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成都市产融合作试点工作推进方案
根据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银发〔2017〕5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印发〈加强信息共享促进产融合作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财〔2016〕83号)精神,为推动《成都制造2025规划》的有效实施,扎实开展产融合作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按照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城市的工作要求,以加快实施《成都制造2025规划》为重点,以产融合作试点为抓手,推进金融服务创新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强化金融对制造业支撑作用,促进产业和金融协调发展,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把我市建成全国一流的产融合作试点城市,为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提供产业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产业发展目标。力争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8%,全口径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7万亿元,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30万元/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15年下降5%。[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下同)]
(二)金融服务目标。力争全市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500亿元,新增上市企业8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70家,新增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260家,新增入库拟上市企业超过500家,直接融资额达到2500亿元。[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三)创新发展目标。力争全市科技企业数量突破7万户,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达到9000亿元,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4万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一)产业发展目标。力争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8%,全口径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7万亿元,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30万元/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15年下降5%。[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下同)]
(二)金融服务目标。力争全市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500亿元,新增上市企业8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70家,新增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260家,新增入库拟上市企业超过500家,直接融资额达到2500亿元。[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三)创新发展目标。力争全市科技企业数量突破7万户,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达到9000亿元,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4万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四)就业目标。力争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到21.3万人,一二三产业从业人数达827万人。[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三、推进措施
(一)大力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电子信息、汽车制造、食品饮料、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五大支柱产业(以下简称:五大支柱产业)重点发展,支持航空航天、轨道交通、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五大优势产业(以下简称:五大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支持人工智能、精准医疗等未来产业积极发展。鼓励金融机构投向我市20个工业园区、10个工业集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优质金融服务向特园区倾斜,提高工业发展承载能力。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的资金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参与吉利沃尔沃新能源汽车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促进项目加快建设和投产增效,促进工业投资增长。[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金融工作局;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二)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发展跨境金融服务,以自贸试验区为载体,利用“蓉欧+”通道,探索和建立以服务“一带一路”为重点的跨境金融服务中心,提高我市制造业国际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金融工作局、市投促委、市口岸物流办;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支持“双创”金融产品,支持科技型企业发行“双创”债券,推动我市设立“双创”债劵并实现在全国银行间市场首单发行[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县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鼓励金融机构与重点产业核心企业合作开展产业链融资,积极推进金融机构与成都汽车行业合作开展销售量供应链应收账款融资试点,探索和建立供应链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牵头单位: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探索试点工业园区早期土地增信融资服务,通过工业园区管委会及时公布企业土地指标安排计划,鼓励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对制造业中小企业开展融资服务,增强金融机构融资信心[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金融工作局;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三)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五大支柱产业、五大优势产业和未
(三)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五大支柱产业、五大优势产业和未
来产业的中长期贷款投入(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金融工作局;配合单位: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对初创期企业提供创业投资,对成长期企业提供债权融资,对快速发展期企业提供上市融资(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引导金融机构对优质企业特别是有品牌、有订单、有效益但暂时出现流动性紧张的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对“三高一低”企业限制贷款;对无市场、无效益、失去清偿能力的“僵尸企业”,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维护金融机构权益(牵头单位: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配合单位:市经信委)。
(四)用好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相关产业领域初创期、早中期的制造业企业,先进制造业投资基金主要投向轨道交通、生物医药与大健康、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节能环保等先进制造业重点领域及重大项目,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和军民融合创新创业基金主要用于支持我市军用技术转移转化、军民两用技术发展形成的军民结合高科技产业、高技术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军工能力专业化重组、特军民融合核心载体建设等军民融合产业相关项目。[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成都工投集团、成都金控集团;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四)用好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相关产业领域初创期、早中期的制造业企业,先进制造业投资基金主要投向轨道交通、生物医药与大健康、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节能环保等先进制造业重点领域及重大项目,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和军民融合创新创业基金主要用于支持我市军用技术转移转化、军民两用技术发展形成的军民结合高科技产业、高技术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军工能力专业化重组、特军民融合核心载体建设等军民融合产业相关项目。[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成都工投集团、成都金控集团;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设立工业园区投资发展基金,支持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的重点产业,增强园区功能和承载能力,提高园区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重点推进龙泉山东侧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生产性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服务基地和成都天府新区科技创新中心等工业发展重点区域的重大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五)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加大“壮大贷”融资支持,新增合作银行2-3户,扩大支持企业范围,支持金融机构放宽抵质押范围;2017年实现“壮大贷”放大5倍,融资规模突破40亿元,支持中小企业超过400户的目标[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加大“科创贷”融资支持,重点扩大“科创贷”覆盖面,帮助更多的轻资产科技型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方式获得信用贷款;2017年,获得“科创贷”融资的企业不少于1000家,撬动企业融资金额20亿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加大财政对金融机构支持,综合运用贷款贴息、奖励、风险补偿、担保费用补贴等方式,支持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和重点项目的融资[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
