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题库附答案(典型题)
大题(共10题)
一、某施工合同中,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中因不可预见的地质情况致使施工中增加钢护筒。由此增加的材料费按市场价格计算为30000元;另外因此停工10天;有价值200万元的材料积压,其中有100万元材料为应支付预付款的主要材料,已按投标书附录规定支付了75%的费用:利率0.02%。问题:应给承包人的材料费赔偿额是多少
【答案】
二、某公路建设项目路基的土方工程,工程量(天然密实方)为7990m3,采用8t自卸汽车运土,自卸汽车每一次(装、运输、卸、空回)往返需要30min,时间利用系数为0.85。天然密实方换算成运输时的松方系数为1.2,土方的松方密度为1.6t/m3。  问题:  1.所选8t自卸汽车的台班产量是多少? 
全新锋范2.完成运输天然密实方7990m3所需8t自卸汽车多少台班?  3.如果要求在30天内完成该路基的土方工程,需要自卸汽车多少辆?
【答案】1.每小时正常循环次数:60÷30=2次。  由于土的松散状态密度为1.6t/m3,  则纯工作1h的正常生产率:2次×8t/1.6/1.2=8.33(m3/h)。  时间利用系数为0.85,台班产量:8h×0.85×8.33m3/h=56.67(m3/台班)。 
2.运输按天然密实方计算,所需自卸汽车台班数:7990m3÷56.67m3/台班=141台班。  3.要求在30天内完成,则需要挖掘机台数:141台班/30天=4.70(台)。  根据计算,挖掘机需4.70台,取整,则应配备5台。
三、某公路桥梁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某投标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经对招标文件进行仔细分析,发现业主所提出的工期要求过于苛刻,且合同条款中规定每拖延1天工期罚合同价的1‰。若要保证实现该工期要求,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从而成本大大增加;还发现原设计采用桩基础方案过于保守。因此,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业主的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因而按自己认为的合理工期(比业主要求的工期增加6个月)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据此报价;还建议将桩基础改为明挖基础,并对这两种基础结构进行了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证明明挖基础不仅能保证工程结构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对加快工程进度较有保障,而且可降低造价约5%。该投标人将技术标和商务标
分别封装密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天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该投标人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材料,其中声明将原报价降低4%。但是,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认为,根据“一标一投”的惯例,一个投标人不得递交两份投标文件,因而拒收投标人的补充材料。开标会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主持,市公证处有关人员到会,各投标单位代表均到场。开标前,市公证处有关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后,正式开标。主持人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投标工期和有关投标文件的重要说明。
【问题】
1.该投标人运用了哪几种报价技巧?其运用是否得当?请逐一说明。2.从所介绍的资料来看,在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哪些问题?请分别作简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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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1.该投标人运用了三种报价技巧,即多方案报价法、增加建议方案和突然降价法。其中:(1)多方案报价法运用不当,因为运用该报价技巧时,必须对原方案(本案例指业主的工期要求)报价,而该投标人在投标时仅说明了该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却并未报出相应的投标价。(2)增加建议方案运用得当,通过对两个基础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和比
较(这意味着对两个方案均报了价),论证了建议方案(明挖基础)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对业主有很强的说服力。(3)突然降价法也运用得当,原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比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仅提前1天,这既符合常理,又为竞争对手调整、确定最终报价留有一定的时间,起到了迷惑竞争对手的作用。若提前时间太多,会引起竞争对手的怀疑,而在开标前1小时突然递交一份补充文件,这时竞争对手再调整报价的可能性很小。2.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以下问题:(1)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应拒收投标人的补充文件,因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所递交的任何正式书面文件都是有效文件,都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补充文件与原投标文件共同构成一份投标文件,而不是两份相互独立的投标文件。(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开标应由招标人(招标单位)主持开标会,并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而不应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主持和宣读。(3)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公证处人员无权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其到场的作用在于确认开标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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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某跨线桥工程基坑开挖后发现有城市供水管道横跨基坑,须将供水管道改线并对地基进行处理,为此业主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停工10天,并同意合同期顺延10天。为确保继续施工,要求工人、施工机械等不要撤离施工现场,但在通知中未涉及由此造成承包人停
工损失如何处理。承包人认为对其损失过大,意欲索赔。
【问题】
1.索赔能否成立,索赔证据是什么?2.由此引起的损失费用项目有哪些?3.如果提出索赔要求,应向业主提供哪些索赔文件?
