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
1 任务来源
根据工信装函[2008]26号文件《关于开展装备工业行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和汽标秘字(2008)55号文件《关于征集汽车行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的函》要求,上海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上报了QC/T 29063修订工作的《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2009年8月,按照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车变速器分技术委员会汽变秘字(2009)1号文的要求,上海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负责牵头修订汽车行业标准《汽车机械式变速器总成技术条件》(第2部分 轻型)。
2编制过程
为有序地作好标准的修订工作,上海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成立了标准编制工作组,邀请行业内主要生产企业、整车厂以及科研院所作为成员单位参加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制订了编制工作计划。
本标准是总结我国汽车变速器技术发展的基础上,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结合我国的道路状况和我国汽车制造业水平,有助于促进我国汽车制造技术的发展,有助于我国汽车及变速器企业参与国际贸易而制订。
在编制过程中,对一些相关问题作了以下处理:
2.1标准的适用范围的界定。本标准将“轻型汽车变速器总成”界定为:最大输入扭矩在
200Nm~400Nm范围段。其参照依据为QC/T 465-2010《变速器分类的术语及定义》中的2.7 按扭矩大小定义。
2.2为了对变速器中的名词含意表达清楚,在本标准中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2.3在基本要求中,为确保变速器的质量,提高装配的合格率,本标准对装配要求进行了
补充。
2.4对疲劳寿命指标进行调整。在表1中,变速器类型分为乘用车变速器和商用车变速器
二大类,增加了高速档的疲劳寿命指标。根据三种情况不同的状态,在变速器疲劳寿命指标的表注中作了解释。
2.5为了真实反映同步器在换档过程中的性能,在本标准的试验中增加了同步器冲量指标。
汽车传动系统2.6规定了同步器寿命试验从变速器输出端驱动变速器,在相邻两档间交替换档,保证挂
上相邻低档位时输入转速为4000±10r/min。同时把各档位的寿命进行了细化,Ⅰ档、Ⅱ档的换档寿命不低
于8×104次;其余档位的换档寿命不低于10×104次。并对特殊情况作了解释,如需方提出不同的要求,本条款按需方要求执行。
2.7增加了主减速齿疲劳寿命试验、差速器疲劳寿命试验、差速器壳体疲劳寿命试验、变
速器高速试验。
2.8对噪音指标进行调整。
2.9增加了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要求。
2.10增加了质量保证的条款。
3预期效果
本标准将QC/T 20963—1992适用范围与条文结构做了重大调整,经修订后的标准其适用范围界定在最大输入扭矩200Nm~400Nm范围段的“轻型汽车变速器总成”,适应了我国汽车变速器行业的发展需要,本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对部分技术指标进行了量化和细化,更能促使生产方正确采用原材料,合理调整生产工艺,完善检测手段和提高产品质量。为体现质量管理的用户意识思想,本标准还鉴借了ISO/TS16949质量管理标准的做法,在技术要求的性能指标中给出需方要求时按需方要求执行的规定。为用户生产更满意的高质量产品。
编制组                                                    2010年4月