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在2017年12月27日发布了第69号公告,对《报关单填制规范》再次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仅涉及报关单第三十五项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栏,在其项下增加了“品牌类型”和“出口享惠情况”两个必填项目。这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建立品牌统计制度的要求,加强对优惠贸易协定出口货物管理而设定的项目,将会长期影响我们的报关工作。
调整项目为第三十五项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具体新增内容:
增加(九)“品牌类型”(进出口必填项)
选填范围:“无品牌”、“境内自主品牌”、“境内收购品牌”、“品牌(贴牌生产)”、“品牌(其他)”五个项目。
“无品牌”,是指进出口商品或包装上免除任何标志或牌名的情形。
“境内自主品牌”,是指由境内企业自主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
“境内收购品牌”,是指境内企业收购的原品牌。
“品牌(贴牌生产)”,是指境内企业代工贴牌生产中使用的品牌。“品牌(其他)”,是指除代工贴牌生产以外使用的品牌。
增加(十)“出口享惠情况”(出口必填项)
选填范围:“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不享受优惠关税”、“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出口货物不能确定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三个项目。
相关提示及问答:
问:1月1日起报关单中的“品牌类型”和“出口享惠情况”必须填报吗?
答:是的。这两个项目都为必填项目,但其中“品牌类型”项目对于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都要填报,而“出口享惠情况”仅需在出口报关单中进行填报。
问:中外合资产品出口时“品牌类型”怎么填?
答:中外合资企业通常会有一方为品牌持有人,其将品牌作为投资的一部分,这里要注意是否存在品牌转让的情况。比如北京奔驰汽车,奔驰品牌持有人还是德国方面,那么就应当填报“品牌”。
问:中资企业收购了部分海外品牌旗下业务时“品牌类型”怎么填?
答:中企近年来的走出去战略还是很成功的,很多大企业收购了国外品牌的部分业务,这种情况下大多
数时候并没有完全收购其品牌,所以还应填报“品牌”。比如:联想集团收购了IBM旗下的个人笔记本电脑业务,但是并没有收购IBM品牌,美国IBM依旧是品牌持有人。
问:服装(或包装盒)上有两个品牌存在时“品牌类型”怎么填?
答:假设罗蒙服装公司为日立电梯生产一匹印有日立品牌的工作服,这时在一件服装上就会同时存在“罗蒙”和“日立”两个品牌,在填报时应当按照服装生产企业的品牌“罗蒙”填报。至于“日立”这个品牌仅关乎到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是否在海关总署已有知识产权备案都不重要。
问:本次报关单调整是否影响到申报要素“品牌”的填报?
答:申报要素中的“品牌”属于海关价格要素之一,主要是为了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和海关估价之用,而本次填报的项目“品牌类型”则是另外一个项目,与申报要素的“品牌”无关,不要填错了哦。
问:进口报关时有没有可能碰到“境内品牌”的情况?
答:完全有可能。据新闻报道,有不少网红的婴幼儿奶粉虽然是新西兰生产并进口到中国的,看上去也是洋名字,但其都是中国企业拥有品牌然后拿到国外去进行贴牌生产的。这时要在明确品牌属性的情况下填写“境内自主品牌”和“境内收购品牌”。
问:报关员应当如何确认“品牌类型”?
答:有些报关员可能来企业没几年,对于企业品牌的发展历史了解不够,这时要及时联系行政部门或者相关资深领导确认品牌类型才可以。
问:“出口享惠情况”这个栏目应当如何确认?
答:该项目需要由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联系买方,由买方确认产品进口时是否将会适用优惠关税待遇,然后据此进行填报。请放心,作为买方在进行成本核算时已充分了解关税的适用情况,这不会给他们带来任何负担。
补充内容:
问:1月1日起报关单中的“品牌类型” 和“出口享惠情况” 必须填报吗?
答:是的。这两个项目都为必填项目,但其中“品牌类型”项目对于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都要填报,而“出口享惠情况”仅需在出口报关单中进行填报。
问:加工贸易转厂、成品内销、保税仓入仓等形式进出口报关单的“品牌类型” 和“出口享惠情况” 必须填报吗?
答:是的。这两个项目的填报目前与监管方式无关,所有报关单都需要填写。
但是“出口享惠情况”仅需在出口报关单中进行填报。
问:如果“品牌类型” 和“出口享惠情况” 填写错误会受到海关处罚吗?
答:有些网友问我,实在来不及确认这两项情况的时候,能不能填“无品牌”和“不确定”。我很肯定地告诉你,如果填报有误,会被海关计入报关差错,当心
海关总署225号令中的差错率问题。(报关企业连续四个季度报关差错率超过
全国平均水平就可能会被降级)
至于海关是否会给予处罚,我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这两个要素还不构成“海关统计”的项目,所以应
当不会受到处罚。
问:作为报关企业,如何判断“品牌类型” 和“出口享惠情况” 这两个项目?
答:请让您的客户来确认,以客户答复您为准。因为在贸易过程中报关行不会
比客户更清楚这些信息,所以不要轻易帮客户去做判断。
汽车轮胎品牌
问:加工贸易企业是否需要修改备案数据,增加这两项内容?
