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新国标出台后,凡是上路行驶的车辆都需要悬挂牌照,无牌照的电动车上路行驶是属于违法行为,一经交警发现,将会被处或扣留车辆。针对这一规定,北京市也实施了《北京市非机动车根据管理条例》,条例中对于电动车的上牌提出了新规定,主要包含以下两点: 1、未纳入《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车,是不得登记上牌的,北京市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制度,根据国家标准编制,没有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 2、在《北京市非机动车的管理条例》中明确指出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需要取得电动自行车行驶证、车辆号牌后才可以上路行驶。电动自行车在产品目录内且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当到交管部门进行登记上牌,交管部门当场登记并免费发放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则不予登记。
电动车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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