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醉驾如何处罚规定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的背后曾有过惨痛的教训,有些⼈喝酒后还抱有侥幸⼼理轻信⾃⼰酒后驾驶都没问题,最终酿成⼤祸的事实不在少数,那么酒醉驾驶电动车会受到什么处罚呢?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家。
⼀、电动车醉驾如何处罚规定
电动车新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酒醉驾驶机动车、⾃⾏车、三轮车、电动⾃⾏车、残疾⼈机动轮椅车,如果醉酒驾驶的可以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罚,吊销其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百〇⼆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七⼗⼆条
在道路上驾驶⾃⾏车、三轮车、电动⾃⾏车、残疾⼈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驾驶⾃⾏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驾驶电动⾃⾏车和残疾⼈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伸⼿⽰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离把或者⼿中持物;
(六)不得扶⾝并⾏、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车或者2⼈以上骑⾏的⾃⾏车;
(⼋)⾮下肢残疾的⼈不得驾驶残疾⼈机动轮椅车;
(九)⾃⾏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装置;
(⼗)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机动车。
《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机动车驾驶证,并处⼀千元以上⼆千元以下。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以下拘留,并处⼀千元以上⼆千元以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五⽇拘留,并处五千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重⼤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车的危害
1、触觉能⼒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醉作⽤,⼈的⼿、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向盘。
2、判断能⼒和操作能⼒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障碍,因此,⽆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能⼒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
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事故。
4、⼼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有时会过⾼地估计⾃⼰,对周围⼈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出⼀些⼒不从⼼的事。
5、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为。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任何车辆都需要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酒后、醉驾驾驶车辆,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处以吊销驾驶证并,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读者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到店铺进⾏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