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摩托车、电动车管理的通知
铝业公司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员工上下班期间的人身安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将规范摩托车、电动车管理规定如下:
一、规范摩托车、电动车管理规定:
1、上下班期间严禁非法驾驶和乘坐非法改装、无牌、无证、无保险、报废车辆等不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摩托车(含电动车),(注:摩托车四年内每两年审检车辆一次,超过四年的每一年审检一次)。
2、上下班期间骑行摩托车的员工在驾驶摩托车上下班时必须取得合法的摩托车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上路。
3、驾驶摩托车必须佩戴合格头盔。电动车新规定
4、摩托车必须购买交通强制保险,严禁驾驶无保险摩托车上路。
5、严禁酒后及精神状态不佳的情况下驾驶摩托车。
8、严禁摩托车后载人。
9、严禁骑摩托车单手持把或在手把上悬挂物品。
10、夜间驾驶摩托车时禁止走不明道路。
二、违反以上规定的处理如下:
(1)违反上述规定者上交人力资源部。
(2)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交通(人身伤害)事故的,上报交通部门处理,并按照公司《关于规范摩托车和助力车行驶的通知》相关条款执行。
三、各车间在6月7日前统计完成合法驾驶摩托车上下班人员,并报
送安全生产部备案。
四、各车间定期在厂门口检查骑行摩托车上下班人员,安全生产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铝业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