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郑州〔2009〕74号 签发人:孙忠春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存货管理,规范存货盘点工作,明确管理人员职责,保证存货安全和完整,合理有效地利用各种资源,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对一级库、二级库及生产现场的原材料、在制品、自制半
成品、汽车配件等存货的盘点。
三、定义
1、本办法所称的存货,是指存放于一级库、二级库及生产现场,其所
有权属于本公司的各类材料、物料或物品,主要包括原材料、在制品、自制半成品、汽车配件等。
2、本办法所称的一级库,是指物资管理部门所管理的仓库(制造本部
为物流科仓库,销售本部为售后服务配件仓库),主要管理外购原材料、汽车配件和需要入库的自制半成品;二级库是指制造本部下属各生产部门的仓库,主要管理从一级库领入的原材料和本车间的在制品、自制半成品。
3、本办法所称的原材料,是指构成产品实体的配套件(如Z1零部件)
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包括金属材料、油化、三气、辅料等材料)以及生产、管理过程中所需的各种物料(包括工具、劳保、备件、工具耗材等)。
4、本办法所称的在制品,是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没有达到自制半成
品状态并正在各车间加工的产品(如车体部的冲压件、总成件、涂装部的电泳车、总装部的在线车等)。
5、本办法所称的自制半成品,是指已经完成本车间全部生产过程,经检验合格可供下一步骤进一步加工或使用的中间产品(如车体部的白车身、涂装部的油漆车身、总装部的下线完工车等)。
四、职责
1、公司资产职能管理部门(管理本部计划财务部)负责对盘点工作进行监督、抽查,对各部门存货盘盈盘亏做出处理决定,并对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2、制造本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部内各生产部门的存货盘点工作。
3、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制造本部为生产管理部物流科,销售本部为售后服务部)负责一级库存货的盘点,并查明盈亏原因。
4、车体、涂装、总装、生产服务等部门负责二级库及生产现场的存货盘点,并查明盈亏原因。
5、公司财务部门依据资产职能管理部门呈报并由公司主管领导批示的盘盈盘亏处理决定,负责进行账面的调整。
五、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盘点原则
1、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资料为依据,避免用主观目测方式,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作为记录。
2、盘点应实事求是,如实填报盘点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日产汽车配件3、盘点应覆盖全面,及时准确,不遗漏。
4、对代保管物资不进行盘点,但应单独存放,明确标识。
(二)存货范围的确认
1、存货按归属管理的部门进行盘点,谁管辖谁盘点。
白皮半成品车体(冲压件):指车体部未完工的车体。此类存货由车体部负责盘点,盘点时将半成品车体拆解成可以单独核价的零件或总成。
白皮车体(白车身):指车体部已完工而涂装部未电泳的车体。此类存货以半成品交接单为准,对于涂装部已签收的由涂装部进行盘点;对于涂装部尚未签收的作为车体部的自制半成品,由车体部负责盘点。
面漆车体(油漆车身):指涂装部已经加工完毕而总装部未上线的车体。此类存货以半成品交接单为准,对于总装部已签收的由总装部进行盘点;对于总装部尚未签收的作为涂装部的自制半成品,由涂装部负责盘点。
在线车:指总装部已经上线装配而未下线的车。其车体由总装部负责盘点。
下线车:指总装部已经完成装配、下线而尚未入产品库的车辆,此类存货作为总装部的自制半成品,由总装部负责盘点。
配套件在未实行下线结算以前(即生产部门签收入库),对已签收的配套件由各生产部门负责盘点,并将其打散还原按工艺清单以零部件形式进行盘点;实行下线结算以后,配套件均为外单位物资,生产部门不需盘点。
2、存货范围:包括原材料、在制品、自制半成品、汽车配件等。
3、部门范围:包括制造本部下属相关部门(车体部、涂装部、总装部、生产服务部、物流科)及销售本部售后服务部。
(三)盘点表格的准备工作
1、物流科、售后服务部准备本部门《库存物资盘点表》。
2、各生产部门准备《库存物资盘点表》、《配套件盘点表》、《在制品盘点表》、《自制半成品盘点表》。
3、各部门应使用统一规范的盘点表,具体格式见附件。月末盘点时只提交盘点表的电子版, 半年及年终盘点时需同时提交盘点表的电子版和打印版。