府]。
(六)降低制造业企业融资成本。完善民营企业周转金机制。在继续支持民营制造业企业500万元以下“过桥”信贷融资情况下,对市场好、有订单、经营好的制造业企业,在使用资金限额、使用期限、年内使用周转金次数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县参照建立民营企业周转金机制[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建立推广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大力推广“壮大贷”“科创贷”等政策性金融定制产品模式,引导金融机构改进信贷管理制度,建立政府、银行、担保机构风险分担的风险补偿机制,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基础上,减少对担保、抵押物的依赖,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发挥各级国有担保、再担保机构和上市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加大对制造业贷款的担保力度,提高制造业企业申贷获得率。[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七)提高制造业直接融资比重。推进企业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整合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等各方资源,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等
(六)降低制造业企业融资成本。完善民营企业周转金机制。在继续支持民营制造业企业500万元以下“过桥”信贷融资情况下,对市场好、有订单、经营好的制造业企业,在使用资金限额、使用期限、年内使用周转金次数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县参照建立民营企业周转金机制[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建立推广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大力推广“壮大贷”“科创贷”等政策性金融定制产品模式,引导金融机构改进信贷管理制度,建立政府、银行、担保机构风险分担的风险补偿机制,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基础上,减少对担保、抵押物的依赖,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发挥各级国有担保、再担保机构和上市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加大对制造业贷款的担保力度,提高制造业企业申贷获得率。[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七)提高制造业直接融资比重。推进企业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整合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等各方资源,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等
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股权融资服务;加强对制造业企业的对接辅导,支持制造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可转债、企业债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拓宽股权融资方式。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支持成都燃气等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通过IPO、新三板、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等方式,在各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推进制造业企业的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不断完善我市拟上市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支持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积极盘活制造业企业存量资产(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做好直接债务融资发行项目的基础培育,积极推动各类企业在银行间市场融资,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地方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多元化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各区(市)县政府]。
(八)完善产融信息合作平台。完善“银企校院”对接机制,抓住建设国内首家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工作站的契机,以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基本数据为基础,对接“成都信用网”,升级并打造“银企校院”四方对接平台2.0,利用线上线下方式,加快建设服务企业投融资的“企业库、机构库、产品库、融资需求申报系统、融资信息备案登记系统”(以下简称:三库两系统)项目(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成都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完善科技金
(八)完善产融信息合作平台。完善“银企校院”对接机制,抓住建设国内首家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工作站的契机,以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基本数据为基础,对接“成都信用网”,升级并打造“银企校院”四方对接平台2.0,利用线上线下方式,加快建设服务企业投融资的“企业库、机构库、产品库、融资需求申报系统、融资信息备案登记系统”(以下简称:三库两系统)项目(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成都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完善科技金
融服务平台,提升成都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科创通)、盈创动力服务平台整合资源、汇集信息、专业服务等功能,吸引国内外知名金融机构入驻,实现科技与金融跨系统、跨区域、跨行业的深度融合,探索创新适合创业企业各成长阶段不同融资需求的个性化服务,切实为创业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定制化投融资解决方案(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九)营造产融合作良好环境。开展多形式银企融资对接,积极推动银企信息沟通,疏通资金对接渠道,组织编制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融资需求计划,举办企业融资信息和多层次、多类型融资洽谈活动,推动政银企融资对接[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构建银企互信的信用环境,对有订单、有市场、经营良好、资金暂时出现困难的制造业企业,引导金融机构理性对待,不随意压贷、抽贷,引导制造业企业珍惜信用,不恶意欠息、不逃废债务(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工商局)。
四、保障机制。
(九)营造产融合作良好环境。开展多形式银企融资对接,积极推动银企信息沟通,疏通资金对接渠道,组织编制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融资需求计划,举办企业融资信息和多层次、多类型融资洽谈活动,推动政银企融资对接[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构建银企互信的信用环境,对有订单、有市场、经营良好、资金暂时出现困难的制造业企业,引导金融机构理性对待,不随意压贷、抽贷,引导制造业企业珍惜信用,不恶意欠息、不逃废债务(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工商局)。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成立市产融合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市经信委、市财政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市金融工作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推进、统筹协调产融合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负责日常工作。(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二)资金保障。整合支持产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落实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地方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国家专项资金和地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帐核算;严格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资金绩效评估。[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三)严格管理。将产融合作试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单位责任,推进工作落实。[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二)资金保障。整合支持产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落实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地方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国家专项资金和地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帐核算;严格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资金绩效评估。[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三)严格管理。将产融合作试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单位责任,推进工作落实。[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配合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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