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车辆VIN码、发动机号打码与改码作业与检测指导书
编号
FT-W-ZG-H31
版本
1.0
制订部门
质量管理部
签发人
生效日期
页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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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规范车辆V1N码、发动机号、铭牌的打印、改凿制(必要时)作业,确保车辆相关信息正确,顺利上牌;
2、范围
适用于福通汽车公司内销单车、挂车、半挂车、集装厢、水罐等有此需求的所有车辆。
3、权责
3.1营销部:负责业务范围内V1N码、发动机号、铭牌改凿需求提出及相关资料信息(底盘合格证复印件、技术参数表复印件等)搜集、提供。
3.2汽车资料员:负责VIN码编制、相关数据的搜集。
3.3质管部:负责VIN码、发动机号、铭牌信息确认、作业、改凿制、再确认。
4.4生产部:负责VIN码、铭牌、发动机号改凿后的修复处理作业活动。
4、定义
4.1打码:车辆正常状态下,对VIN码、铭牌、发动机号等信息的必备需求。
4.2改码:因车辆信息异常或在打码作业错误产生对VIN码、发动机号、铭牌改凿制的作业活动;
5作业程序
5.1打码需求提出与资料提供:
1.1.1销售单位(营销部)在依据合同要求搜集车辆相关信息,如:车型、底盘规格、公告要求、客户地上牌(通关)要求等,并体现在产品规格书上。特别要求时需出具联络单据明确告知。
5.1.2汽车资料员依据产品规格书的信息要求,负责对相关数据的搜集,如:车辆合格证、公告参数、VIN码编制等铭牌上的其他数据;销售人员根据顾客特殊要求进行确定。
5.2打码作业
5.2.1铭牌作业
5.2.1.1铭牌使用按照公司规定要求,除非是顾客自带铭牌。铭牌标刻字码必须用正楷字体,依照铭牌空间位置进行设计,字码设计必须清晰、美观。高、宽间隔均匀一致。不能有任何多、错、漏字码现象。
5.3.1.2打码检验员根据汽车资料员提供产品合格证信息及铭牌规格,输入雕刻系统,输入完成后,核对输入信息是否与合格证信息一致,确认无误后标刻铭牌。
标刻完成后,需再次对标刻好的铭牌与产品合格证进行核对是否一致。
5.4.1.3铭牌钾合必须牢固可靠,不能有任何松动或漏钾现象,钾合后核对VIN码确保一致。同生产号车辆、铭牌和VIN码标刻方向、位置必须相同。
单车铭牌钾合位置为右侧最后二个翼板中间的下面。半挂车铭牌锦合位置为车架右边第二格(即第二翼板与第三翼板之间),特殊情况下(如保温车)可在右边选择够卸合铭牌的位置进行,但注意此位置必须与罐体是不可拆除的部件。
5.2.1.4打码检验员应每天核对一次总装线车辆,对待打铭牌车辆及时打印铭牌,当发现提供产品合格证信息不正确或未提供时,应及时反馈汽车资料员与主管进行处理。无特殊情况时,必须在下总装线前加合好铭牌。
注:铭牌规格分为单车、半挂、集装箱、客户订制四种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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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VIN码、发动机号打码与改码作业与检测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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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VIN号作业
5.2.2.1VIN码标刻距铭牌左中或右中的300"400mm位置,直线度5mm。字体规格设计必须统一、美观;间距均匀、一致。字码宽:5.Omm、高:IOmm、间隔:1.0nun.无任何多、漏、
错字码现象。
5.2.2.2打码检验员根据汽车资料员提供产品合格证信息,输入雕刻系统,输入完成后,核对输入信息是否与合格证信息一致,确认无误后标刻VIN码。
5.2.2.3半挂车架打VIN码位置位于车架右边第二格(即第二翼板与第三翼板之间)。且标刻处不允许有刮灰(涂装刮腻子)现象存在。如果发现有刮灰现象,应立即停止标刻,清除后再进行标刻(按改码要求执行)。
特殊情况下(如保温车)可在右边选择够打印V1N码的位置进行,但注意此位置必须与罐体是不可拆除的部件。
5.2.2.4标刻完成后,需再次对标刻好的VIN号与产品合格证进行核对是否一致。
5.2.2.5打码检验员应每天核对一次总装线车辆,对待打V1N车辆,及时打印VIN码,当发现提供产品合格证信息不正确或未提供时,应及时反馈汽车资料员与主管进行处理。无特殊情况时,必须在下总装线前打印好VIN码。
5.2.2.6打印完成后,用毛刷去除铁屑,采用专用VIN拓印纸进行VIN码拓印,拓印纸上VIN号不允许有重影、模糊不清、太靠一边等不良现象时须重新拓印。
