营车辆采购任务。根据国家四部委批复的《襄阳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实施方案》,到2012年底,我市实际运营的新能源汽车应达到1070辆,通过示范运营带动产业发展。结合示范运营情况和各地各单位实际,今年的示范运营采购工作分两个阶段完成(具体方案附后)。为支持襄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采购原则为继续采购已经投入我市示范运营并经过技术优化,市场服务平台健全的整车企业和关键零部件企业的产品,同时通过招投标和性价比方式采购符合国家《推荐目录》且适应襄阳市场的产品。襄阳绿捷新能源汽车公司、市城管局要抓紧与相关企业签订采购协议和技术协议,制定车辆分配使用方案,做好运营组织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抓紧制定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工作方案,做好车辆采购和安全保障工作,尽快启动示范运营工作。相关企业要做好生产组织和新车型开发工作,确保按时交付采购车辆。
  (二)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襄阳供电公司、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国土局
等单位要抓紧制定完善襄阳市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与城市整体规划和市交通规划对接,于2012年6月底前提交市规委会审查。襄阳供电公司要加快城区和县(市)区充换电设施建设进度,为示范运营提供电力保障。同时,市发改委、市物价局、襄阳供电公司要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电动汽车充电优惠电价。
  (三)研究制定新能源出租车示范运营方案和扶持政策。市交通局牵头,会同市汽车办、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襄阳供电公司等部门和相关企业,研究制定我市新能源出租车示范运营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尽快提交市政府研究。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
  (四)认真落实“四项”经费。一是落实运营主体采购资金。市财政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800万元,作为资本金注入襄阳绿捷新能源汽车公司。各商业银行要积极为襄阳绿捷新能源汽车公司采购新能源公交车、停保场建设等提供贷款,市财政对该公司给予一年的全额贷款贴息。二是落实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市财政要对国家已经拨付的新能源汽车专项补贴资金进行清理,将余额部分进行统筹,并积极争取省财政每辆纯电动汽车20万元的补贴资金尽快到位。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按照2011年市政府第78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执行,即:市财政对市公交系统购买纯电动公交车每辆补助30万元,混合动力客车每辆补助20万元,行政、企事
业单位购买纯电动客车每辆补助20万元,混合动力客车每辆补助10万元,对市政环卫系统和相关单位购买纯电动轻型商用车(锂电池)每辆补助2万元,并将其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国家已经拨付的专项补贴资金要作为定金先行支付整车企业,解决企业采购材料费用,整车验收交付后一个月内将市级补贴和企业采购资金拨付整车企业,省级补贴资金到位后即行拨付。市财政对襄阳绿捷新能源汽车公司每辆新能源公交车每年给予3万元的运营补贴,并列入财政预算,襄阳绿捷新能源汽车公司依法缴纳的营业税,由高新区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方式全额奖励给企业。对各县(市)区采购新能源汽车,除国家、省补贴外,市财政给予一定的支持,市财政局近期提出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决定。三是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对襄阳绿捷新能源汽车公司停保场征地费用问题,在该公司依法履行征地手续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市财政对该公司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扣除国家规定缴纳的基金、资金)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方式全额奖励给企业。四是做好2011年采购车辆应付款结算工作。市公交公司和市财政局分别负责解决各自的应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