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4S店经销权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鉴于:
汽车商标
1. 甲方是一家合法经营汽车销售的4S店,并持有特定汽车品牌的经销权;
2. 乙方期望购买甲方的汽车品牌的经销权;
3. 双方经协商全都,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事项
1. 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特定汽车品牌的经销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2. 转让的经销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车型销售:乙方可以在规定区域内依据汽车品牌的销售政策销售经销的车型。
b. 售后服务:乙方可以供应汽车品牌的售后服务,包括保修、修理等。
c. 品牌形象:乙方有权使用汽车品牌的商标、标志等进行宣扬和推广。
二、转让价款和支付方式
1. 转让价款为 ____________元。
2. 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
3. 支付方式:乙方可以选择线上支付或线下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过户手续
1. 甲方同意协作乙方办理经销权的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汽车品牌方进行交接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等。
2. 过户手续完成后,经销权完全归属于乙方,甲方不得再对该经销权主见任何权益。
四、保密义务
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应相互保守商业隐秘,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与本协议相关的涉密信息。
五、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商定,应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回已支付给乙方的转让价款。
3. 若甲方违约,除支付转让价款外,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让价款的10%。
六、其他条款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进行调整,形成补充协议。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签字: 日期:
乙方(受让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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