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节能补贴政策中国节能政策存在的问题、解决思路和措施
中国节能政策存在的问题、解决思路和措施
一、问题: 
 1、观念亟待转变。 传统的粗放经营和依靠资源消耗来获得经济增长的观念根深蒂固,是向集约化、 节能型发展的重要障碍。两个根本性转变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观念还未深入到各级领导和全民的头脑中。节能降耗指标没有作为政府考核工作的硬指标。节能宣传与教育不足,大多数人尚未认识到我国能耗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巨大差距,我国经济发展只能走集约化、节能之路,高等院校中也缺乏提高能效的有关专业设置。

 2、宏观管理日渐消弱。 计划经济情况下形成的节能管理体系逐步被打破,原来行之有效的一套定额管理,节奖超罚,晋等升级、评比表彰的办法,己明显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各级政府对节能管理的力度有所削弱。宏观节能管理状况令人担忧。

 3、优惠政策越来越少。 节能项目既带来企业效益,又带来社会效益,是保护环境的有效措施。
外国政府对节能项目采取了鼓励科研、资金补贴、减少税收、低息贷款等优惠政策。为引导用能单位节能和保护环境,我国政府也应研究和制定新的优惠政策。

 4、节能法规体系尚未完善。 在《节能法》颁布后亟待建立新的节能法规体系和与之配套的规范、标准、技术规定等, 使政府和用能单位的节能工作都能逐步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依法管能、依法用能。 

 二、思路: 

 1、以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为中心 1981年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确定"解决能源问题的方针,是开发和节约并重,近期把节约放在优先地位"1996年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指出:能源工业要"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总方针。解决我国能源问题的方针,近期核心问题是努力提高常规能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远期则还要大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

 2、采用新方法、新思路编制节能规划。 要更新紧缺时代节能的思想,不仅是因缺能而节能,要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探索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节能规划模式,并借鉴市场化国家的经验。节能要从原先的拾遗补缺,变为在技术经济分析可行后,优先考虑的方案,要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利用效益为中心。总的节能目标要根据经济发展、能源平衡、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和节能率来编制;但分行业、分地区的指标要从需求出发、从市场出发、从行业、地方的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地制定才能落到实处,发挥其指导作用。
3、节能规划要在技术进步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并与经济政策相结合使之落到实处。 节能计划要与中长期规划相结合,长计划短安排。近期的节能潜力要对主要耗能行业逐一分析,提出切合实际的数据。节能规划的落实要与经济政策、标准和规范等相结合,对突出的问题也可制订法规来解决。重点放在促进技术进步上,依靠淘汰老旧设备,推广高新技术,把住新建项目能耗关,通过大力提高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控制能源消费的增长,来满足国民经济和人民主活水平的高速发展。

 三、措施: 

 在调查研究和运用科学的、现代的规划预测方法,进行新的节能规划的同时,国家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宏观调控部门的优势,强化政府的管理监督职能作用(主要在政策、法规、规划、标准等方面),并抓好几项主要工作: 

 1、节能法规体系的完善和执法 应尽快组织完善节能法规体系,制定节能发展纲要及相应的配套政策,以及地方、行业的节能法配套法规。修订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大力宣传节能法律法规,适时开展节能执法检查。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依法保障和促进节能工作深入发展。

 2、编制成好节能规划计划 节能和新能源的规划计划要纳入能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既要上下衔接,又要实事求是,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集思广益认真研讨,认清节能的巨大潜力和发展趋势,要有配套的政策措施使规划计划落到实处。

 3、确定节能的重大领域 要明确技术上开发、推广、淘汰的领域和重大项目的具体内容,为政策的落实奠定基础。拟研究以下领域: 


 量大面广的节能技术: 推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提高热电机组的利用率,发展热能梯级利用技术,热、电、冷联产技术和热、电、煤气三联供技术,提高热能综合利用率; 逐步实现电动机、风机、泵类设备和系统的经济运行,发展电机调速节电和电力电子节电技术,推广节能变压器,开发、生产、推广质优、价廉的节能器材,提高电能利用效率; 发展和推广适合国内煤种的流化床燃烧、无烟燃烧和气化、液化等洁净煤技术,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发展和推广其它(冶金、建材、石化等行业)在节能工作中证明技术成熟、效益显著的通用节能技术。 

 建筑节能: 建筑物的设计和建造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产品,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减少采暖、制冷、照明的能耗。
采暖尽快推行按用热量收费的办法。逐步开展建筑物的节能认证。

 交通运输节能: 在城市大力推广公共交通。智能交通,适当发展轻轨铁路。制定汽车出厂能耗、运行能耗、淘汰能耗的标准并对其实施能耗标识和节能认证制度。


 4、制定重大经济政策

 根据《节能法》中"国家制定优惠政策,对节能示范工程和节能推广项目给予支持"的要求,对上述节能的重大领域,研究制定优惠的经济政策,对重大示范项目给予贴息贷款,对重大推广项目享受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优惠待遇,创建节能环保产业基金等重点耗能行业都应建立一、两个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系统节能示范工厂(项目),尽早准备迎接入关的挑战。节能项目要采取公平、公开的招投标制度来降低造价。分摊风险,使其本身更具商业竞争力。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推动规范性节能市场的形成,促进节能产业化发展。

 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的角度研究探索未来的能源发展战略,加大清洁能源的利用比重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比例。在优化能源结构和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高度上确定节能的具体指标。 

 新建项目的审批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应达到经济规模和环保要求,选择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和能源消费少的装备。设计方案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计划规范要求的,审批机关不得批准建设。节能技术改造要有长远规划,从根本上进行系统改造。

 5、加强节能管理 对量大面广的耗能产品,国家制定最高能耗限定值及能耗等级标准,开展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和能效标识制度。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管理。

 6、组织社会力量完成节能任务 充分发挥能源研究机构、节能投资公司、节能服务公司、大专院校和社会团体等的作用,组织强有力的社会力量共同完成节能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