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这些新规将实施(一览)
交通
    公安部新制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两个部门规章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1 @广大司机,驾驶证有这些新变化
    公安部推出6项便民利企新措施,包括4项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与2项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
    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
    •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
    •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
    •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从4月1日起,将在准驾车型方面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也就是C6车型,以更好满足众驾驶房车出游需求。申请C6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需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方式: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且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以申请增驾轻型牵引挂车(C6)驾驶证。
    申请年龄:申请C6驾驶证的人员需在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对60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人员,确有驾驶轻型牵引挂车需求的,通过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后,也可以申请增驾C6驾驶证。
    驾驶考试:需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科目二考试项目包括桩考、曲线行驶、直角转弯三个项目,重点考核驾驶人对车身位置、移动轨迹等感知力、判断力、操作力,确保具备轻型牵引挂车安全驾驶能力。
    重点提示:原来持有A2准驾车型驾驶证,因满60周岁或者自愿降级已经注销A2驾驶证、现在还有驾驶轻型牵引挂车需求的,无须考试,可以直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签注C6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
    •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
    •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
    2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4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新规对现行记分项目进行了增减,还对部分项目的分值进行了调整。
    •买分卖分?重罚!
    1.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支付经济利益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2.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一次记12分;同时,依法撤销原行
政处罚决定。
    3.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有扰乱单位秩序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4.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受理其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申请。
    •全国推行学法减分措施
    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计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
    3 想骑车先实名认证!共享单车出新规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公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系统技术与服务规范》,今年4月起将实施。
    •想骑共享单车,得先实名认证才行,不符合租车条件可别想贸然骑车。新规范要求,共享单车企业的运营平台,应具备识别承租人注册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校验承租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与“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信息是否一致,判断承租人是否满足租车条件的功能。
    •如何防止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新规范提出,共享单车应具有定位功能,车载智能终端应包括卫星定位装置,宜定位精度误差应优于15米。
    •为了防止用车高峰期出现共享单车“淤积”问题,新规范专门对共享单车“调度”提出要求。例如,企业应制订车辆调度计划,根据区域车辆租还流动规律和停放数量,编制早晚高峰期间和周期性车辆调度清运计划,并跟踪记录调度计划执行情况,加强车辆日常调度管理,缓解车辆潮汐现象。
    考古
    4 新水下文物保护条例来了!更接地气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4月1日起施行。
    •一些地区的捕捞网具不但对水下文物破坏较大,对水下考古人员的安全也有巨大威胁。划定保护区后,根据保护需求,在禁止捕捞的同时逐步清理网箱,为水下文物保护工作扫清了障碍。
    •首次将考古涉水部分纳入基本建设。由于我国海域面积大,海岸线长,涉水的基本建设项目日益增多,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水下文物的概率非常高。如果可以搭上大型基本建设的顺风车,相当于启动了一个区域的水下考古调查工作,可以有效防止水下文物遭受大型基本建设工程的破坏,具有重要价值。
    税务
    5 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将实施
    4月1日起,我国将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
    •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将增量留抵税额退还比例由60%提高到100%,对存量留抵税额在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
    •重点支持制造业等行业。将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范围扩大到全部制造业,以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并在今年年底前一次性退还这些行业的存量留抵税额。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将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于2023年1月1日发布,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综保区管理办法》共六章四十七条,在继承现行的《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核心内容的基础上,集成了近年来海关总署出台的多个规范性文件中的监管举措,增加了检验检疫相关规定要求,并预留出发展空间,同时强调在综合保税区海关与地方政府和其他部门协同治理。
    餐饮
    7 北京将实施“外卖封签”
    《网络餐饮服务餐饮安全管理规范》4月1日起将在北京正式实施,主要包括:
电动车新规定
    •供餐企业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生食、水产品等对配送温度要求严苛的食品不宜外送;
    •外卖配送箱每日消毒应不少于一次,清洁消毒情况应有记录;
    •外送食品打包应使用开启后无法复原的封签或一次性外包装袋等。
    农业
    8 动物检疫监督工作将有新要求
    为规范动物检疫工作,严格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监管,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基础,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部就强化动物检疫监督工作有关事项发布公告,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包括: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官方兽医管理;
    •禁止“多车一证”,对使用不同车辆运输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官方兽医应当分别出具检疫证明;
    •畜禽运输车辆应当具备相关保障动物防疫的设施设备条件;
    •从事畜禽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运输台账等。
    交通法规2023年新规定电动车
    2023电动车上路新规定:
    1、按照道交法,非机动车应当在交通部门登记后,才可以上道路行驶,即需要办理上牌业务。
    2、电动车上路行驶,需要符合新国标标准。时速不得超过25km,蓄电池电压不能超过48v,必须带有脚踏骑行功能,电机功率不能大于400W。
    3、电动车上路需要靠右行驶,并且要带安全头盔,后座不能载12周岁以上的人员,只能在一人。违反规定的需5~50元,具体看地方规定。
    4、虽然设计时速是25km,但是实际上路行驶时速只能是十五公里每小时。没有划分车道的,非机动车需在道路两侧行驶,不能随意横行穿梭马路。
    5、不能是上高架桥、高速公路,转弯需让主道直行的车辆和行人先行。如果在非机动车道或右侧车道受阻,可以减速借道行驶,驶过之后需要迅速回到右侧非机动车道。
    电动车上牌注意事项:
    1、改装、超标电动车不能上牌,一项不符合都不能上牌。上牌需要有符合新国标的合格证。
    2、如果不符合标准,可以申请过渡期牌照,过渡期满后,车辆需报废回收处理,不能上栗行驶。
    3、上牌照需要身份证,合格证,发票,保修单等。没有发票,需到商家或厂家进行补办。每个地方有所差别,建议在相关部门的查询一下。
    关于新交通法中机动车和电动车的界定,在确定事故责任时,不仅要看是否是机动车,还要看事故发生地。非机动车只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摩托车只能在机动车道最右侧行驶。如果摩托车或非机动车道是主要责任,则它们应承担全部责任。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全国社会保有量已接近3亿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定》
国家标准规定两轮电动车可划分为三类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动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有被称为“国标车”,速度不超过25km/h,属于非机动车,是两轮电动车唯一的非机动车。对于三类电动车规定时速、上牌、戴头盔、载人、持证、改装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能让车主们遵守法规上路,安全出行。经与各地发生电池爆炸事故频率发生,应急管理部发布《高层民用件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8月1日起施行。禁止电动车在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也不允许带入家中充电,引发事故。要自觉在小区集中充电区域或车棚存放充电,鼓励小区,集中场所设置充电设备以及电动车停放车。6月18日,工信部对推荐性国家标准,《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的定义作出了说明,并征求意见稿发布,对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定义和标准作出了重要指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