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10.08
∙【字 号】渝办发[2007]286号
∙【施行日期】2007.10.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节能管理
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07〕28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了《重庆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审定,并上报国务院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方案的安排,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抓紧抓好,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得以落实。
二○○七年十月八日
重庆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重庆市是全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之一,资源环境可承载能力脆弱,实现节能减排目标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为了全面落实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和实现“四个着力”的要求,进一步坚持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加快全市结构调整步伐,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总体要求。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总书记“314”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一圈两翼”发展战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节能减排作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结构调整步伐的突破口,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动员全社会力量,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的各项约束性指标。
(二)主要目标。到2010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1.42吨标准煤下降到1.13吨标准煤,降低20%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从2.75吨标准煤下降到2.06吨标准煤;单位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从2005年的322吨下降到297吨;到2010年,化学需氧量比2005年减少11.2%,二氧化硫比2005年减少11.9%。具体总量指标是:化学需氧量由2005年的26.9万吨减少到2010年的23.9万吨;二氧化硫由2005 年的83.7万吨减少到2010年的73.7万吨。全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三)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市长王鸿举任组长,常务副市长黄奇帆、副市长余远牧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侯行知、程志毅以及市经委、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市政委、市交委、市人事局、市农业局、市商委、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统计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机关事务局、市中小企业局、市电力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监督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审议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侯行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的日常工作。
同时,在市经委设立节约能源办公室(简称市节能办),负责节能降耗工作;在市环保局设立污染物减排办公室(简称市减排办),负责污染物减排工作。
二、抓好“三个一批”,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四)源头控制一批。建立新建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新建项目的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未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地区,
未采取有效措施削减污染物、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的单位,要严格限制或停止审批有相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建立电力、钢铁、有、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等六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区县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
(五)加快淘汰一批。进一步落实部分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性文件,由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和完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耗能设备淘汰目录》,加快制定配套措施,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力工作的督促检查。“十一五”期间关停小火电机组总装机48.61万千瓦,其中今年关停21.51万千瓦;淘汰小水泥落后生产能力600万吨,其中今年淘汰100万吨,关闭小电镀企业30户。对已经纳入关停计划的小火电、小水泥、小铁合金、小电镀、小煤窑等,要求各相关区县人民政府作为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措施,确保关停任务的完成。
(六)择优发展一批。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观光旅游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大力发展以研发设计、软件设计、建筑设计、文化传媒、咨询设计、时尚消费为主要内容的创意产业。到2010年,创意产业增加值达到300亿元,形成6万人左右就业规模,建成50个创意产业基地。以发展汽车摩托车、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推动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代表和发展基础的高
新技术产业跨越式发展,积极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培育发展一批有市场需求、资源优势和发展基础的新兴产业和特产业,不断开发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实现产业升级,实现工业结构改造和优化升级,促进产业结构向节能型、环保型转变。到2010年,汽摩产业实现汽车整车产销150万辆,整车销售收入1350亿元,摩托车行业实现工业总产值700亿元。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七)抓好一批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建设。市经委、市环保局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在工业、建筑、交通、市政等重点用能领域及电力、钢铁、有、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印染、造纸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择优选择一批节能减排的优秀示范工程予以重点支持,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组织召开节能减排现场经验交流会,逐个行业推广节能减排典型经验。
(八)强化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建立60户市级重点用能企业动态跟踪与交流机制,加强对市级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的指导。2008年完成60户市级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编制工作。重点抓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着力抓好燃煤锅炉改造、热电联产、电机节能、余热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节能工程。
各区县(自治县)要相应开展年耗标煤5000吨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编制工作,抓紧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加强指导部署,确保按时完成。市经委要加强对市、区县(自治县)两级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的指导,督促企业实施节能规划。
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 (九)落实《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全面推进“碧水行动”计划,加快城市(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十一五”期间通过增加进水量,加强管道建设,并新建污水处理厂,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118万吨,预计形成COD削减能力9.45万吨。加强化工、电镀、印染、造纸、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推进重点污染治理设施COD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今年预计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49.78万吨,形成COD削减能力3.5万吨。加大工业废水治理力度,加快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十)推动以燃煤电厂为重点的二氧化硫治理。“十一五”期间,全市所有的燃煤电厂须经脱硫后稳定达标排放。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上的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实现投运脱硫机组,单机容
量10万千瓦以下的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全部实现炉内脱硫和烟气脱硫。
(十一)严格建筑节能管理。建筑领域要率先在主城9区和6个区域中心城市以及5个市级部门办公楼开展20栋节能建筑示范工作,着手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定额制度。开展节能65%建筑标准的试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大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建设推广力度。市建委和市质监局要加快《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施工及验收规程》、《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施工及验收规程》等建筑节能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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