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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新规定2019.04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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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开始实施。两轮电动车临时过渡牌登记至3月31日,4月1日起,宁波市将禁止未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车该去哪里上牌?上牌流程是怎样的?……针对市民提出的部分热门问题,宁波市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了统一答复。
新闻解读
◆新国标与旧国标有什么区别?
与电动自行车旧国标相比,新国标将车辆的最高车速由20km/h 调整为25km/h,电机功率由240W
调整为400W,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 调整为55kg,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且
要求在车架本体不可分隔处永久性标上唯一性整车编码。
◆电瓶车要怎么上牌?怎么才能知道电瓶车是不是超标电动车?
如果车辆符合浙江省公告目录(可在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或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互联网
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内的“非机动车上牌查询”专栏中查询),在新国标实施前可以申请正规电动自
行车牌照。如不符合浙江省公告目录的,需要在2019年3月31日前到各地备案地申请领取两轮电动车
临时过渡牌。
◆给电瓶车上牌需要怎么办理?具体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给车辆上牌,需携带车主身份证或居住证、购车发票、合格证、车辆,到非机动车管理所或各上牌
点办理。车主上临时过渡牌,如购车发票或合格证遗失的,可到上牌点填写承诺书后办理。
4月1日起新规实施
宁波电动自行车上路先上牌
责任编辑/杨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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