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投资扩消费稳运行若干举措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0.05.02
∙【字 号】津政办规〔2020〕6号
∙【施行日期】2020.05.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疾病防控综合规定
正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
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投资扩消费
稳运行若干举措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投资扩消费稳运行的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5月2日
天津市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促投资扩消费稳运行的若干举措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快恢复经济社会秩序,制定以下举措。
一、发挥投资关键性作用
(一)加强项目谋划建设。列入天津市2020年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清单的项目,支持按以函代证和承诺制有关要求办理;对其中的新开工项目,开辟审批建设手续绿通道;对其中的在建项目,达到环保要求的,鼓励连续施工;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低息贷款申请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聚焦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编制“十四五”规划、更好发挥中心城市引领作用等重点领域,连续不断谋划和推进高水平项目,形成滚动接续的项目储备。加快大运河管控区合规项目审查审批实施进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办、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相关单位)
(二)加快谋划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围绕城市更新,结合智慧城市建设,谋划布局5G项目。围绕能源互联互通,结合电网外受电能力提升,谋划建设天津南特高压变电站扩建工程。围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结合城市公共停车场和小区停车位建设,年内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4000余个。围绕民生改善,结合京津冀交通一体化,谋划布局城际高速铁路、市域(郊)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围绕先进制造,结合两化(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谋划建设工业互联网项目。围绕现代产业体系,结合生产性服务业提质升级,谋划建设大数据中心项目。围绕科技创新应用,结合先进计算等技术,谋划建设人工智能项目。围绕创新基础设施建设,谋划重大科技、产业技术创新等公益属性基础设施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委网信办、市科技局等相关单位)
(三)补齐社会领域短板。积极谋划建设学前教育、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生态环保等民生项目。合理扩大小学和初中学位供给,有序推动优质教育资源下沉。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加快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提升养老服务兜底保障能力。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加强各级疾控中心能力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做好“平战结合”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整体水平。加快推进736平方公里双城间绿生态屏
障、875平方公里湿地自然保护区升级保护、153公里海岸线综合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谋划推进冰雪世界、海洋旅游等体育休闲娱乐及配套服务设施项目。支持北京医疗、教育、央企总部、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等优势资源落户天津或合作共建,深化京津双城联动发展。支持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承接平台建设标准工业厂房向引入企业销售,加速项目落地投产,促进高端产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市合作交流办、市国资委等相关单位)
(四)提升应急储备能力。围绕提升应急物资储备能力,谋划布局冷链物流项目和防疫物资储备项目。围绕公共卫生应急基础设施补短板,谋划建设医院、急救站等防疫防灾设施项目。围绕重要农产品保障,谋划建设农业产业园、农产品生产集散基地和产地保鲜项目。围绕能源保障,谋划实施供电供气供热旧管网提升改造、管网互联互通、清洁能源等项目。围绕水资源应急保障,谋划推进南水北调中线、东线和引滦入津供水保障工程、海水淡化应急储备项目;加强防洪防潮与调蓄相结合,压采地下水与供水设施建设相结合,统筹谋划水利应急保障项目。(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等相关单位)
(五)支持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加强滨海新区社会事业、公共基础设施等领域补短板,完善城市功能,提升承载能力。加快世界一流智慧港口、绿港口建设,谋划实施天津港重大项目,建设海陆联运、辐射“三北”地区的集疏运项目。推动滨海新区搭建自主可控基础软硬件兼容适配平台,支撑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支持滨海新区产业升级,搭建人工智能重大应用场景,建设京津冀特“细胞谷”,打造世界级航天装备产业基地,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依托液化天然气资源,开展冷能综合利用示范,争取布局建设国家级冷链物流基地项目。依托石化基地,加强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争取国家支持在南港工业区布局建设重大石化项目,加快中石化南港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北京燃气LNG应急储备项目建设,打造世界一流化工新材料基地。发挥沿海优势,推动海洋经济、高端服务业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科技局等相关单位)
汽车限购将放宽 (六)激发社会资本活力。对于学校、医院等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设施、城市智慧灯杆建设,优先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对于医疗物资、能源、水资源等应急储备项目和城市更新项目,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扩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储备,分批向社会公开推介,吸引优质社会资本参与。有效利用民间资本,适时发布投资项目清单,推动落实投资
主体。对社会资本投资的重大项目,纳入市重点项目管理推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等相关单位)
(七)强化财政资金引导。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统筹用好财政性建设资金,合理安排政府投资规模,优先保障国家和市级重大项目、民生项目,优先支持手续完备、已完成立项审批拆迁环评等各项手续和前期准备工作、具备施工条件的项目。发挥项目引领作用,统筹前期费用,调动各区、各部门谋划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积极性,及时下达资金安排计划,及时拨付到位。(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二、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八)提高消费能力。结合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就业,推动城乡居民有活干、有钱赚。落实调整完善后的居住证积分落户制度,吸引更多外来劳动者落户。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丰富规范投资理财产品,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助贷业务,降低消费贷款融资成本。鼓励各区发放餐饮、家电建材等领域消费券。加大农民转移就业、发展特农业产业等支持力度,保持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从源头保障劳动报酬权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金融局、天津银保监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委等相关单位)
(九)挖潜汽车消费。扩大本市汽车消费,优化机动车限购管理措施,适度增加个人增量指标,制定盘活废弃指标措施,更好满足消费需求。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持续合理增长,落实国家相关补贴及减免税政策,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鼓励在本市注册的汽车销售企业打折让利,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或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新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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