4、盘点结果打印版一律采用窄行打印纸,横向排列,一式两份,一份提交计划财务部,一份盘点部门留存。
(四)盘点方式:实行月末盘点、半年盘点和年终盘点
1、一级库、二级库每月末按常规实施盘点一次;半年、年终各实施全面大盘点一次。
2、月末盘点日为当月25日(不含6月、12月),半年盘点日为6月的25日,年终盘点日为12月31日(如遇节假日或其它原因,盘点时间另定)。
3、月末盘点的时间原则上为每月25日下班前或每月26日上班前,具体清点存货时间由盘点单位自行掌握。
(五)盘点登记
1、一级库仓库存货盘点,由仓库保管员将实存数按库别分别记入《库存物资盘点表》。
2、生产部门二级库盘点,由二级库保管员将二级库的辅助材料实存数和生产线上辅助材料实存数分别记入《库存物资盘点表》。
3、生产部门的配套件盘点,由工位盘点人将实存数及生产线上在制品车的零部件还原,按工艺清单以零部件形式记入《配套件盘点表》。
4、生产部门的在制品、自制半成品盘点,由工位盘点人将实存数记入《在制品盘点表》、《自制半成品盘点表》。
5、盘点人应在盘点表上签名,并由该部门领导(或分管负责人)签名确认。不得随意更改盘点表上的数据。
(六)整车配套件期末账面数量管理要求
在实行下线结算以前,各生产部门应建立配套件台账,详细记录每一零件的进销存。月末根据各生产部门上月余额数、当月物流科的调拨数以及当月各生产部门的下线车耗用数,计算得出期末账面数量。
(七)存货盘点的检查
1、公司资产管理职能部门组织生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按本办法对各
部门的存货盘点情况实施随机抽查。抽查人员应由两个部门以上的人员组成,且人数不得少于2人。
2、抽查时,被抽查部门应指派对该项盘点工作熟悉的人员,协助配合抽查人员的抽查工作。
3、抽查人员应准备《存货盘点抽查表》,对抽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将抽查结果及时汇总整理,报经资产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向公司领导汇报,抽查结果可作为对盘点部门进行考核的依据。
4、抽查存货种类不少于被抽查部门应盘点存货种类的5%,且覆盖应全面,不得敷衍了事。
(八)盘点表报送
物流科、售后服务部及各生产部门,应在月末将《库存物资盘点表》、《配套件盘点表》、《在制品盘点表》、《自制半成品盘点表》电子版经本部门主持工作的部长审核后,于次月2日前报送财务部门。
(九)盘盈盘亏报告及处理
1、盘点中如果出现账实不符,相关责任部门应编制《存货盘点盈亏报告表》,查明盈亏原因,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告资产职能管理部门。
2、公司资产职能管理部门接到相关责任部门提交的《存货盘点盈亏报告表》,进行调查、
核实,分清责任后,根据公司资产管理办法、员工奖惩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拟定处理意见,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对非正常损耗引起的盘亏,原则上由责任人承担20%以内的盘亏损失,并由资产职能管理部门报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通知人事部门从责任人工资中扣除。
3、财务部门根据公司主管领导的处理决定进行账面调整。
对盘盈的存货,财务部门以净额冲减管理费用。对盘亏的存货属于自然损耗或计量误差的,经由质量、技术部门判定后由公司承担损失列入管理费用;属于非正常损耗且处理意见为扣罚具体责任人的,先计入其他应收款,再从扣除的工资中核销。
具体流程如下:
顺序 | 工作流程 | 责任人/协助 | 工作内容 |
1 | 存货盘点 ↓ | 盘点责任部门材料员、核算员 | 编制各类存货盘点表及《存货盘点盈亏报告表》,查明盈亏原因,提出处理建议 |
2 | 审核盘点结果,调查盈亏原因 ↓ | 资产职能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等相关部门 | 组织相关部门调查、分析,判定责任;技术、质量部门等相关部门签属鉴定意见 |
3 | 拟定处理意见 ↓ | 资产职能管理部门 | 做出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呈报公司主管领导 |
4 | 批准处理意见 ↓ | 公司主管领导 | 公司主管领导审阅处理意见并批示 |
5 | 执行处理意见 | 财务部门 | 进行账务处理,调整账面金额 |
相关责任部门 | 整改并制定预防对策 | ||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呈送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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