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11.04
【字 号】朝政办发〔2016〕14号
【施行日期】2016.11.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朝政办发〔2016〕14号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4日
 
朝阳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26号)精神,认真落实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和方式为核心,以面向基层、面向众为重点,强化政务公开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创新公开理念、方法、渠道,建立健全协调有力、工作运转顺畅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各环节实现新突破,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编制《朝阳区政府部门权力事项清单(2016版)》和《朝阳区政府部门通用责任清单(2016版)》,推动区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完善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清单调整后10个工作日内将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开。配合市级部门做好城市应急管理、环境保护等专项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做好区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调整和取消情况的公开工作。(区编办、区法制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各街乡负责落实)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1.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信息,重点做好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的事故信息发布工作。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发布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区安全监督局牵头,各街乡负责落实)
  2.推进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除涉及需依法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适用于一般查办程序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相关部门门户网站为主渠道,依法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并将案件信息录入北京市打击侵权假冒“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
  3.推进旅游市场监管信息公开。集中发布并更新景区景点、宾馆饭店监督检查情况,以及非法“一日游”治理和行政处罚情况。定期公开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投诉情况。(区旅游委负责落实)
  4.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落实《北京市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第二阶段行动计划(2016-2018年)》。对接“信用北京”网站,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示制度,在区政府及本部门门户网站建设公示专栏,向社会公开已取得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开展联合奖惩案例公示工作,建设联合奖惩案例公示专栏,实现与“信息北京”网站对接。(工商朝阳分局、区信息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5.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度。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推进落实,经保密审查后,全面梳理并编制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在区政府及本部门门户网站建设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专栏,在专栏中公示目录,并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处罚结案后的7日内通过专栏对外发布结果信息。(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各街乡负责落实)
  6.推进市场准入标准公开,做好执行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落实情况的公开工作。(工商朝阳分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1.推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统一名称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管理服务标准等。制定本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提升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系统功能,推进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行政审批业务平台建设工作,实现部分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在区政务服务中心业务信息系统中统一接件、受理和反馈,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2.推进服务企业信息公开。依托北京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公开内外经贸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等信息。进一步完善外资企业投资经营信息报告制度和公示平台。(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负责落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开展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试点相关政策公开和宣传解读。(工商朝阳分局负责落实)
  3.推进教育、医疗卫生、水电气热、环保、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众办事。(区教委、区卫生计生委、区水务局、区市政市容委、区环保局、区交通委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明确户口迁移程序、标准和具体要求。(公安朝阳分局负责落实)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一)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关情况的公开
  做好商品交易市场转移升级、区域性物流基地疏解、服务外包等部分新兴服务业向京外转移等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区商务委负责落实)推动京津冀系统知识产权、人才流动及相关激励机制等方面政策措施的信息公开。(区科委、区知识产权局、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落实)
  (二)推进创新发展有关情况的公开
  重点做好促进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建设、科技政策宣讲、成果转化项目推介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深化科技人才发展、创新型孵化器发展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高端产业发展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研发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区科委、区知识产权局牵头落实)
北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管理信息系统  (三)推进重大规划和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1.及时公开本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各部门专项规划。做好本区发展规划的发布解读工作,及时公布规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对于纳入区政府投资计划的重大项目,定期发布项目立项审批、建设信息。制定并公开2016年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计划,公开专项稽察工作开展情况,按归口管理的原则由相关部门公开招投标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2.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综合信息平台,集中公开本区PPP项目基本情况、政府及社会资本出资情况、实施进程、合作模式、合作期限、招商推介、咨询服务等信息。实现PPP项目采购信息,包括项目基本信息、政府采购资格预审公告、采购文件、确认谈判备忘录、预中标或成交结果、项目合同文本、中标或成交结果等,与北京市财政局网站信息共享。(区财政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各街乡负责落实)
  (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与全市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对接,整合共享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息资源,实现土地使用权出让、勘察设计招投标等进入平台交易,及时公开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批准文
件、行政处罚信息、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资质等信息。(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财政局、市国土局朝阳分局等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负责落实)
  (五)推进税费信息公开
  做好新形势下税收政策的信息公开工作。整合税务网站、新媒体等服务资源,通过印制宣传手册、开辟专题栏目、制作专题节目等方式,加强税务信息推送和税收政策宣传解读。(区地税局负责落实)
  (六)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总体完成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等。推动区域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及时公开区属企业改制重组、董事会建设、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变动和外部董事调整等信息。(区国资委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