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厂家维修质量检验、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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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质量检验、控制制度
为加强车间汽车维修质量管理提高维修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顺利通过一汽大 众的飞行检查,按一汽-大众奥迪售后服务管理手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站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控制人员如下。
质量控制小组;
机电:总质检()
锻喷总质检:
机电质检员:()
组员:车间班组长()
1、日常维修检验;
对维修车辆实行自检、互检、终检、代表用户检查四级检验制度。1.1自检: 维修技师在维修作业结束后,依据委托书及委托书附页检查项LI要求,
大众汽车维修手册
检查是否所有项LI都已完成,是否遗漏;以维修项LI为依据,对所作维修项
LI检查是否正确完成;故障是否彻底排除、相关部位或相关功能是否受到影 响;检查维修部位的清洁情况;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1.2互检:自检完毕后由组长及主修对车辆维修项H进行检查,互检要求同 l.io 1.3质检:作为一种日常质量控制手段,质检应针对所有维修车辆进行检 查。要
做到不丢项不落项。对于那些影响安全、易出现质量问题的关键维修项LI或 关键维修部位,必须作为检查重点,进行100%质量检验。并填写相应检查记 录单,需路试的车辆要按规定试车项LI路试检查,拿上试车证并填写路试检 查单,并做详细记录。
1.3.1影响安全的关键维修项LI
如事故车、发动机大修、变速箱拆解维修、制动系统、悬挂系统、转向系 统、大保养(齿形皮带、变速箱油、刹车油、助力油等)、防冻液更换、灯 第1页共5
光调试、电器元件等。
1.3. 2易出现质量问题的维修部位:
根据抽样检查结果、飞行检查结果、返工纪录、质量分析报告以及日常
维修经验总结。
维修组长确认车辆维修完毕可以交车时,山质检员进行最终检验,确认维修合 格后,在委托书上签字后方可交山服务顾问、总质检会不定期的进行抽样检查。 1.4代表用户检查:在终检结束后即将交车时,由服务顾问从客户的角度对车辆
进行最终检查。检查内容可参照1.1
2、    车间维修质量抽样检查
2.1技术经理/总质检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以一定比例对已经维修完毕、正 准备交付给服务顾问的车辆进行抽检;检查应与维修技师、质检一起进行,依据委 托书中维修要求、相应检查表中列举的内容和维修手册中的技术要求,对车辆本次 维修的某些项LI进行全面检查,并确认是否合格,同时填写相应的检查记录单。
检查表格01: “PDI检查” -包括全部(奥迪)车型
检查表格02: “库存车检查” -包括全部(奥迪)车型
检查表格03: “重大维修”-包括发动机大修,换档机构大修 检查表格
04: “重要设备使用” -包括四轮定位仪使用,动平衡仪使用,大灯
调整仪使用
检查表格05: “普通维修” -包括更换轮胎。后续还要增加项1_|。检查表格
06: “保养”
检查表格07: “返修”
3、    内部飞行检查
3.1为了确保维修服务质量始终如一,在维修技师、质检员不知情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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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经理、总质检定期进行秘密的车间模拟测试,即在前来保养维修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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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随机抽取一辆,根据保养检查技术要求设置一些故障,用以检测维修技师 的维修质量。检查的频度为每周1次。
3.2对于每次内部飞行检查,准备测试的项LI须涵盖车辆的各个方面,且应与 被
测车辆的车况和车龄相符,同时被检查出项口(缺陷、故障)必须明显、必 须填写委托书附页。
3.3维修技师维修完毕后,首先山质检员做完质检然后再山设置故障者进行检 查,
每个故障以被彻底排除为合格,同时须填写《内部飞行检查记录表》,计算合 格率,然后在每周的质检会通报结果,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纠正。总质检 通过抽查来验证措施的有效性。
4、    质量事故的处理
4.1车辆出站前发现问题或质量事故,山质检员填写《内部返工记录单》,及 时通
知服务顾问重新沟通时间并安排返丄。
车辆出站后发现问题或质量事故,山服务顾问必须及时通知,山服务经理填写 《外部返工记录单》,安排救援、返工。如质量问题或客户抱怨严重,须报技术 经理、服务经理、服务总监。
4. 2质量事故等级分类原则:
根据质量事故的严重程度、发生部位、所造成的影响后果分为4类。详见质量 事
故分类标准。
AA类:
AA1:车辆维修出站后,因维修不当,已经造成车辆出现交通事故或火灾,造成
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超过1万元。
AA2:车辆维修中,因操作不当造成经济损失超过2万元的情况。A类:
A1:维修出站后发现并影响行车安全,如制动、转向、悬挂、轮胎、油路、气
囊、电器元件等安全件出现问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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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因维修不当造成车辆抛锚的情况;
A3:维修过程中造成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1-2万元的情况;B类:
B1:维修岀站后发现的质量问题中,不影响行车安全的情况;B2:维修出站前终
检发现影响行车安全的质量问题,如制动、转向、悬挂、轮
胎、油路、气囊、等安全件出现问题的情况;
B3:维修过程中造成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2千元-1万元的惜况;C类:
C1:维修出站前终检发现的一般性非安全件的维修不合格;C2:维修过程中造成
其他零部件损坏、车辆赃污、破损,经济损失达不到2000
元的情况;
C3:未按委托书要求或未经客户同意擅自加减维修项訂(多做、漏做),造成
客户抱怨的情况;
4.3经济损失的赔偿及处罚:
4. 3.1质量事故责任维修技师不计相关维修项LI工时,如已经记入,曲服务顾
在小R3上扣回。
4. 3.2质量事故损失费包括:因质量事故所造成的备件材料费、救援费、为平息 客户抱怨而发生的经济补偿费用等。山责任维修技师负责部分赔偿。损失费
3000元以下,赔偿30%;损失费在3000元与10000元之间,赔偿25%,
900元;经济损失高于10000元,赔偿20%,最低2500元。4.3.3对质量事 故的责任人的处罚:
AA类:对维修技师扣款至少800元,对质检员扣款至少300元、服务顾问扣 款至少200元。
A类:对维修技师扣款300元,对质检员扣款100元、服务顾问扣款50元。
B类:对维修技师扣款150元,如属B1类:还要对质检员扣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