答:并不需要,仅需在报关时填报这两个项目即可。注意,不报可能也会过机,但是要计入差错率。
关于“品牌类型”的问题整理
对于“品牌类型”项目的某些具体问题各海关都在逐步上报总署,等待总署进一步答复,以
下仅针对部分内容进行解析。
选填范围:“无品牌”、“境内自主品牌”、“境内收购品牌”、“品牌(贴牌生产)”、“
品牌(其他)”五个项目。
问:什么是进出口货物的“品牌”?
答:《GB_T 29185-2012 》中品牌的术语解释:与营销相关的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名称、用语、符号、形象、标识、设计或其组合,用于区分产品、服务和(或)实体,或兼而有之,能够在利益相关方意识中形成独特印象和联想,从而产生经济利益(价值)。
问:本次填写的“品牌类型”与申报要素中的“品牌”有何关系?【★】
答:这两项内容之间存在逻辑关系。
其中,申报要素中的“品牌” 要素主要是为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和海关估价之用,而规格型号中新增的“品牌类型” 只是品牌统计用。我举个例子:假设果子(本
人网名)的户籍是北京市西城区,那么“果子”就是品牌,“北京市西城区”就是品
牌类型。
再谈逻辑关系的问题,如果某企业“品牌”栏填报为“大果子”,那么“品牌类型”栏
就不可以填报为“无品牌”,反之亦然。换句话说,如果有品牌则“品牌”、“品牌
类型”、“实物或包装”三者全有,如果无品牌就要全没有!
问:“品牌类型”涉及的品牌是否指在商标局注册或海关总署备案的品牌(商标)?【★】
答:不是。“品牌类型” 这里所指的品牌无论是否经过商标局注册和海关总署备
案(当然,没有商标局注册是不可能到总署备案的),都包含在内。所以未经
注册的商标,也是商标,一样要填报“品牌” 和“品牌类型”。
问:根据海关解释“境内自主品牌” 是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所以没有
商标局注册怎么可能算呢?【★】
答:道理很简单,如果是中国某企业的品牌,未经商标局注册,假设不能填报
为“境内自主品牌”,那么除了两个品牌之外,只剩“境内收购品牌” 和“无品牌” 两项了。
前面已经假设了这是中国企业自己建立的品牌,那么首先排除“境内收购品牌” ,难道是“无品牌”?这完全没有道理嘛。更何况很多大企业在建立初期都是艰难
创业的,品牌意识不强没有注册也很正常,但并不代表我是没有品牌的。
问:品牌在中国商标局有注册,算品牌还是境内品牌?
答:商标注册的问题,并非在一国注册后全球通用,所以该品牌持有人在各个
国家分别注册的情况很正常,所以不能以在中国注册作为判断境内商标的唯一
标准。据此,如商标持有人的初始注册地不是中国境内那就属于品牌。
问:“品牌类型” 的填报是否与客户的品牌授权有关?【★】
答:完全无关。首先,正常的贴牌生产都需要品牌持有人授权,无论其是否有
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备案,这个不应存在疑义。其次,如果该品牌有知识产权保
护备案的话,无论这次海关是否增加“品牌类型”栏目,那么你都应当填报“品牌” 这个申报要素,那么就一定需要持有授权证明。
如果你从来没有被商标持有人授权过,这次增加项目才想起来,那么……(此处省略一万字)
问:品牌是不是就指企业名称?【★】
答:并不一定。比如美国商用机器公司,其拥有的品牌是“IBM”;比如瑞士雀巢公司,其拥有“雀巢”、“能恩”、“美极”、“美禄”等子品牌。所以,公司名称并不一定可以和品牌划等号。
这里大家不妨把“品牌” 理解为“商标”。作为一个商标(品牌),通常可能由“文字(或字母)”、“图形”、“图形+文字(或字母)” 的形式展现。很少有公司在有品牌的同时不进行标注的,除非应客户特别要求。
问:我确认不了客户的品牌怎么办?
答:不可能!如果一家公司拥有一个品牌,无论品牌规模大小都是希望其发扬光大的,不会拒绝告知你品牌信息的。所以不用担心,放心跟客户确认,他一定会告诉你的。
问:内装物品没有品牌但是外包装上有品牌,应该填有品牌还是填“无品牌”?【★】
答:与申报要素栏品牌的要求一样,是指“商品或包装”上的任何标志或品牌。这里很清楚的说明了,在“商品”和“包装”上,二者只要有其一上印有品牌,则整批品牌应当按其属性申报。
问:同一件产品上印有两个品牌怎么办?【★】
答: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供应商供货的情况,应客户要求打上客户标识。假设中国的三角轮胎给日本丰田公司提供汽车轮胎,其轮胎上带有三角轮胎和丰田两个品牌。该轮胎的品牌依旧归属于三角轮胎,而丰田的标识仅是为了证明该款产品为丰田公司的定制或特供产品。
再看一种情况,某公司品牌A为国外品牌B生产调味品出口,其中瓶盖上印有A品牌,外包装箱上印有B品牌。这时如标签和销售时都以B品牌进行,那么就按品牌申报。
再再看另一情况,某公司从购买A品牌(英文)的红酒,其在国内注册了中文品牌B。这种情况通常是指获得了该品牌在中国的独家代理权,所以注册了中文商标。这时可按中文品牌来申报。
问:我作为供应商给客户供货,既有自己的品牌也有客户的品牌,那么品牌应该打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