【答案】1.索赔成立,索赔证据为业主提出的要求停工的通知书。2.费用损失主要包括:10天的工人窝工、施工机械停置及管理费用。3.应向业主提供的索赔文件主要有:(1)致业主的索赔信函,提出索赔要求。(2)索赔报告:提出索赔事实和内容,引用文件说明索赔的合理与合法性,提出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及要求的赔偿金额。(3)索赔费用计算书及索赔证据复印件。
五、某公司承包了一公路建设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为5500万元,合同工期为200天。合同中规定,实际工期每拖延1天,逾期违约金为5万元;实际工期每提前1天,提前工期奖为3万元。经造价工程师分析,该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成本最低的工期为210天,相应的成本为5000万元。在此基础上,工期每缩短1天,需增加成本
10万元;工期每延长1天,需增加成本9万元。在充分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和本公司人力、施工机械条件的前提下,该工程最可能的工期为206天。根据本公司类似工程的历史资料,该工程按最可能的工期、合同工期和成本最低的工期完成的概率分别为0.6、0.3和0.1。
【问题】
1.该工程按合同工期和按成本最低的工期组织施工的利润额各为多少?试分析这两种施工组织方案的优缺点。2.在确保该工程不亏本的前提下,该工程允许的最长工期为多少?(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3.若按最可能的工期组织施工,该工程的利润额为多少?相应的成本利润率为多少?(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4.假定该工程按合同工期、成本最低的工期和最可能的工期组织施工的利润额分别为380万元、480万元和420万元,该工程的期望利润额为多少?相应的产值利润率为多少?(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答案】1.(1)综合考虑预期违约金和施工成本,按合同工期(200天)组织施工的利润额:5500-5000-10×(210-200)=400(万元);按成本最低(210天)的工期组织施工的利润额:5500-5000-5×(210-200)=450(万元)。(2)按合同工期组织施工的优点是企业可获得较好的信誉,利于今后承接其他工程;缺点是利润额较低,具体
工程的经济效益较差。按成本最低的工期组织施工的优点是利润额较高,具体工程的经济效益较好;缺点是影响企业的信誉,可能会影响今后承接其他工程。2.解法一:由第1问可知,按成本最低的工期组织施工的利润额为450万元,故允许的最长工期为210+450÷(5+9)=242天。解法二:在确保该工程不亏本的前提下,即施工的利润额为0,设允许的最长工期为x天,则:5500-5000-9×(x-210)-5×(x-200)=0解得:x=242(天)3.(1)按最可能工期组织施工的利润额:解法一:5500-5000-10×(210-206)-5×(206-200)=430(万元);解法二:400+10×(206-200)-5×(206-200)=430(万元);解法三:450-10×(210-206)+5×(210-206)=430(万元)。(2)相应的成本利润率:430÷(5500-430)=8.48%。4.(1)该工程的期望利润额:420×0.6+380×0.3+480×0.1=414(万元)。
六、某公路工程业主确定某投标人为中标人,合同工期6个月,工期奖罚均为1万元/天。部分工程合同内容如下:(1)开工之日前7天内支付合同价20%的材料预付款,预付款在最后2个月等额扣回。(2)业主按承包商每月应得的工程款90%按月支付工程款,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款的5%,竣工结算时一次扣留。(3)月进度款最低签发金额为500万元,若不足与下月合并支付。(4)项目1~6月计划完成工程量依次是4800m2、6800m2、560
0m2、4300m2、6200m2、5800m2,全费用综合单价1000元/m2。、该工程预计合同总价是多少?工程预付款是多少?、计算1~5月业主按月支付的工程进度款。
行驶证【答案】1.工程合同价=(4800+6800+5600+4300+6200+5800)×0.1=3350(万元)业主在开工前应支付的工程预付款=3350×20%=670(万元)
2.(1)1月第1个月承包商完成工程款=4800×0.1=480(万元)第1月业主应拨付的工程款为:480×90%=432(万元)应签发的付款金额低于合同规定的最低支付限额,故1月不支付。(2)2月第2月承包商完成的工程款为:6800×0.1=680(万元)第2月业主应拨付的工程款为:680×90%=612(万元)本月业主应拨付的工程款为:612+432=1044(万元)(3)3月第3个月承包商完成工程款=5600×0.1=560(万元)第3月业主应拨付的工程款为:560×90%=504(万元)(4)4月
七、某公路隧道工程的招标人于2017年9月11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共5家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9月14~18日9:00~16:00在招标人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10月8日14:00为投标截止时间。该5家投标人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投标人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
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投标人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共4家投标人投标,并宣读该4家投标人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内容。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本系统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1人,外系统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1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D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参与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投标人B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4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依次顺序为B、D、C、E,故评标委员会推荐投标人B为第一中标人候选人。由于投标人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10月10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投标人B于10月1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4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依次顺序为D、C、B、E。因此,从10月16日~11月11日招标人又与投标人B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投标人B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投标人C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11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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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从招标投标的性质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2.从所介绍的资料来看,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在哪些方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请逐一说明。
【答案】1.本案例中,要约邀请是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要约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是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2.该项目招标投标程序中在以下几方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分述如下:(1)招标人应宣读5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其中一家在开标前撤回投标文件,仅开4家投标文件。不应仅宣布4家投标人参加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拆封、宣读。这一规定是比较模糊的,仅按字面理解,已撤回的投标文件也应当宣读,但这显然与有关撤回投标文件的规定的初衷不符。按国际惯例,虽然投标人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撤回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宣读其名称,不宣读其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2)评标委员会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按规定,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专家,一般招标项目应采取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本项目显然属于一般招标项目。(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是不对的。按规定,评标委员
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评标过程中不应要求投标人考虑降价问题。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应与中标人就价格进行谈判。按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6)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过迟。按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是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订立二书面合同,而本案例为3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