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准入条件
序号 | 准入名称 | 发布单位及文号 | 执行时间 | 环评执行情况 | 依据 |
1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项目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改办能源〔2008〕101号 | 2008.1.7 | 强制 | 文件要求项目申报单位报送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项目申请报告时,需按照有关规定附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
2 | 农药产业政策 | 工联产业政策〔2010〕第1号 | 2010.8.26 | 强制 | 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 |
3 | 日用玻璃行业准入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工产业政策2010年第3号 | 2011.3.1 | 强制 | (一)政府职能部门依据本准入条件,对新建、改扩建日用玻璃项目,从投资管理、土地供应、环境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安全生产评价、节能评估、信贷融资等各环节加强管理。 (三)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备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环保部门不予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
4 | 镁行业准入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年第7号 | 2011.3.7 | 强制 | 轮胎翻新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备案,金融机构不得提供贷款和其它形式的授信支持,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监管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
5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煤化工产业有序发展的通知 | 发改产业〔2011〕635号 | 2011.3.23 | 强制 | (一)严格产业准入政策。在国家相关规划出台之前,暂停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焦炭、电石项目,加快淘汰焦炭、电石落后产能;对合成氨和甲醇实施上大压小、产能置换等方式,提高竞争力。煤化工示范项目要建立科学、严格的准入门槛。 (二)加强项目审批管理。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遵守国家对建设项目的相关管理规定和审批程序,进一步加强煤化工项目审批管理,不得下放审批权限,严禁化整为零,违规审批。在新的核准目录出台之前,禁止建设以下项目: 年产50万吨及以下煤经甲醇制烯烃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甲醇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二甲醚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油项目,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下煤制天然气项目,年产20万吨及以下煤制乙二醇项目。上述标准以上的大型煤炭加工转化项目,须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 |
6 | 磷铵行业准入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年第31号 | 2011.9.14 | 强制 | (五)对不符合本准入条件的新建或改扩建湿法磷酸及磷酸二铵、磷酸一铵生产项目,节能、安全、环保部门不得办理审批手续,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信贷支持,电力供应部门要依法停止供电。 |
7 | 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准入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年第27号 | 2011.10.1 | 强制 | (一)新建、改扩建加工项目要在省级投资或工业管理部门备案,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本准入条件。对不符合本准入条件的新建、改扩建项目,相关部门不予备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环保部门不予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
8 | 岩棉行业准入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2年第10号 | 2012.3.10 | 强制 | (一)新建和改扩建岩棉项目必须符合本准入条件。项目的投资、土地供应、环评审批等管理应当依据本准入条件。对不符合本准入条件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不新增授信支持。 |
9 | 稀土行业准入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33号 | 2012.7.26 | 强制 | (一)新建、改建和扩建稀土矿山开发、冶炼分离和金属冶炼项目须符合上述准入条件。对不符合准入条件基本要求的项目,有关项目审批部门不予核准,环保部门不予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节能审查部门不予通过节能审查,工商部门不予注册,税务部门不予登记,金融机构不予提供贷款和其它形式的授信支持等 |
10 | 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2年第32号 | 2012.7.31 | 强制 | (一)新建、改扩建废轮胎加工利用项目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依法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评价文件,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要求,建设与项目相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并依法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定期公告符合本准入条件的废轮胎加工利 用企业名单。不符合本准入条件的企业,不得从事废轮胎加工利用经营活动。 |
11 | 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32号 | 2012.7.31 | 强制 |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定期公告符合本准入条件的轮胎翻新加工企业名单。不符合本准入条件的企业,不得从事轮胎翻新加工经营活动。 |
12 | 木材防腐行业准入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40号 | 2012.8.30 | 强制 | (一)防腐木材项目应符合本准入条件。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投资、土地供应、环评审批、安全监管等管理应当符合本准入条件。 |
13 | 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2年第38号 | 2012.8.27 |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按照本准入条件,组织对再生铅生产企业进行核查。未列入环境保护部环保核查公告名单的企业,不予通过准入条件审查。对符合准入条件的生产企业以联合公告的形式定期向社会发布。 (二)对不符合规划布局、生产规模、工艺装备、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等要求的再生铅项目,有关部门不予核准或备案,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质检、安监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提供贷款和其它形式的授信支持。 | |
14 | 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2年第47号 | 2012.9.28 | 强制 | (一)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应当符合准入条件要求。各有关部门在对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进行投资管理、土地供应、信贷融资、安全许可、生产许可等工作应以准入条件为依据。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征求环境保护部等有关部门意见后,负责公告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实行社会监督并进行动态管理。 |
15 | 石墨行业准入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60号 | 2013.1.1 | 强制 | (二十一)新建和改扩建石墨项目应符合本准入条件。 石墨项目的投资、土地供应、环境评价、安全生产监管、节能评估、信贷融资等管理要依据本准入条件。 |
16 |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 | 环办〔2014〕30号 | 2014.3.25 | 强制 | 属于环保法律法规文件 |
17 | 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 |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15〕111号 | 2015.12.22 | 强制 | 属于环保法律法规文件 |
18 | 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 | 环办环评〔2016〕14号 | 2016.2.24 | 强制 | 属于环保法律法规文件 |
19 | 热电联产管理办法 | 发改能源〔2016〕617号 | 2016.3.22 | 强制 | 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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