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S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GPS监控人员及已安装动态记录仪车辆的驾驶员。
3责任
车技部负责检查落实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4内容与要求
4.1GPS车载终端安装和平台建设,是建立在省局一级、市处二级基础上的三级平台,负责监控我公司安装GPS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等。公司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和使用实时动态记录仪,否则禁止营运。
4.2GPS监控平台必须配备专职监控员,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必须保证全天候24小时监控。
4.3平台监控人员应及时对车辆的违章行为(重点是超速行为)进行处理,并做好监控记录,月底汇总分析。
4.4根据《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一级路面时速不超过80公里,二三级路面时速超过50公里,三级路面以下时速不超过40公里。违反上述规定,超速违章的驾驶员及车辆作如下处罚:在一月内超速1次的按50元处罚,超速2次驾驶员下岗学习1天,超速3次以上的驾驶员调离危险货物车辆驾驶岗位。
4.5车辆驾驶员必须保证GPS的正常运行,凡发现GPS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报修。
4.6公司GPS监控人员发现车辆GPS未正常工作应及时通知驾驶员,驾驶员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回公司对GPS进行维修。
4.7凡GPS车辆连续20天未定位的,公司将对驾驶员处以100元。
4.8凡驾驶员私自对GPS安装开关,致GPS车辆不能正常监控的,对驾驶员处以500元,性质严重的予以除名处理。
4.9凡因GPS不能正常工作被相关部门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4.10对全年内未超速的车辆采取全公司通报表彰,并作为优秀驾驶员评比依据之一。
5相关记录
《GPS监控记录》
汽车安全运用管理制度
(一)对汽车的使用保养要求
1、汽车实行二定三包制度,即定人、定车辆,包使用、包养护、包保管。每辆车应指定一名责任司机对汽车负责保养。轮班值乘的必须执行汽车交接班制度。
2、汽车出车前必须对汽车进行检查,特别要检查汽车的刹车系统、转向系统及轮胎、灯光、喇叭、雨刮器和倒车镜等零部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确认良好方准出车。
3、汽车在沿线执行任务时,应将车辆停放在我段的工作场地,锁好门窗、方向锁、开启防盗功能。无法停放在工作场地时,应由专人看管,防止车辆丢失。
4、严禁汽车司机疲劳驾驶,司机出车前必须充分休息,执行任务需要连续驾驶4小时以上时,必须配备两个司机。
(二)对汽车在长坡、弯道上的行驶要求
1、在转弯、下坡时,应将车速控制在随时能够安全停车的状态下。
2、采用鼓式刹车的车辆长期处于下坡时,由于连续使用刹车,容易造成刹车鼓发热烧蚀,导致刹车失效。所以,下长坡时应用低速档(二或三档)。
3、汽车在弯道多的道路上行驶,在进入弯道前应提前减速,将车速控制在30km/h以下,并鸣喇叭提醒对面方向的来车。
4、特殊情况下,车辆需停在坡路时,如果处于上坡状态,除了拉手制动,挂前进档外,还要在车轮后面垫上石块等物,确保汽车不会后溜。相反,如果汽车处于下坡状态,则要拉手
制动,挂倒档,此时,变速箱的齿轮转向不同,倒档正好可以卡住齿轮的转动,同时,要在车轮下面垫上石块等,以防止溜车。
(三)其它要求
1、由于沿线行车道路多为石子泥沙路,对轮胎损伤较大,要经常检查轮胎磨损情况,必要时更换。并定期检查备胎的气压是否满足要求,以备更换。
2、由于南方雨水较多,容易出现山体滑坡,在雨后出车执行任务时尽量与山体侧保持距离,并应随车配备锄头等工具,防止因山泥堵塞道路无法通行。
3、车辆涉水行驶时,必须由专人确认水的深度及路况,符合安全行车条件后挂低档匀速通过。
道路运输安全会议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特别是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我所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管理的轨道,结合交通部门安全监督
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每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一上午十点为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或节假日顺延到下个星期的星期一。
二、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安全会议,会议实行签到制,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必须写请假条,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并在请假条上签字确认方可请假。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例会,不得迟到、早退。
三、例会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由副组长总结上阶段工作,分析各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各成员讨论,布置下阶段工作。
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年初组织由道路运输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大会,总结过去一年的安全工作,表彰先进,部署当年工作。
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集一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会,明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点,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前,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组织交通运输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专题布置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遇有特殊情况或必须讨论解决的事务,安全领导小组可不定期召开小组会议。
五、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由安全领导小组召开安全事故现场告诫会,应到人员必须到会。
六、每次会议必须有记录,并由专人负责。重要安全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或简报。
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七、鼓励和提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对安全领导小组及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上的意见。讨论会议上提出的各种建议和意见。
八、会议决定的执行,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施决议。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九、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局规建处处长岗位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长负责,按照“谁审查(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处室业务管理的工程安全监管负责。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督导新建、改建、扩建的基建和其它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必备的记录、台账、文件及档案资料,并按要求自查和统计上报。
3、负责本处室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4、完善和健全公路应急预案和“三防工作”应急预案。
5、凡公路工程施工、养护方面发生特大险情或事故时,按“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求援和处理。
码头输油软管使用操作规定
1码头使用的输油软管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并按其工作压力的1.5倍进行水压测试,无明显变形和渗漏等异常情况的方可交付使用。软管使用前,应有编号、测试时间、压力等各项数据的记录。
2先接好静地线,再接好胶管。
3软管在作业时不得超过规定工作压力。
4使用中的软管每半年须测试一次,因强度降低的应适当降低使用压力,做好记录。
5软管在吊高作业和平放时,应保持适度弯曲度,作业中避免剧烈振动和磨擦,当班人员应加强检查,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立即停止使用或更换。
6控制软管输油流速不超过6米/秒。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厂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2、范围:机动车和叉车驾驶员
3、责任者:保卫科、安全部、购销运输部门
4、程序:
4.1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
4.2各级领导和厂内职工,本厂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
4.3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禁火区内严禁吸烟。
4.4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禁火区。
4.5厂内行车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时,危险场所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4.6严禁在道口、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4.7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鸣笛,注意观察。
4.8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4.9自行车、摩托车不得进入厂区,一切进出车辆应接受门卫检查。
4.10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4.11厂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4.12车辆装载运输:
4.12.1汽车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若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主管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行驶。
4.12.2厂内推车行走时应注意前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4.13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
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严禁酒后开车。
严禁超速开车。
严禁空挡溜车。
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4.14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4.15厂内交通安全,由保卫部门负责全面管理、检查。
4.16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厂安全部门必须实施监督。
合同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修理厂合同管理,规范合同法律行为,减少合同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二、维修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维修合同管理,对于本厂维修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法人委托
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相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企业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维修合同管理工作。
汽车gps防盗
三、签订维修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公司有关规定。
四、对外签订维修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权,但以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例外。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
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主体资格、有否合同标明的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
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利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合同欺诈,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合法、有效有利。
六、签订维修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性价比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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