5.2.2.7V1N码标刻拓印后须立即涂黄或红润滑脂,以防生锈,涂好后用抹布擦拭多余油脂,只允许字迹内有油脂,其它区域不允许有可见油脂。
汽车铭牌5.3打码确认
5.3.1车辆入库总检员对车辆VIN码、发动机号、铭牌等信息数据做最终确认,核对相关信息数据无误,按照入库流程进行作业;如果信息数据有不符或错误现象,按照不合格流程处理;并进更正(执行5.6条进行改码);
5.3.2总检员核对信息记录于《总检检验记录表》
5.4改码需求提出与资料提供:
5.4.1销售单位(营销部)因业务需求,需要对车辆VIN码、发动机号、公告信息数据等进行改凿制时。由相应需求单位向PMC计划单位书面提出明确的“改码”需求。并同时提供相关资料(车辆合格证复印件、技术参数复印件、铭牌等)。
6.42PMC计划单位接到“改码”需求,须及时向销售单位、仓库(车辆调动)、质管科(“改码”)、生产涂装(表面处理作业)发出相关指令,并附带相关资料和作业要求。
7.4.3在打码过程中出现因操作错误需要纠错时,由质管部填写“内部联络单”给生产涂装(表面处理作业)。
5.5车辆移动
5.1.1因在打码过程中操作错误产生的须纠正车辆,由责任单位负责派员将车辆开至公司停车厂指定位置进行“改码”作业活动。
5.1.2因销售单位(营销部)引起的“改码”(车辆已经入库还未交付)由仓库派员负责将车辆开至停车厂指定位置进行改码作业。
5.1.35.3因销售(营销部)单位引起的“改码”(车辆已经交付),由销售(营销部)单位负责派员将车辆开至公司指定区域内(自行处理车辆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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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改码
5.6.1质管部接到改码作业指令时,必须速派人员前去处理(时效以不影响交付和外出上牌为准)。
5.6.2因“改码”作业或失误产生改码痕迹处理,由改码人员将信息反馈到涂装处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处理(必要时对处理位置进行标识)。
5.6.3改码人员在做旧码去除打磨作业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打磨面积不能超出VIN码标刻面积的三倍。
2、打磨后不能用肉眼看出有任何标刻痕迹。
3、打磨位置光滑、无明显的坑凹(指与周边比对)。
4.打磨时打磨机与大粱角度不超过20度。
5.6.4打磨后,须向打码员进行报检,确认合格(符合5.7.2)后方可进行喷涂表面处理作业活动。
5.6.5检验合格后由打码员通知涂装车间主任安排人员进行表面处理,接到表面处理指令后应及时派员进行相关表面处理作业,其作业质量按照涂装检验质量标准验收。由质管部打码员进行检验确认。注:打磨处必须先喷涂底漆,再喷涂面漆,且不允许刮灰处理。
5.6.6面漆喷涂合格后,由改码作业人员按照5.2.2条进行重新打码作业,新码必须在旧码附近位置凿制。偏移具体不得大于200mm。字码要求同初始打码时一致。
5.6.7如果需要更换铭牌,铭牌要求必须符合初始规定。
5.7改码后处理
5.7.1改码产生的各种质量记录,由各部门按照《质量记录控制程序控制》。
6.0打码、改码、铭牌管理:
6.1所有打码的车辆及改码的相关历史。负责打码人员必须进行记录、备案,记录于《打码/改码记录表》,记录至少包含改码车辆型号、生产编号、原因、次数、日期,至少每月提交一次;并整理存档。
6.2领取、使用的铭牌数量必须吻合。负责铭刻及钟合铭牌人员必须对铭牌使用状况进行记录,记录于《铭牌使用记录表》,记录包括正常使用车辆、损坏、人为错误、丢失等状况。至少每月提交一次;并整理存档。
6.3原则上铭牌一经钾合,禁止拆卸.如有需要拆卸(如计量\罐检须要),必须告知负责铭刻及钾合铭牌人员,以便后续处理及记录备案.
7.0相关流程
见附件一
8.0相关文件
9.1质量记录管理程序P-ZG-OO1
9.0相关记录
9.1打码\改码记录表    FT-W-ZG-H31-001
9.1铭牌使用记录表    FT-W-ZG-H3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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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流程
责任部门
相关表单
VIN/发动机型号打码/改码需求
营销部/质管部
联络单
收集资料(含合格证、技术参数、复印件、空白铭牌等)
营销部/质管部
底盘合格证/技术参数表(复印件)
改码信息及相关资料输入(相关资料含“含合格证、技术参数、
营销部/质管部
底盘合格证/技术参数表(更印件)
车辆移动
车辆管理仓库
旧码打磨、痕迹部位处理作业/报检
生产部、质管部
生产任务单
执行打码(改码)作业
质管部
打码\改码记录表
铭牌使用记录表
质管部
打码\改码记录表
铭牌使用记录表
生产部
相关部门
相关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