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8.06.18
北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管理信息系统∙【字 号】庆交发〔2018〕42号
∙【施行日期】2018.06.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大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庆交发〔2018〕42号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大庆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18日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局决定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和标本兼治工作落实,全面检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覆盖全行业、各领域的专项检查活动。
(一)重点领域。一是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二是危险化学品运输。三是城市客运。四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五是航务运输。六是公路桥梁。
(二)重点管控。一是切实加强农村道路客车通行安全管控。二是严厉打击客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三是全面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专项行动。四是大力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五是严肃事故查处,强化警示教育。
三、检查内容
(一)各行业公共部分检查内容。
1.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五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等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2.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按照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好此项工作。
3.行业企业制度建设情况。各行业、企业要按照职责,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建设,并对应制定检查考核制度情况。
4.道路运输卫星定位系统和监控平台管理及使用情况,平台是否能够正常发挥作用,重点是对“两客一危”车辆的管控情况,检查是否有专人管理、登记,发现问题是否及时提醒和做出相应处置。
5.营运车辆“三超一疲劳”、“三关一监督”工作落实情况,“安全带-生命带”工程落实情况。
6.全面加强行业汛期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加强值班值守,加强信息反馈,确保汛期行动安全。
7.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加强客运站、服务区、收费站和港口、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道路旅客运输方面。
继续推进2018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重点抓好以下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刻吸取“4.29”、“3.3”、“3.19”、“4.25”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深化道路客货运输专项整治效果。6月至12月,不间断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暗访活动,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坚决整改。各单位要加强跟踪督办和检查抽查,尤其要把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道路客运企业作为重点督查对象,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对隐患整治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2.严格营运驾驶员管理。突出营运驾驶员应急处置知识、处置方法和处置能力,严格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督促指导客运企业加强驾驶员管理,强化营运驾驶员案例警示教育,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技能;严肃查处超载超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的营运驾驶员。
3.严格道路客运许可管理。新开通农村客运班线,必须符合《农村客运班线安全通行条件审
核规则》要求的通行条件;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要调整班线运营时间,避免夜间运行。
4.严格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严格执行客车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制度;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安全带—生命带制度,督促乘客系好安全带、熟悉应急装备器材使用方法。
5.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各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汽车客运站及周边、旅游景区等客流集中地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网约车”和站外揽客、超范围经营、旅游包车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旅游包车管理。
6.严格落实道路客运实名制管理。组织开展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实名制管理全面排查工作。切实履行《反恐怖主义法》有关要求,督促相关经营者和售票单位、客运站,严格执行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要求,明确售票、查验等相关环节操作流程。严格落实“三品”检查制度,确保乘客不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
7.切实加强动态监控系统应用。全市运输企业要充分利用联网联控系统监管平台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做好事前预防、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定期、不定期
抽查“两客一危”车辆运行情况,重点检查车辆上线率、轨迹完整率、超速报警、疲劳驾驶报警等指标,对违犯规定的车辆要督促企业调查整改处理,监管部门要依法处理;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对拆除或屏蔽动态监控设备的车辆和驾驶员,严格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三)道路货运行业专项检查内容。
1.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一是检查企业经营资质不达标、超范围承运危险货物等违法违规经营现象;二是检查企业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切实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问题;三是检查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彻底,未有效履行对企业所属从业人员、车辆、停车场地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责任问题。
2.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手续、标志设施的检查。一是重点查看车辆投入运营前是否进行等级评定,标志设施配备和喷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灭火器是否有效,车辆是否按期年审。二是重点查处运输液体危货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行为。
3.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严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考试
与证件发放管理制度,杜绝考试和发证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检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对所属从业人员的日常教育培训工作,是否按照规定的频次和学时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建立完善的从业人员管理档案,提高安全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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