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GLKSUV技术改造项目          填表日期:2010  12  10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盖章)
单位负责人
 
通信地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路8号 
负责人电话
 
建设地点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路8号 
邮编
100176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项目性质
□新建    □改建    □扩建
项目总投资
74335    万元
项目类型
□公用建筑
□居住建筑
□工业项目
□基础设施
□其它
建筑面积(m2
 
 
利旧改造 
 
 
产品/生产能力
SUV汽车/年产4万辆 
年耗能量
能源种类
计量单位
新增实物量
参考折标系数
年需要折标煤量(吨标准煤)
电力
(万千瓦时)
1566.24
1.229
1925
天然气
(万立方米)
12.143
热力
(百万千焦)
0.0341
原煤
()
0.7143
洗精煤
()
0.9
其它洗煤
()
0.285
型煤
()
0.6
原油
()
1.4286
汽油
()
1.4714
煤油
()
1.4714
柴油
()
1.4571
燃料油
()
1.4286
液化石油气
()
1.7143
焦炭
()
0.9714
其他焦化产品
()
1.3
炼厂干气
()
1.5714
其他石油制品
()
1.2
其他燃料
(吨标煤)
1
年耗能总量(吨标准煤)
1925
项目节能措施简述(采用的节能设计标准、规范以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并说明项目能源利用效率):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11/ 687-2009) «机械行业节能设计规范»JB114-2004),«北京市建筑设计技术细则-电气专业»«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2006)。
11、《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本技术改造项目不新增整车生产能力,主要新增或改造部分生产设备,以生产SUV车型。本项目不新增建筑面积,项目利用原有厂房,公用设施亦全部利用原有。各主要车间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其他辅助车间及公用站房、仓库均在原有车间基础上进行改造。压缩空气由厂区自建的压缩空气站供应,蒸汽及采暖用热水由厂区自建的锅炉房供应。除电外其它能耗没有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