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0.18
【字 号】浙政发[2012]88号
【施行日期】2012.10.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浙政发〔2012〕8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近年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全省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密切协作,大力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创业带动就业效应不断显现,为保持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期间,各地涌现出一大批开拓进取、无私奉献的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工作者,一大批积极吸纳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就业先进企业和一大批自强自立、爱岗敬业的就业创业优秀个人。
  为表彰先进,总结经验,推动我省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省政府决定,授予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西湖·浙大科技园)等34个单位“浙江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授予吴小苗等34位同志“浙江省就业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传化集团有限公司等32家企业“浙江省就业先进企业”称号;授予李晓军等33名同志“浙江省就业创业优秀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省各地、各部门、
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劳动者,要以先进为榜样,高举中国特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团结奋斗,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省就业创业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浙江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
  2.浙江省就业先进工作者
  3.浙江省就业先进企业
  4.浙江省就业创业优秀个人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8日
  附件1:
  浙江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共34个)
  杭州市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西湖·浙大科技园)
  杭州市江干区社会经济调查队统计监测科
  杭州市上城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杭州市余杭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宁波市
浙江汽车  余姚市委组织部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政治部
  宁波市海曙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宁波市镇海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温州市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处
  温州商报
  温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乐清市就业管理处
  湖州市
  湖州市技师学院
  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兴市
  嘉兴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嘉兴市南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嘉善县天凝镇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
  绍兴市
  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上虞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水沟营社区居民委员会
  金华市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
  金华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东阳市财政局
  衢州市
  衢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失业保险科
  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
  舟山市
  舟山市职业介绍中心
  舟山市定海区物价局
  台州市
  台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临海市工商业联合会
  天台县白鹤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丽水市
  丽水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云和县支行
  高等院校
  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处
  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附件2:
  浙江省就业先进工作者(共34位)
  杭州市
  吴小苗(女)  杭州市贸易局(杭州市粮食局)商贸服务业管理
  处干部
  吴建荣 浙江中南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子江 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失业保险处副处长
  张大飞 杭州人才市场毕业生就业服务部部长
  宁波市
  王洪影(女) 宁波大学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就业指导中心主任
  徐海娜(女) 宁波市第一医院人事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