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INT-001-2012
车用材料及零部件散发性能测试标准要求
The Emission Test and Requirement for the Materials and Components in Vehicle
1 范围
该标准规定了车用材料及零部件散发性能测试标准及要求,适用于所有可能对车内空气质量产生影响的材料及零部件。 若中英文版本发生冲突,以中文为准。
2 参考标准
除非另有说明,只有最新颁布的引用文件适用于本标准。 GMW3205
车内装饰材料气味测试方法
GMW3235          车内装饰材料雾翳性能测试方法
GMW15634        车内装饰材料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物测试方法 GMW15635
车内装饰材料醛酮类物质散发测试方法
TS-BD-003        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试方法——袋子法 采样及试验方法参照TS-INT-001指导手册。
3 要求
3.1 样件/样品要求
待测样件/样品在交付SGM/PATAC 认可前,需满足以下条件:
1)正式供货状态且下线时间不超过15天;
2)不允许进行任何正式生产工艺之外的可能对试验结果产生影响的预处理或后处理,例如烘烤等;
3)对于小零件提供能满足测试需求的数量;
4)对于可分离的复合总成零件(袋子法除外),应按均一材质进行分离测试;
对于不可分离的复合总成零件,可整体取材测试;
5)袋子法总成零件需用铝箔包装装箱,整体测试;
6)零件取样位置须以文字及图片形式进行记录,并作为试验报告附件提交;
7)电镀件无需执行此标准;
8)在整车中总质量少于10g、或总面积小于50cm2的零部件无需执行此标准;
9)零件供应商所提交零件级测试的样品必须是供货状态的完整零部件;
10)对于塑料粒子类的原材料统一打成塑料样板进行测试;
11)本标准涉及的实验(袋子法除外)必须在同一家实验室完成;
3.2雾翳要求
雾翳试验方法符合GMW3235B中的规定,限值见下表:
3.3气味要求
1)气味评估方法应符合GMW3205中的规定;
2)需同时满足湿态及干态测试条件下,气味等级N≥6级;
3)对于纯塑料件只需做干态法;
3.4VOCs/SVOC值要求
VOCs/SVOC测试方法符合GMW15634中的规定,限值之如下:
*备注:VOC和SVOC目前仅需Report,半年后更新。
3.5醛酮类物质要求
醛酮类物质测试方法符合GMW15635中的规定,限值之如下:
3.6袋子法限值要求
袋子法按照TS-BD-003中规定进行测试,限值如下表:
4标准号
此标准在SOR(要求声明)或图纸等文件中以下面的形式被引用:
TS-INT-001-2012
5发布与更新
5.1发布
此标准由泛亚汽车技术中心2004年5月起草,首次发布时间为2004年5月31日。
5.2更新
汽车隔音材料
此标准2012-5-30由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更新,最新版本为005版。
5.3更新内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